違反公司法
臺灣高等法院(刑事),上重訴字,96年度,28號
TPHM,96,上重訴,28,2008011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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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高等法院刑事判決        96年度上重訴字第28號
上 訴 人
即 被 告 甲○○
選任辯護人 劉錦隆律師
上列上訴人因違反公司法等案件,不服臺灣臺北地方法院94年度
重訴字第18號,中華民國95年10月19日第一審判決(起訴案號: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檢察署89年度偵字第24289號),提起上訴,
本院判決如下:
主 文
原判決撤銷。
甲○○無罪。
理 由
一、公訴意旨略以:
㈠被告甲○○為丁○○配偶丙○○之姊,丁○○(所犯對於公 司應收之股款,股東並未實際繳納,而以申請文件表明收足 之罪(下稱公司法第九條之罪),業經臺灣臺北地方法院判 處有期徒刑九月,緩刑三年確定)係「偉智科技集團」(址 設臺北市○○○路○段六六九號二至五樓及九樓)負責人, 負責綜理集團一切業務、財務及資金調度事宜;丙○○係丁 ○○之配偶,負責襄助集團財務及資金調度;乙○○係丙○ ○之妹(丙○○、乙○○所犯公司法第九條之罪,均經同法 院判處有期徒刑六月,緩刑三年確定)負責集團之會計帳務 事宜;被告甲○○擔任集團總經理;許宏源(原名許崇源, 所犯公司法第九條之罪,業經同法院判處有期徒刑三月確定 )係淞國光電工業股份有限公司(下稱淞國光電工業公司) 負責人;戴志峰(所犯公司法第九條之罪,業經同法院判處 有期徒刑三月確定)係網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稱網巨科 技公司)負責人;賴維新陳麗玟(二人所犯公司法第九條 之罪,均經同法院判處有期徒刑四月確定)係夫妻關係,賴 維新係台資機械股份有限公司(下稱台資機械公司)實際負 責人,陳麗玟台資光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稱台資光電 科技公司)負責人。
㈡偉智科技集團分為六大事業體,分別為⑴「光電科技事業體 」:偉智光電科技公司、淞國光電科技公司,聚達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下稱聚達科技公司,負責人乙○○),聚佳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下稱聚佳科技公司,負責人乙○○),台資 光電科技公司、富智光纖寬頻通信股份有限公司(原名富智 光纖股份有限公司,下稱富智光纖寬頻通信公司,負責人乙 ○○)及天越科技工業股份有限公司(下稱天越科技工業公 司,登記負責人林祺台)。⑵「資訊科技事業體」:大正系



