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權判決(股票)
臺灣士林地方法院(民事),除字,106年度,176號
SLDV,106,除,176,2017042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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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士林地方法院民事判決       106年度除字第176號
聲 請 人 邱莉如 
上列聲請人聲請除權判決事件,本院於民國106年4月19日言詞辯
論終結,判決如下:
主 文
如附表所示中華國際通訊網路股份有限公司之證券無效。訴訟費用由聲請人負擔。
理 由
一、上開證券,經本院以105年度司催字第735號公示催告。二、所定申報權利期間,已於民國106年3月12日屆滿,迄今無人 申報權利。
三、依民事訴訟法第564條第1項、第549條之1前段,判決如主文 。
中 華 民 國 106 年 4 月 26 日
民事第一庭 法 官 謝佳純
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本件判決不得上訴。
中 華 民 國 106 年 4 月 26 日
書記官 鄭伊汝
附表
┌──┬────────┬───┐
│編號│ 證券字號 │股數 │
├──┼────────┼───┤
│1 │104-ND-0007698-0│1000 │
├──┼────────┼───┤
│2 │104-ND-0007699-2│1000 │
├──┼────────┼───┤
│3 │104-NX-0001169-1│602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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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資料
中華國際通訊網路股份有限公司 , 台灣公司情報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