監護宣告
臺灣嘉義地方法院(民事),監宣字,106年度,14號
CYDV,106,監宣,14,201704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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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嘉義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06年度監宣字第14號
聲 請 人 財團法人天主教會嘉義教區附設嘉義縣私立聖心教
      養院
非訟代理人 李肴珊
相 對 人 張湯梅雀
關 係 人 湯素珠
      張思欽
上列當事人間聲請監護宣告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 文
宣告張湯梅雀(女,民國五十年九月十九日生,身分證統一編號:Z000000000號)為受監護宣告之人。選定湯素珠(女,民國四十四年八月二十二日生,身分證統一編號:Z000000000號)為受監護宣告之人張湯梅雀之監護人。
指定張思欽(男,民國七十一年十二月二十九日生,身分證統一編號:Z000000000號)為會同開具財產清冊之人。聲請費用由受監護宣告之人張湯梅雀負擔。
理 由
一、聲請意旨略以:聲請人為社會福利機構,關係人湯素珠、張 思欽為相對人之胞姐、長子,相對人於民國84年12月29日因 極重度智能障礙合併精神障礙,已不能處理事務,爰依法聲 請如主文所示等語。
二、對於因精神障礙或其他心智缺陷,致不能為意思表示或受意 思表示,或不能辨識其意思表示之效果者,法院得因本人、 配偶、四親等內之親屬、最近一年有同居事實之其他親屬、 檢察官、主管機關或社會福利機構之聲請,為監護之宣告, 民法第14條第1項定有明文。
三、經查,聲請人主張之前揭事實,已據其提出中華民國身心障 礙證明影本1份、戶籍謄本2份為憑;又本院審驗相對人之精 神及心智狀況,點呼其姓名、年籍、現在何處等,其可回答 自己姓名、認得湯素珠,但無法回答自己身處何處、不認得 紙鈔,也無法運算100-7等情,此有本院106年3月8日勘驗筆 錄附卷可稽;並參酌戴德森醫療財團法人嘉義基督教醫院精 神科主治醫師趙星豪所為之鑑定結論略以:相對人雖罹患慢 性思覺失調症多年,但在鑑定時意識清醒,對於人定向感尚 正確,需另行安排心理評估,以確定其精神狀態是否已達監 護宣告之程度等語,且經該醫院對相對人為精神鑑定認:相 對人為一慢性思覺失調症患者,因精神障礙造成認知功能嚴 重退化,日常生活需倚靠他人照顧,目前已安置於長期照護 機構中,在心理測驗時意識清醒,對指導語大部分能理解,



但語言表達相當有限,認知功能有明顯障礙,相對人之簡易 智能測試結果3分,其短期記憶、注意力、計算能力與執行 功能缺損明顯,相對人在失智量表評估方面已達重度失智之 程度,其判斷力、理解能力與社會事務處理能力均有嚴重障 礙,故相對人因其精神障礙,雖能為受意思表示及受意思表 示,但已無法辨識意思表示之效果等情,亦有本院勘驗筆錄 及精神鑑定報告書各1份在卷可稽。綜上,堪認相對人確因 精神障礙,雖仍能為意思表示或受意思表示,但已不能辨識 其意思表示之效果等情為真,故本件聲請為有理由,爰依上 揭規定,宣告相對人為受監護宣告之人。
四、受監護宣告之人應置監護人。法院為監護之宣告時,應依職 權就配偶、四親等內之親屬、最近一年有同居事實之其他親 屬、主管機關、社會福利機構或其他適當之人選定一人或數 人為監護人,並同時指定會同開具財產清冊之人。法院選定 監護人時,應依受監護宣告之人之最佳利益,優先考量受監 護宣告之人之意見,審酌一切情狀,並注意下列事項:㈠受 監護宣告之人之身心狀態與生活及財產狀況。㈡受監護宣告 之人與其配偶、子女或其他共同生活之人間之情感狀況。㈢ 監護人之職業、經歷、意見及其與受監護宣告之人之利害關 係。㈣法人為監護人時,其事業之種類與內容,法人及其代 表人與受監護宣告之人之利害關係。民法第1110條、第1111 條第1項及第1111條之1分別定有明文。
五、本件相對人既經為監護之宣告,已如上述,自應依上開規定 ,為其選定監護人及指定會同開具財產清冊之人。本院審酌 相對人與配偶僅育有1名子女即關係人張思欽,配偶已過世 ,關係人湯素珠為其胞姐,有戶籍謄本在卷可證,併參關係 人湯素珠張思欽與相對人為至親關係,彼此間應具有一定 之信賴感及依附感,張思欽對相對人之財產狀況應具一定瞭 解程度,堪信由關係人湯素珠擔任相對人之監護人,及由張 思欽擔任會同開具財產清冊之人,應符合相對人之最佳利益 ,爰裁定如主文第2項及第3項所示。
六、依民法第1113條準用同法第1099條、第1099條之1規定,於 監護開始時,監護人湯素珠對於受監護宣告人即相對人之財 產,應會同張思欽於2個月內開具財產清冊,並陳報法院, 於此之前僅得對受監護人財產為必要之管理,併此指明。七、依家事事件法第164條第2項,裁定如主文。中 華 民 國 106 年 4 月 10 日
家事庭 法 官 王昌國
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如不服本裁定,應於送達後10日內向本院提出抗告狀,並繳納抗



告費新台幣1,000元。
中 華 民 國 106 年 4 月 10 日
書記官 蔡明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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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