統公司、網巨科技公司、鼎捷實業股份有限公司(下稱鼎捷 實業公司,登記負責人鄺允銘)、佳智網訊股份有限公司( 負責人乙○○)、環訊系統股份有限公司(下稱環訊系統公 司,負責人乙○○)、偉智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稱偉智 通科技公司,負責人丙○○)。⑶「通訊科技事業體」:竝 立科技公司、傳盛通訊有限公司(下稱傳盛通訊公司,登記 負責人王春菊)、以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稱以太科技公 司,登記負責人陳芳德)。⑷「精密科技事業體」:格麗達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稱格麗達科技公司,負責人陳麗玟) 、銓剛實業公司及環宇精密鋼構公司。⑸「生化科技事業體 」:蘭麗生化科技公司、桂花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稱桂 花田科技公司,負責人楊玉敏,所犯公司法第九條之罪,業 經同法院判處拘役五十日,併科罰金新臺幣五萬元確定)、 超越世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稱超越世紀科技公司,負責 人楊玉敏)。⑹「文化教育事業體」:弘大幼教事業管理顧 問公司。
㈢被告甲○○及丁○○、丙○○、乙○○共同基於未實際繳足 公司設立登記或增資所需股款之概括犯意聯絡,自八十四年 六月間起至九十一年八月間止,連續以上開各公司之各金融 機構帳戶內之存款交互轉帳的方式,取得銀行存款憑證後, 即據以辦理公司設立登記或增資變更登記,隨即將存款資金 挪作他用,以不實資料表明繳足股款設立登記及辦理虛偽增 資。又許宏源戴志峰均因公司缺乏資金週轉,而委請丁○ ○辦理現金增資。另賴維新原係台資機械公司實際負責人, 台資機械公司於八十九年五月間改名台資光電科技公司,負 責人變更為陳麗玟,並於八十九年五月間與丁○○配合辦理 盈餘轉增資及現金增資。茲分述如下:
⒈偉智光電科技公司虛增資本額部分:
  丁○○、丙○○、乙○○、甲○○等人(下稱丁○○等人) 於八十九年八月至九十一年八月間,連續三次為以現金增資 共新臺幣(下同)一億五百三十四萬元之方式(另辦理盈餘 轉增資四億五千七百七十七萬九千三百三十元),將偉智光 電實收資本額由七億二千一百零四萬元虛增為十二億八千四 百十五萬九千三百三十元,其方式如下:⑴八十九年八月二 十八日自上海商業儲蓄銀行世貿分行環宇精密鋼構公司(帳 號一一一○一)、銓碁科技公司(帳號一一一五一)、大正 系統公司(帳號九○一五)、聚隆精密公司、捷億科技公司 (帳號九九三四)、弘譽公司、緯其公司等帳戶,分別提款 一千萬元、一千五百萬元、一千萬元、三百萬元、三千一百 萬元、四百萬元、二千萬元合計九千三百萬元,轉帳存入同



分行偉智光電科技公司帳戶內(帳號一○一二一),嗣於八 月二十九日完成驗資程序後,隨即於八月三十日自前述偉智 光電科技公司(帳號一○一二一)增資款帳戶內,提款一百 萬元、一千五百萬元、一千五百萬元、三百萬元、四千四百 萬元、一千五百萬元,分別轉帳存入同分行安世科技公司( 帳號一一七○三)、環訊系統公司(帳號一一○三八)、銓 剛實業公司(帳號一一九四九)、佳智網訊公司(帳號一○ 二○一)、聚達科技公司(帳號一○一四七)、登堡公司( 帳號一○一六三)等帳戶內。⑵九十一年六月五日自合作金 庫銀行永吉分行聚佳公司、易貿網公司帳戶各提款五百萬元 ,轉帳存入同行偉智光電科技公司帳戶內(帳號六○四一六 ),同年六月六日完成驗資程序後,隨即於同年六月七日自 前述偉智光電科技公司(帳號六○四一六)增資款帳戶內, 提款四百五十萬元、二百五十萬元、三百萬元,分別轉帳存 入同分行竝立科技公司(帳號六○五四八)、忻力公司(帳 號六○一九○)、淞國光電工業公司(帳號六○八三一)等 帳戶內。⑶九十一年八月間,為辦理現金增資二百三十四萬 元,於八月二十八日自合作金庫銀行內湖分行淞國科技公司 (帳號0000000)、易貿網科技公司(帳號0000 000)等帳戶,分別提款一百二十一萬二千元、三百萬元 ,轉帳存入同分行偉智光電科技公司帳戶內(帳號三○七一 ),八月二十九日完成驗資程序後,隨即於九月二日自前述 偉智光電科技公司(帳號三○七一)增資款帳戶內提款現金 十萬元、一百萬元;九月三日復提款二百萬元、一百十萬元 ,分別轉帳存入同分行大正系統公司(帳號0000000 )、富智光纖寬頻通信公司(帳號0000000)等帳戶 內。
