給付貨款
嘉義簡易庭(含朴子)(民事),嘉小調字,98年度,403號
CYEV,98,嘉小調,403,2009120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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調 解 程 序 筆 錄
聲請人
  百泓裝潢材料行
法定代理人
  乙○○
代理人
  甲○○
相對人
  丙○○○○○○○○
代理人
  丁○○
上列當事人間98年度嘉小調字第403號給付貨款事件,於中華民
國98年12月9日下午2時40分在本院嘉義簡易庭民事調解處調解,
出席職員如下:
  法   官 黃國益
  書 記 官 陳湘蓉
  通   譯 池冠儒
  調 解 委員 黃征雄
點呼調解事件後,到庭調解關係人如下:
朗讀案由:
  聲請人代理人 甲○○ 到
  相對人代理人 丁○○ 到 (詳報到單
本日調解進行要領及記載明確事項如下:
聲請人代理人
  聲請之事項及事實理由如聲請狀所載。
相對人
  願與聲請人調解。
調解委員
法  官
  勸諭兩造讓步,試行調解。
  當事人間調解成立。
調解成立內容:
一、相對人願給付聲請人新台幣(下同)肆萬柒仟元。給付方法
  :民國(下同)於九十九年一月十五日給付伍仟元,其餘自
  民國九十九年二月十五日起至一○○年三月十五日止按月於
  每月十五日各給付參仟元,至全部清償完畢止,如一期不為
  履行視為全部到期。
二、聲請人其餘請求拋棄。
三、聲請費用各自負擔。
以上調解筆錄當庭給閱並朗讀兩造均承認無異簽名蓋章於後
           聲 請 人
           代 理 人 甲○○
           相 對 人
           代 理 人 丁○○
           調 解 委員 黃征雄
中  華  民  國  98  年  12  月  9   日
         臺灣嘉義地方法院嘉義簡易庭
                 書記官 陳湘蓉
                 法 官 黃國益
以上為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中  華  民  國  98  年  12  月  9   日
                 書記官 陳湘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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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