竊盜
臺灣新北地方法院(刑事),簡字,106年度,1647號
PCDM,106,簡,1647,2017040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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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新北地方法院刑事簡易判決     106年度簡字第1647號
聲 請 人 臺灣新北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
被   告 陳奎德
上列被告因竊盜案件,經檢察官聲請以簡易判決處刑(106年度
速偵字第1077號),本院判決如下:
主 文
陳奎德竊盜,處拘役貳拾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事實及理由
一、陳奎德意圖為自己不法所有之犯意,於民國106 年2 月28日 下午3 時40分許,在新北市○○區○○路0 段000 號之好市 多股份有限公司中和分公司賣場內,先行徒手竊取該賣場會 員服務部主任陳昱丞所管領陳列架上如附表編號1 、2 所示 之商品,得手後將上開商品藏放在外套左側口袋內,未經結 帳即由該賣場入口處離開前往地下停車場,並將上開商品放 置在其所駕駛之ALA-1263號自用小客車內,旋即再度返回賣 場蔬果區旁,徒手竊取同由該賣場會員服務部主任陳昱丞所 管領陳列架上如附表編號3 所示之商品,得手後將該商品拆 封,並將其中8 包藏放在外套口袋內,僅至結帳櫃檯結算所 選購之大蒜麵包商品後即離開賣場商品販售區,至該賣場結 帳櫃檯外之熟食區用餐。嗣於同日下午5 時53分許,陳奎德 與其家人欲離開賣場之際,即遭賣場出口處人員攔查詢問是 否有未經結帳之商品,並報警處理,經警到場處理後,扣得 遭拆封並竊取如附表編號3 所示之商品(已由陳昱丞領回) 及循該賣場損害防止人員所查見陳奎德前開所竊得如附表編 號1 、2 所示之商品已放置在其所駕駛之自用小客車內之情 ,遂為警取得陳奎德之同意,併同前往該賣場地下停車場, 並自陳奎德所駕駛之自用小客車內扣得如附表編號1 、2 所 示商品(均由陳昱丞領回),而查悉上情。案經新北市政府 警察局中和分局移送臺灣新北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偵查後 ,聲請簡易判決處刑。
二、被告陳奎德上揭竊盜犯行,有下列證據可資佐證: ㈠被告於警詢、偵查之自白。
㈡被害人好事多股份有限公司代理人陳昱丞於警詢中之指述。 ㈢新北市政府警察局中和分局(搜索)扣押筆錄暨扣押物品目 錄表2 份、自願受搜索同意書1 份、贓物認領保管單1 份、 好市多股份有限公司商品結算單據2 紙、扣案物暨蒐證錄影 畫面翻拍照片共8 幀。
三、核被告所為,係犯刑法第320 條第1 項之竊盜罪。又被告先 後所為之竊盜行為,係於密切接近之時間實施犯罪,各行為



之獨立性極為薄弱,依一般社會健全觀念,在時間差距上難 以強行分開,應視為數個舉動之接續施行,合為包括之一行 為予以評價,為接續犯。爰審酌被告正值壯年,不思憑藉己 力,以正途賺取所需,竊取他人財物,顯然欠缺尊重他人財 產權觀念,惟念其犯後坦承犯行,尚有悔意,兼衡其素行、 犯罪之動機、目的、手段、智識程度、自陳家境勉持之生活 狀況,暨所竊取財物之價值非鉅及所竊取之財物已由被害人 領回而未招致重大損失等一切情狀,量處如主文所示之刑, 以資懲儆,並諭知易科罰金之折算標準。
四、末查,被告所竊取如附表各編號所示之商品,均已實際合法 發還被害人乙節,有前開贓物認領保管單在卷可據,爰依刑 法第38條之1 第5 項之規定,不予宣告沒收或追徵,附此敘 明。
五、依刑事訴訟法第449 條第1 項前段、第3 項,刑法第320 條 第1 項、第41條第1 項前段,刑法施行法第1 條之1 ,逕以 簡易判決處刑如主文。
六、如不服本判決,得自收受送達之日起10日內向本院提出上訴 狀,上訴於本院第二審合議庭(須附繕本)。
中 華 民 國 106 年 4 月 5 日
刑事第三庭 法 官王綽光
上列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書記官吳進安
中 華 民 國 106 年 4 月 5 日
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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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號│ 扣案商品名稱 │數量│ 備註 │
│ │( 即被告所竊取商品)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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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杜蕾絲更薄保險套 │1組 │‧價值新臺幣(下同)699元。 │
│ │ │ │‧於106年2月28日下午6時10分 │
│ │ │ │ 許,在停放於該賣場地下停車│
│ │ │ │ 場被告所駕駛之ALA-1263號自│
│ │ │ │ 用小客車內扣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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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克補B群+鋅 │1罐 │‧價值999元。 │
│ │ │ │‧扣得時間、地點同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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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舒潔淨99濕紙巾 │1袋 │‧價值198元。 │
│ │ │ │‧於106年2月28日下午5時50分 │
│ │ │ │ 許,在賣場扣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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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錄本案論罪科刑法條全文
中華民國刑法第320條
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所有,而竊取他人之動產者,為竊盜罪,處5 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500 元以下罰金。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利益,而竊佔他人之不動產者,依前項之規定處斷。
前2 項之未遂犯罰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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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資料
好市多股份有限公司 , 台灣公司情報網
中和分公司 , 台灣公司情報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