⒉竝立科技公司虛增資本額部分:
  丁○○等人於八十七年七月至八十九年一月間,連續三次為 以現金增資共六億六千五百萬元之方式,將竝立科技公司資 本額由三千五百萬元虛增為七億元,其方式如下:⑴八十七 年七月間,為辦理現金增資一億六千二百萬元,於同年七月 四日自陽信商業銀行成功分行藝術欣賞文化事業公司(帳號 八八○六)帳戶提款八千二百萬元匯款至玉山商業銀行復興 分行竝立科技公司(帳號四七五六)帳戶,充作翁小萍、丁 ○○、丙○○、高國耆、丁○○等股東繳納之股款;另由丁 ○○、丙○○及乙○○三人以現金及匯款方式,將所得八千 萬元存入陽信商業銀行成功分行竝立科技公司(帳號八七四 一)帳戶內,同年七月六日完成驗資程序後,隨即於七月八 日、九日、十日陸續自前述竝立科技公司增資款帳戶內提款



,轉匯至台益機械公司、基榮實業公司、宏申貿易公司、基 泰公司等帳戶內。⑵八十八年八月間,為辦理現金增資二億 元,於同年八月三十日自華南商業銀行公館分行丁○○(帳 號七五一八二六)帳戶提款二億元(分三十筆),轉帳存入 同分行竝立科技公司(帳號一○六九八二)帳戶內,八月三 十一日完成驗資程序後,隨即於九月一日自前述竝立科技公 司(帳號一○六九八二)增資款帳戶內全數提出,轉帳存入 同分行大正系統公司(帳號一○六九七一)帳戶內。⑶八十 九年一月間,為辦理現金增資三億三百萬元,於同年一月二 十八日自上海商業儲蓄銀行世貿分行捷億科技公司、銓剛實 業公司、環宇精密鋼構公司(帳號一一一○一)、大正系統 公司及弘譽公司(帳號九九二六)等帳戶,分別提款二百萬 元、四千二百萬元、四千萬元、一千八百萬元及一百萬元, 共一億三百萬元,轉帳存入同分行竝立科技公司(帳號一○ 一一三)帳戶內,另自華南商業銀行建成分行偉智光電科技 公司(帳號二五五七一四)帳戶提領二億元,轉帳存入同分 行竝立科技公司(帳號二五五六九五)帳戶內,同年月二十 九日完成驗資程序後,隨即於同年月三十一日自前述上海商 業儲蓄銀行世貿分行竝立科技公司(帳號一○一一三)增資 款帳戶提款五千萬元、三千萬元及二千三百萬元,分別轉帳 存入同分行環宇精密鋼構公司(帳號一一一○一)、銓碁科 技公司(帳號一一一五一)及大正系統公司(帳號一○一○ 五)等帳戶內。
⒊銓剛實業公司(原聚隆精密機械股份有限公司)虛增資本額 部分:
丁○○等人於八十九年八月至十月間,連續二次以現金增資 共一億九千四○○萬元之方式,將銓剛實業公司資本額由一 百萬元虛增為一億九千五百萬元,其方式如下:⑴八十九年 八月間,為聚隆精密機械股份有限公司先辦理現金增資一億 九百萬元,於同年八月二十一日自上海商業儲蓄銀行世貿分 行登堡公司(帳號一○一六三)、弘譽公司(帳號九九二六 )、偉智光電科技公司(帳號九○二三)、竝立科技公司、 銓剛實業公司、大正系統公司及環宇精密鋼構公司等帳戶, 分別提款五百萬元、一千萬元、二千一百萬元、三千四百萬 元、一千一百萬元、一千五百萬元、一千三百萬元,轉帳存 入同分行聚隆精密機械股份有限公司(帳號一一九四九)帳 戶內,八月二十二日完成驗資程序後,隨即於八月二十四日 自前述聚隆精密機械股份有限公司(帳號一一九四九)增資 款帳戶內,提款一千一五十萬元、五百萬元、三百萬元、二 千零七十二萬三千七百五十元、三千一百五十萬元、二千一



