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求損害賠償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刑事),附民字,105年度,295號
TCDM,105,附民,295,2017042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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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臺中地方法院刑事附帶民事訴訟裁定
                  105年度附民字第295號
原   告 張木德
      張憲庭
      張庭榛
被   告 中連汽車貨運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蘇南州
被   告 鐘乾新
上列被告因業務過失致人於死案件,經原告等提起請求損害賠償
之附帶民事訴訟,因事件繁雜,非經長久之時日不能終結其審判
,應依刑事訴訟法第504 條第1 項前段,將本件附帶民事訴訟移
送本院民事庭,特此裁定。
中  華  民  國  106  年  4   月  25  日
         刑事第五庭 審判長 法 官 張清洲
                   法 官 陳貽明
                   法 官 李宜璇
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本裁定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106  年  4   月  25  日
                   書記官 陳淑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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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資料
中連汽車貨運股份有限公司 , 台灣公司情報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