臺灣臺南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98年度司拍字第922號
聲 請 人 兆豐資產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庚○○
非訟代理人 壬○○
相 對 人 甲○○○○○○○○
丙○○○○○○○○
上列2人之共同
法定代理人 辛○○ 住臺東縣太麻里鄉美和村美和104號
相 對 人 己○○(已歿)
住臺南縣七股鄉樹林村5鄰樹林46號
身分證統一編號:Z000000000號
乙○○○○○○○○○○
住臺北縣板橋市○○路○段19巷臨124之
4號
身分證統一編號:Z000000000號
丁○○○○○○○○○○
住臺北縣三峽鎮○○路110巷2弄1號2樓
身分證統一編號:Z000000000號
戊○○○○○○○○○○
住臺北縣中和市○○路393巷3之1號
身分證統一編號:Z000000000號
黃筱晴(已歿)
住臺東縣太麻里鄉美和村美和105號
身分證統一編號:Z000000000號
上列當事人間聲請拍賣抵押物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 文
相對人甲○○○○○○○○○○、丙○○○○○○○○○○、乙○○○○○○○○○○、丁○○○○○○○○○○、戊○○○○○○○○○○所有如附表所示之不動產,准予拍賣。聲請人其餘聲請駁回。
程序費用新臺幣2,000元由相對人甲○○○○○○○○○○、丙○○○○○○○○○○、乙○○○○○○○○○○、丁○○○○○○○○○○、戊○○○○○○○○○○負擔。 理 由
一、按抵押權人,於債權已屆清償期,而未受清償者,得聲請法 院,拍賣抵押物,就其賣得價金而受清償;又繼承人自繼承 開始時,承受被繼承人財產上之一切權利義務,民法第881 條之17、第873條、民法第1148條前段分別定有明文。二、聲請意旨略以:相對人己○○以其所有如附表所示之不動產 ,為向臺灣土地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借款之擔保,設定新臺幣
(下同)1,440,000元之最高限額抵押權,存續期間自民國8 7年10月23日起至137年10月23日止,債務清償期依照各個債 務契約所定清償日期,後於96年6月29日變更抵押權人為聲 請人,經登記在案。
三、嗣相對人己○○邀同相對人王逸祥於87年10月29日向聲請人 借用1,200,000元,借款期限至90年10月29日止,按期平均 攤還本息。如未按期攤還本息時,借款人即喪失期限之利益 ,應立即全部償還。詎上開債務自90年9月28日起即未依約 繳納本息,尚欠本金共1,200,000元及利息、違約金,依約 定本件借款應視為全部到期。嗣相對人己○○已於90年4月1 日死亡,如附表所示之不動產雖未辦理繼承登記,相對人王 正宏、王郁伶、王貞純、王逸仁、王逸祥既為己○○之法定 繼承人,又無拋棄繼承,自應依法由繼承人即相對人王正宏 、王郁伶、王貞純、王逸仁、王逸祥承受被繼承人己○○財 產上之一切權利及業務,不影響聲請人之權利。為此聲請拍 賣抵押物以資受償,並提出抵押權設定暨移轉變更契約書影 本、其他約定事項影本、他項權利證明書影本各1件、土地 登記謄本4件、借據影本1件、客戶往來帳戶查詢、繼承系統 表、除戶戶籍謄本、本院97南院龍家字第970051734號函影 本等為證。
四、惟按人之權利能力,始於出生,終於死亡;有權利能力者, 有當事人能力。民法第6條、民事訴訟法第40條第1項分別定 有明文,非訟事件關係人並準用之(非訟事件法第11條參照 )。查本件相對人己○○已於90年4月1日死亡,另相對人黃 筱晴已於95年8月23日死亡,聲請人以之為相對人,已難適 法,此部份聲請為無理由,應予駁回。其餘部分經核尚無不 合,應予准許。
五、依非訟事件法第21條第2項、第23條、第24條第1項、民事訴 訟法第79條、第85條第1項前段,裁定如主文。中 華 民 國 98 年 12 月 3 日 司法事務官
一、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二、如不服本裁定,應於裁定送達後10日內向本院提出抗告狀, 並繳納抗告費新台幣1,000元。
三、聲請人、相對人如於事後遞狀均請註明案號、股別。★四、聲請人應於收受裁定後15日內,提出相對人最新現戶戶籍 謄本正本(記事勿省略),且該戶籍謄本申請日期,應為收受 本裁定後之日期,以核對裁定是否合法送達相對人;如相對人 係法人,則應提出法人最新登記資料(例如公司設立變更登記 事項表)及法定代理人最新現戶戶籍謄本正本(記事勿省略)
,以核對是否合法送達。(否則無法核發確定證明書)五、案件一經確定,本院依職權逕行核發確定証明書,聲請人勿 庸另行聲請。
六、拍賣抵押物係不經言詞辯論,亦不訊問相對人,相對人對於 聲請人之請求未必詳悉,是聲請人、相對人獲本院之裁定後 ,請詳細閱讀裁定內容,若發現有錯誤,請於確定前向本院 聲請裁定更正錯誤。
中 華 民 國 98 年 12 月 9 日 書記官 許志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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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 98年度司拍字第922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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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土 地 坐 落 │地│面 積│ │
│編號├───┬────┬────┬──┤ ├────┤權利範圍│
│ │縣 市│鄉鎮市區○ 段 │地號│目│平方公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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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1 │臺南縣│七股鄉 ○○○○段│1004│田│2,700.00│4分之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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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2 │臺南縣│七股鄉 ○○○○段│1005│田│2,700.00│4分之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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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3 │臺南縣│七股鄉 ○○○○段│1006│田│2,600.00│4分之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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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4 │臺南縣│七股鄉 ○○○段 │51-3│建│171.00 │全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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