百零五萬三千三百四十元及一千五百九十三萬三千七百二十 九元,分別轉帳存入同分行偉智通科技公司(帳號一一○七 ○)、蘭麗生化科技公司(帳號九○四九)、偉智光電科技 公司(帳號一○一二一)、緯其公司(帳號一○一五五)、 捷億科技公司(帳號九九三四)、淞國光電工業公司(帳號 一○五一一)及銓碁科技公司(帳號一一一五一)等帳戶內 。⑵八十九年十月間,為辦理銓剛實業公司現金增資八千五 百萬元,於同年十月十六日自上海商業儲蓄銀行世貿分行銓 碁科技公司(帳號一一一五一)帳戶提款八千五百萬元,轉 帳存入同分行銓剛實業公司(帳號一一九三一)帳戶內,同 年十月十七日完成驗資程序後,隨即於同年十月十八日自前 述銓剛實業公司(帳號一一九三一)增資款帳戶內,提款九 百萬元、七百萬元、四千一百萬元、二千五百萬元及二百萬 元,分別轉帳存入同分行登堡公司、緯其公司、銓碁科技公 司、弘譽公司及蘭麗生化科技公司(帳號九○四九)等帳戶 內。
⒋長太機械公司虛增資本額部分:
  丁○○等人於八十九年十月間,為以現金增資一千萬元之方 式,將長太機械公司資本額由二千萬元虛增為三千萬元,乃 於同年九月三十日將現金一千萬元存入新竹國際商業銀行龜 山分行長太機械公司(帳號七○六三三)帳戶內,同年十月 一日完成驗資程序後,隨即於十月二日自前述長太機械公司 增資款帳戶內以現金方式全數提領一空。
⒌弘譽公司(原名弘裕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虛增資本額部分:  丁○○等人於八十九年二月間,為以現金增資五千三百二十 萬元之方式,將弘譽公司資本額由五百萬元虛增為五千八百 二十萬元,乃於同年二月十四日自上海儲蓄商業銀行世貿分 行大正系統公司、登堡公司及蘭麗生化公司等帳戶,分別提 款五千萬元、一百二十萬元、二百萬元轉帳存入同分行弘譽 公司(帳號九八四五)帳戶內,同年月十五日完成驗資程序 後,隨即於二月十六日自前述弘譽公司增資款帳戶內,提款 一千五百萬元、一千四百九十萬元、一千五百萬元、四百三 十萬元、一百四十三萬元、十五萬元、四十萬元、四十萬元 、一百二十萬元及四十萬元,分別轉帳存入同分行宋奕慶( 帳號四七七九八)、戴志峰(帳號四七七七二)、許素秋( 帳號四七七八○)、網巨科技公司(帳號一○九九三)、丁 ○○、乙○○、環宇精密鋼構公司、銓剛實業公司、聚佳科 技公司(帳號一○一七一)及緯其公司等帳戶內。 ⒍藝術欣賞文化事業公司虛增資本額部分:
  丁○○等人於八十七年七月間,為以現金增資一億九千零四



十萬元之方式,將藝術欣賞文化事業公司資本額由五百萬元 虛增為一億九千五百四十萬元,於同年七月二日將九千六百 四十萬元存入陽信商業銀行成功分行藝術欣賞文化事業公司 (帳號八八○六)帳戶內,另自玉山商業銀行復興分行丁○ ○(帳號一一三六三)帳戶提款五千萬元;並由魏士勳在陽 信商業銀行成功分行貸款三千萬元後,以丙○○、郭碧惠名 義匯款,將八千萬元存入玉山商業銀行復興分行藝術欣賞文 化事業公司(帳號四三六九)帳戶。另自上海商業儲蓄銀行 世貿分行丁○○帳戶提款一千四百萬元,存入同分行藝術欣 賞文化事業公司(帳號五六四七)帳戶內,同年七月三日完 成驗資程序後,隨即於同年月四日分別自玉山商業銀行復興 分行藝術欣賞文化事業公司(帳號四三六九)帳戶內提款五 千萬元、二千七百萬元,轉帳存入同分行丁○○(帳號一一 三六三)帳戶內;自陽信商業銀行成功分行藝術欣賞文化事 業公司(帳號八八○六)帳戶提款四千二百萬元、四千萬元 ,匯款至玉山商業銀行復興分行竝立公司(帳號四七五六) 帳戶內,作為翁小萍、丁○○、丙○○、高國耆、丁○○等 人參加竝立公司增資之驗資款;同年七月十三日至三十日間 ,復將上海商業儲蓄銀行世貿分行藝術欣賞文化事業公司( 帳號五六四七)帳戶內之驗資款陸續提領花用。 ⒎蘭麗生化科技公司虛增資本額部分:
