違反商標法
臺灣高雄地方法院(刑事),簡字,97年度,143號
KSDM,97,簡,143,2008011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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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高雄地方法院刑事簡易判決      97年度簡字第143號
聲 請 人 臺灣高雄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
被   告 甲○○
上列被告因違反商標法案件,經檢察官聲請以簡易判決處刑(96
年度偵字第34481 號),本院判決如下:
主 文
甲○○明知為未得商標權人同意,於同一商品,使用相同之註冊商標之商品而販賣,處有期徒刑叄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扣案如附表二所示之仿冒商標商品均沒收。 事實及理由
一、被告甲○○係址設於高雄縣鳳山市○○路○段477 號「遊戲 工場」負責人,明知「HELLO KITTY 」(凱蒂貓)、「Mono kuro Boo( 黑白豬)、 「米老鼠」、「DORAEMON」(哆啦A 夢)之商標名稱及圖樣,業經附表一所載之商標專用權人向 我國經濟部智慧財產局申請註冊登記而取得商標專用權(相 關商標註冊證號、專用期間、範圍詳如附表一所載),現仍 在專用期間內,任何人未經上開商標專用權人之同意或授權 不得於同一商品或類似商品,使用相同或近似之註冊商標, 亦不得輸入、販賣或意圖販賣而陳列該商標商品。嗣於民國 95年初間,以新台幣 (下同)5 至50 元不等之價格經由大陸 廠商輸入或向新華玩具有限公司、樺儀企業社東方行、震 撼百貨精品販入仿冒之「HELLOKITTY」(凱蒂貓)、「Mono kuro Boo( 黑白豬)、 「米老鼠」、「DORAEMON」(哆啦A 夢)商標之商品後,即在上址公開陳列並以10元至99元之價 格販賣上開仿冒商標商品予不特定人牟利。嗣於96年11 月4 日為警查獲,並扣得如附表二所示之仿冒商標商品共1756件 。
二、本件證據、應適用之法律,均引用檢察官聲請簡易判決處刑 書之記載(如附件)。
三、被告先後多次販賣仿冒商品之行為,係出於包括犯意,且反 覆延續實施,應論以一罪。又被告以一販賣行為,侵害如附 表一所示數個商標專用權人之法益,係以一行為觸犯數罪名 ,為想像競合犯,應依刑法第55條前段規定,從一重之明知 為未得商標權人同意,於同一商品,使用相同之註冊商標之 商品而販賣罪處斷。至扣案如附表二所示之仿冒商標商品共 1756件,應依商標法第83條規定,不問屬於犯人與否,宣告 沒收之。
四、據上論斷,應依刑事訴訟法第449 條第1 項前段、第450 條 第1 項、第454 條第2 項,商標法第82條、第83條,刑法第 11條、第55條、刑法第41條第1 項前段,逕以簡易判決判處



如主文所示之刑。
五、如不服本判決,應於判決送達後10日內,向本院提出上訴狀 。
中  華  民  國  97  年  1   月  18  日 高雄簡易庭 法 官 李淑惠
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如不服本判決,應於判決送達後10日內,向本院提出上訴狀。中  華  民  國  97  年  1   月  18  日 書記官 李玉霜
附錄本案所犯法條:
商標法第81條
未得商標權人或團體商標權人同意,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處3 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新臺幣20萬元以下罰金:一、於同一商品或服務,使用相同之註冊商標或團體商標者。二、於類似之商品或服務,使用相同之註冊商標或團體商標,有 致相關消費者混淆誤認之虞者。
三、於同一或類似之商品或服務,使用近似於其註冊商標或團體 商標之商標,有致相關消費者混淆誤認之虞者。商標法第82條
明知為前條商品而販賣、意圖販賣而陳列、輸出或輸入者,處1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新臺幣5 萬元以下罰金。附表一:
┌──┬─────┬───────┬──────────┬──────┐
│編號│商標 (圖樣│商標註冊證號及│商標專用範圍 │ 商標權人 │
│ │)名稱 │專用期限 │ │ │
├──┼─────┼───────┼──────────┼──────┤
│ 1 │DORAEMON │註冊證號: │毛巾部、枕巾、絨布等│小學館股份有│
│ │(哆啦A夢 │00000000 │ │限公司 │
│ │) │專用期限: │ │ │
│ │ │至101年2月15 │ │ │
│ │ │日止 │ │ │
├──┼─────┼───────┼──────────┼──────┤
│2 │HELLO │註冊證號: │塑膠製包裝容器、衛浴│三麗鷗股份有│
│ │KITTY │00000000 │用具架等 │限公司 │
│ │(凱蒂貓)│專用期限: │ │ │
│ │ │至103年8月15日│ │ │
│ │ │止 │ │ │
├──┼─────┼───────┼──────────┼──────┤
│3 │MONOKURO │註冊證號: │各種玩具等 │森克斯股份有│
│ │BOO │00000000 │ │限公司 │




│ │(黑白豬) │專用期限: │ │ │
│ │ │至106年1月31日│ │ │
│ │ │止 │ │ │
├──┼─────┼───────┼──────────┼──────┤
│4 │WINNIE THE│註冊證號: │塑膠製裝飾品、毛巾等│迪士尼企業公│
│ │POOH │00000000 │ │司 │
│ │ │專用期限: │ │ │
│ │ │至106年12月15 │ │ │
│ │ │日 │ │ │
└──┴─────┴───────┴──────────┴──────┘
附表二:
┌──┬──────────────────┬─────┐
│編號│商品名稱 │ 數量 │
├──┼──────────────────┼─────┤
│1 │黑白豬首飾盒 │ 70件 │
├──┼──────────────────┼─────┤
│2 │黑白豬玩具(醫療器具用品) │ 65件 │
├──┼──────────────────┼─────┤
│3 │黑白豬存錢筒 │ 18件 │
├──┼──────────────────┼─────┤
│4 │黑白豬戒子 │ 235件 │
├──┼──────────────────┼─────┤
│5 │黑白豬胸章 │ 500件 │
├──┼──────────────────┼─────┤
│6 │黑白豬文具盒 │ 30件 │
├──┼──────────────────┼─────┤
│7 │黑白豬文件夾 │ 10件 │
├──┼──────────────────┼─────┤
│8 │黑白豬吊飾 │ 70件 │
├──┼──────────────────┼─────┤
│9 │黑白豬記事簿 │ 126件 │
├──┼──────────────────┼─────┤
│10 │迪士尼記事簿 │ 600件 │
├──┼──────────────────┼─────┤
│11 │迪士尼文具組 │ 2組 │
├──┼──────────────────┼─────┤
│12 │迪士尼毛巾掛 │ 14件 │
├──┼──────────────────┼─────┤
│13 │凱蒂貓毛巾掛 │ 6件 │
├──┼──────────────────┼─────┤




│14 │多啦A夢毛巾掛 │ 10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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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