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償借款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民事),訴字,106年度,894號
TPDV,106,訴,894,2017041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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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民事判決       106年度訴字第894號
原   告 玉山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曾國烈
訴訟代理人 張智翔
被   告 迪索奈爾服飾有限公司
兼 上一人
法定代理人 謝慶萬
被   告 李麗雲
上列當事人間請求清償借款事件,本院於民國106年4月12日言詞
辯論終結,判決如下:
主 文
被告應連帶給付原告新臺幣貳佰壹拾壹萬參仟捌佰柒拾肆元,及如附表所示之利息、違約金。
訴訟費用新臺幣貳萬壹仟玖佰捌拾捌元由被告連帶負擔。 事實及理由
壹、程序方面
一、按當事人得以合意定第一審管轄法院,但以關於由一定法律 關係而生之訴訟者為限,民事訴訟法第24條第1 項定有明文 。查兩造約定以本院為第一審管轄法院,有兩造簽立之借款 契約第11條、授信約定書第16條約定可憑,故本院自有管轄 權,合先敘明。
二、本件被告未於言詞辯論期日到場,核無民事訴訟法第386 條 各款所列情形,應依原告之聲請,由其一造辯論而為判決。貳、實體方面
一、原告主張:被告迪索奈爾服飾有限公司(下稱迪索奈爾公司 )邀同被告謝慶萬李麗雲為連帶保證人,於民國104年1月 22日與原告簽訂借款契約(短中長期放款用)及授信約定書 ,約定迪索奈爾公司得自104年1月21日起至105年1月21日止 向原告申請借款,借款額度以新臺幣(下同)250 萬元為限 ,第一次動用期間不得逾104年5月21日,倘於上開期間內一 次動用借款,即不得再行動用。嗣迪索奈爾公司於上開期間 內一次動用借款250萬元,約定貸放期間自104年1月23 日起 至107年1月23日止共計3 年,利息自借款日起,依原告定儲 利率指數加碼週年利率4.63% 計算(現為6%),並同意隨原 告定儲利率指數變動而調整;倘被告逾期還本,除依上開約 定利率計付遲延利息外,本金自到期日起,利息自繳息日起 ,逾期6個月以內者,按上開利率10%,逾期超過6 個月者, 按上開利率20 %加付違約金。詎被告迪索奈爾公司自104年7 月23日起即未依約還本繳息,尚欠原告本金211萬3,874元及 如附表所示之利息、違約金未清償,依授信約定書第5 條之



約定,迪索奈爾公司所有借款視為全部到期,謝慶萬及李麗 雲既為前開債務之連帶保證人,自應與迪索奈爾公司負連帶 清償責任,爰依消費借貸及連帶保證法律關係提起本訴等語 。並聲明:如主文第1項所示。
二、被告經合法通知,未於言詞辯論期日到場,亦未提出任何書 狀以為聲明或陳述。
三、經查,本件原告主張之上揭事實,業據提出借款契約(短中 長期放款用)、授信約定書、原告存放款利率查詢、客戶信 用查詢、交易明細查詢等件影本為證,其主張核與上開證物 相符。被告經合法通知,未於言詞辯論期日到場,亦未提出 書狀答辯供本院斟酌,依民事訴訟法第280條第3項準用同條 第1 項規定視同自認,自堪信原告上開主張為真實。從而, 原告依民法消費借貸及連帶保證之法律關係,請求被告連帶 給付如主文第1項所示,為有理由,應予准許。四、訴訟費用負擔之依據:民事訴訟法第85條第2項。中 華 民 國 106 年 4 月 19 日
民事第六庭 審判長法 官 沈佳宜
法 官 楊雅清
法 官 宋雲淳
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如對本判決上訴,須於判決送達後20日內向本院提出上訴狀。如委任律師提起上訴者,應一併繳納上訴審裁判費。中 華 民 國 106 年 4 月 19 日
書記官 王琪雯
附表:
┌──┬──────┬───────────┬─────────────────┐
│編號│ 計息本金 │ 利 息 │ 違 約 金 │
│ │(新臺幣) ├───────┬───┼───────┬─────────┤
│ │ │ 計息期間 │利率 │ 計算期間 │ 計算方式 │
│ │ │ (民國) │ │ (民國) │ │
│ │ │ │ │ │ │
├──┼──────┼───────┼───┼───────┼─────────┤
│ 1 │105萬6,937元│自104年7月23日│ 6% │自104年8月24日│逾期在6個月以內者 │
│ │ │起至清償日止 │ │起至清償日止 │,按前開利率10%, │
│ │ │ │ │ │逾期超過6個月部分 │
│ │ │ │ │ │按前開利率20%計付 │
│ │ │ │ │ │違約金。 │
├──┼──────┼───────┼───┼───────┼─────────┤
│ 2 │105萬6,937元│自104年7月23日│ 6% │自104年8月24日│逾期在6個月以內者 │
│ │ │起至清償日止 │ │起至清償日止 │,按前開利率10 │




│ │ │ │ │ │%,逾期超過6個月部│
│ │ │ │ │ │分按前開利率20%計 │
│ │ │ │ │ │付違約金。 │
├──┼──────┼───────┴───┴───────┴─────────┤
│合計│211萬3,874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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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資料
玉山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 台灣公司情報網
迪索奈爾服飾有限公司 , 台灣公司情報網
服飾有限公司 , 台灣公司情報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