 丁○○等人於八十七年六月至八十九年四月間,為連續辦理 蘭麗生化科技公司設立登記及現金增資,將蘭麗生化科技公 司資本額虛增為一億三千六百萬元,其方式如下:⑴八十七 年六月為設立蘭麗生化科技公司,於同年六月十八日自慶豐 商業銀行松山分行丁○○(帳號六○一六五三)帳戶提領三 百萬元,以葉宏榮周白恂如、李昆益、丁○○、丙○○、 郭碧惠高國耆名義,分別匯款二十萬元、二十萬元、二十 萬元、一百八十萬元、二十萬元、二十萬元及二十萬元,存 入上海商業儲蓄銀行世貿分行蘭麗生化科技公司(帳號八五 九八)帳戶內,同年月十九日完成驗資程序後,隨即於同年 六月二十四日、二十六日,自前述蘭麗生化科技公司驗資帳 戶內,提款購買面額二百萬元之臺灣銀行支票(下稱臺支) 及匯款九十六萬元至呂玉柱帳戶內。⑵八十九年一月為辦理 增資三千三百萬元,於同年一月十七日分別自上海商業儲蓄 銀行世貿分行大正系統公司及竝立科技公司帳戶,提款一千 七百萬元及一千六百萬元,轉帳存入同分行蘭麗生化科技公 司(帳號九八一一)帳戶內,同年月十八日完成驗資程序後 ,隨即於同年月二十一日,自前述蘭麗生化科技公司驗資帳 戶內,提款二十萬元、三十萬元、一百三十萬元及三千萬元



,分別轉帳存入同分行環宇精密鋼構公司(帳號一一一○一 )帳戶、銓碁科技公司(帳號一一一五一)、丁○○及偉智 通科技公司(帳號九一○四)等帳戶內。⑶八十九年四月為 辦理增資一億元,於同年四月二十五日分別自上海商業儲蓄 銀行世貿分行登鑫公司(帳號九二三五)、登堡公司(帳號 一○一六三)、聚達科技公司(帳號一○一四七)、聚佳科 技公司(帳號一○一七一)、竝立科技公司(帳號一○一一 三)、大正系統公司(帳號九四五五)、捷億科技公司(帳 號九九四二)、銓碁科技公司(帳號一一一五一)、環宇精 密鋼構公司(帳號一一一○一)等帳戶,提款一千七百萬元 、一千三百萬元、一千萬元、二百五十萬元、四百萬元、二 千萬元、一千萬元、七百五十萬元及一千六百萬元,轉帳存 入同分行蘭麗生化科技公司(帳號九八二九)帳戶內,同年 月二十六日完成驗資程序後,隨即於同年月二十八日,自前 述蘭麗生化科技公司驗資帳戶內,提款一千二百零八萬八百 八十元、六百萬元、一千萬元、一千萬元、一千萬元、一千 萬元、一千萬元、一千萬元、一千萬元、八百萬元及五十萬 元,分別轉帳存入同分行登鑫公司(帳號九二三五)、蘭麗 生化科技公司(帳號九○四九)、偉智光電科技公司(帳號 一○一二一)、環宇精密鋼構公司(帳號一一一○一)、竝 立科技公司(帳號九○三一)、銓碁科技公司(帳號一一一 五一)、天越科技工業公司(帳號一○二三六)、網巨科技 公司(帳號一○九九三)、淞國光電工業公司(帳號一○五 一一)、富智光纖寬頻通信公司(帳號一○二○二)及偉智 光電科技公司(帳號九○二三)等帳戶內(另有一百二十萬 元匯出)。
⒏捷億科技公司虛增資本額部分:
  丁○○等人於八十七年六月至八十九年二月間,為辦理捷億 科技公司設立登記及現金增資,以將捷億科技公司資本額虛 增為七千五百萬元,其方式如下:⑴八十七年六月為設立捷 億科技公司,於同年月十八日以丙○○、李清坤、陳慈仟、 林愛珠、丁○○、王濟民、龔宗鈞名義,匯款二百萬元、二 十萬元、二十萬元、二十萬元、二百萬元、二十萬元、二十 萬元,共五百萬元,存入上海商業儲蓄銀行世貿分行捷億科 技公司(帳號八三二八)帳戶內。同年月十九日完成驗資程 序後,隨即於同年六月二十四日自前述捷億科技公司驗資帳 戶內,提款三百五十萬元購買台支,另將餘款九十萬七千零 三十元及五十萬零三十元匯出。⑵八十九年二月為辦理增資 七千萬元,於同年二月十四日分別自上海商業儲蓄銀行世貿 分行弘譽公司(帳號九九二六)、登堡公司(帳號一○一六



三)、蘭麗生化科技公司(帳號九○四九)及大正系統公司 (帳號一○一○五)等帳戶,提款七百萬元、一百萬元、二 百萬元及六千萬元,轉帳存入同分行捷億科技公司(帳號九 九四二)帳戶內,同年二月十五日完成驗資程序後,隨即於 同年二月十六日,自前述捷億科技公司驗資帳戶內,提款六 千五百七十萬元、四百萬元及三十萬元,分別轉帳存入同分 行網巨科技公司(帳號一○九九三)、淞國光電工業公司( 帳號一○五一一)等帳戶內。
⒐登鑫公司虛增資本額部分:
  丁○○等人於八十四年六月至八十九年一月間,為辦理登鑫 公司設立登記及現金增資,以將登鑫公司資本額虛增為七千 一百萬元,其方式如下:⑴八十四年六月為設立登鑫公司, 於同年六月十九日自國泰世華銀行民權分行鼎益鑫公司(帳 號二○八九二九)帳戶提款五百萬元,轉帳存入登鑫公司( 帳號二○八九一一)帳戶內,同年月二十日完成驗資程序後 ,隨即自登鑫公司驗資帳戶內提出,分別匯款至丁○○之陽 信商業銀行成功分行及聯邦商業銀行東台北分行之個人帳戶 內。⑵八十六年九月為辦理增資三千五百萬元,於同年九月 九日匯款一千五百萬元、二千萬元,存入陽信商業銀行成功 分行登鑫公司(帳號六七七八)帳戶內,同年月十日完成驗 資程序後,隨即自登鑫公司驗資帳戶內提款領出。⑶八十九 年一月為辦理增資三千六百萬元,於同年一月七日、十日分 別自上海商業儲蓄銀行世貿分行弘大幼教事業管理顧問公司 (帳號九○五七)、大正系統公司(帳號九○一五)、環宇 精密鋼構公司(帳號一一一○一)、丁○○(帳號七二九八 九)、朱碧玲(帳號七二九三九)、銓碁科技公司(帳號一 一一五一)等帳戶提款五百萬元、二百萬元、一千一百萬元 、七百萬元、六百萬元、五百萬元,存入同分行登鑫公司( 帳號九二三五)帳戶內,同年一月十一日完成驗資程序後, 隨即自登鑫公司驗資帳戶內提款領出。
⒑登堡公司虛增資本額部分:
  丁○○等人於八十九年二月間,為辦理現金增資五千萬元, 以將登堡公司資本額由四千萬元虛增為九千萬元,乃於同年 二月二十五日分別自上海商業儲蓄銀行世貿分行蘭麗生化公 司、淞國光電工業公司、銓剛實業公司、偉智光電科技公司 等帳戶,分別提款三百萬元、二千萬元、二千四百萬元、三 百萬元,存入同分行登堡公司(帳號一○一六三)帳戶內, 同年二月二十九日完成驗資程序後,隨即於同年三月三日至 六日間,自登堡公司驗資帳戶內提款,分別轉帳存入同分行 環宇精密鋼構公司(帳號一一一○一)及偉智光電科技公司



(帳號九○二三)等帳戶內(該等資金流向與緯其公司增資 款資金流向一致)。
⒒緯其公司虛增資本額部分:
  丁○○等人於八十九年二月間,為辦理現金增資五千五百七 十萬元,以將緯其公司資本額由三千一百萬元虛增為八千六 百七十萬元,乃於同年二月二十五日分別自上海商業儲蓄銀 行世貿分行淞國光電工業公司、環宇精密鋼構公司、弘譽公 司及捷錩公司等帳戶,提款一千五百萬元、二千三百五十萬 元、五百萬元、一千二百二十萬元,存入同分行緯其公司( 帳號一○一五五)帳戶內,同年二月二十九日完成驗資程序 後,隨即於同年三月六日自緯其公司驗資帳戶內提款,分別 轉帳存入同分行環宇精密鋼構公司(帳號一一一○一)、大 正系統公司(帳號九○一五)、偉智光電科技公司(帳號九 ○二三)等帳戶內(該等資金流向與登堡公司增資款資金流 向一致)。
⒓弘大幼教事業管理顧問公司虛增資本額部分:  丁○○等人於八十八年七月至九月間,為辦理弘大幼教事業 管理顧問公司設立登記及現金增資,以將弘大幼教事業管理 顧問公司資本額虛增為一億一百萬元,其方式如下:⑴八十 八年七月間,為辦理弘大幼教事業管理顧問公司設立登記, 於同年七月二十日將現金一百萬元存入新竹國際商業銀行內 湖分行弘大幼教事業管理顧問公司(帳號一七三三)帳戶內 ,同年七月二十一日完成驗資程序後,隨即自弘大幼教事業 管理顧問公司驗資帳戶內提款領出。⑵八十八年九月為辦理 弘大幼教事業管理顧問公司增資一億元,於同年九月三日自 華南商業銀行公館分行大正系統公司帳戶提款一億元,匯入 台北銀行桂林分行弘大幼教事業管理顧問公司(帳號二一三 五六四)帳戶內,分別充作賴政志李昆益、乙○○、林坤 成、葛建華陳鳳眉陳金慶張順寶、丁○○、丙○○、 郭玲玲黃永成吳慧姿黃經洲許宏志等股東繳納之股 款,九月四日完成驗資程序後,隨即於同年月六日自弘大幼 教事業管理顧問公司驗資帳戶內提出,轉帳存入台北銀行桂 林分行丙○○(帳號八四○六六)帳戶內。
⒔偉智通科技公司虛增資本額部分:
  丁○○等人於八十九年一月至五月間,為辦理偉智通科技公 司設立登記及現金增資,以將偉智通科技公司資本額虛增為 一億八千七○○萬元,其方式如下:⑴八十九年一月間為辦 理偉智通科技公司設立登記,於同年一月二十一日分別自上 海商業儲蓄銀行世貿分行大正系統公司(帳號九○一五)、 竝立科技公司(帳號九○三一)、蘭麗生化科技公司(帳號



九八一一)等帳戶,提款九百萬元、一千八百萬元、三千萬 元,轉帳存入同分行偉智通科技公司(帳號九一○四)帳戶 內,同年月二十五日完成驗資程序後,隨即於同年一月二十 六日自偉智通科技公司提款三千萬元及二千七百萬元,分別 轉帳存入同分行銓剛實業公司(帳號一一一五一)及環宇精 密鋼構公司(帳號一一一○一)等帳戶。⑵八十九年五月為 辦理偉智通科技公司增資一億三千萬元,於同年五月十七日 分別自上海商業儲蓄銀行世貿分行緯其公司、竝立科技公司 、捷億科技公司、弘譽公司、聚達科技公司(帳號一○一四 七)、登鑫公司及登堡公司等帳戶,提款七百萬元、六千三 百萬元、一千三百萬元、一千三百萬元、一千萬元、一千二 百萬元、一千二百萬元,轉帳存入同分行偉智通科技公司( 帳號一一○七○)帳戶內,同年月十八日完成驗資程序後, 隨即於同年月十九日自偉智通科技公司驗資帳戶內提款二十 萬元、五百萬元、二千萬元、二千萬元、二千萬元、二千萬 元、三千萬元、一百萬元、五十萬元、一千二百萬元及一百 二十萬元,分別轉帳存入同分行天越科技工業公司(帳號一 ○二七八)、蘭麗生化科技公司(帳號九○四九)、大正系 統公司(帳號九○一五)、環宇精密鋼構公司(帳號一一一 ○一)、銓碁科技公司(帳號一一一五一)、偉智光電科技 公司(帳號九○二三)、富智光纖寬頻通信公司(帳號一○ 二○二)、網巨科技公司(帳號一一一七七)、淞國光電工 業公司(帳號一○三二五)、以太科技公司(帳號一二七六 七)及大正系統公司(帳號九○一五)等帳戶內。 ⒕天越科技工業公司(原天越國際有限公司)虛增資本額部分 :
  丁○○等人於八十九年三月間,為辦理現金增資一億八千萬 元,以將天越科技工業公司資本額由一千萬元虛增為一億九 千萬元,於同年三月十三日分別自上海商業儲蓄銀行世貿分 行捷錩公司、登鑫公司、網巨科技公司、大正系統公司、偉 智光電科技公司、富智光纖寬頻通信公司、緯其公司、林祺 台、李國添王國禎、銓剛實業公司及環宇精密鋼構公司等 帳戶提款三千萬元、二百八十萬元、二百二十萬元、二千三 百萬元、二千萬元、八百四十萬元、一千五百萬元、一千五 百萬元、一千五百六十萬元、一千五百萬元、八百萬元及二 千五百萬元,存入同分行天越國際有限公司(帳號一○二三 六)帳戶內,同年三月十四日完成驗資程序後,隨即於同年 三月十七日至二十三日間,自天越國際有限公司驗資帳戶內 ,提款一千六百萬元、一千六百萬元、一千八百萬元、二千 三百萬元、二千萬元、一千八百萬元、二千三百萬元、二千



六百萬元、一千萬元、一千萬元,分別轉帳存入同分行偉智 光電科技公司(帳號九○二三)、銓碁科技公司(帳號一一 一五一)、弘譽公司(帳號九八四五)、登堡公司(帳號一 ○一六三)、捷億科技公司(帳號九九四二)、竝立科技公 司(帳號一○一一三)、蘭麗生化科技公司(帳號九八一一 )、大正系統公司(帳號九○一五)、偉智光電科技公司( 帳號九○二三)及緯其公司(帳號一○一五五)等帳戶內。 ⒖聚達科技公司虛增資本額部分:
  丁○○等人於八十八年九月至八十九年二月間,連續二次為 以現金增資共一億六千零七十萬元之方式,將聚達科技公司 資本額由一百萬元虛增為一億六千一百七十萬元,其方式如 下:⑴八十八年九月間,為辦理聚達科技公司增資一億元, 於同年九月三日自台北銀行桂林分行弘大幼教事業管理顧問 公司(帳號二一三五六四)帳戶提款一億元,轉帳存入同分 行聚達科技公司(帳號二一三七三四)帳戶內,同年月四日 完成驗資程序後,隨即自聚達科技公司驗資帳戶內提款領出 。⑵八十九年二月間,為辦理聚達科技公司增資六千零七十 萬元,於同年二月十四日自上海商業儲蓄銀行世貿分行弘譽 公司、大正系統公司、登堡公司、蘭麗生化科技公司帳戶提 款六百萬元、五千萬元、二百二十萬元、二百五十萬元,分 別轉帳存入同分行聚達科技公司(帳號九○六五)帳戶內, 同年二月十五日完成驗資程序後,隨即於同年二月十六日自 聚達科技公司驗資帳戶內提款五千七百九十萬元、一百萬元 及一百萬元,分別轉帳存入同分行網巨科技公司(帳號一○ 九九三)、中聯科技公司(帳號一二二二三)及淞國光電工 業公司(帳號一○五一一)等帳戶內。
⒗聚佳科技公司(公司名稱已變更為淞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虛增資本額部分:
  丁○○等人於八十八年七月至八十九年二月間,為連續辦理 聚佳科技公司設立登記及現金增資,以將聚佳科技公司資本 額虛增為九千六百七十萬元,其方式如下:⑴八十八年七月 間,為設立聚佳科技公司,於同年七月二十七日將現金一百 萬元存入合作金庫銀行玉成分行聚佳科技公司(帳號八二三 百九)帳戶內,同年七月二十八日完成驗資程序後,隨即於 同年九月七日自聚佳科技公司驗資帳戶內提款領出。⑵八十 九年二月間,為辦理聚佳科技公司增資九千五百七十萬元, 於同年二月十八日分別自上海商業儲蓄銀行世貿分行網巨科 技公司、大正系統公司、緯其公司等帳戶,提款七千七百二 十萬元、五百萬元、一千三百五十萬元,轉帳存入同分行聚 達科技公司(帳號一○一七一)帳戶內,同年二月十九日完



成驗資程序後,隨即於同年二月二十一日自聚佳科技公司驗 資帳戶內,提款二百萬元、五百萬元、五十六萬元、二十三 萬元購買定存單;復提款四千二百九十萬元,分別轉帳存入 同分行淞國光電工業公司(帳號一○五一一)帳戶二千八百 九十萬元、楊佳姬(帳號七四百四)帳戶四百萬元、許崇源 (帳號七四○一二)帳戶一千萬元;另提款四千六百七十五 萬元,轉帳存入同分行偉智光電科技公司(帳號九○二三) 帳戶內。
⒘捷錩公司(公司名稱已變更為環宇鋼構股份有限公司,下稱 捷錩公司)虛增資本額部分:
  丁○○等人於八十八年八月至八十九年二月間,為辦理捷錩 公司設立登記及現金增資,將捷錩公司資本額虛增為五千一 百萬元,其方式如下:⑴八十八年八月間,為設立捷錩公司 ,於同年八月二日將現金一百萬元存入臺北市第九信用合作 社忠孝分社捷錩公司(帳號一七四八百)帳戶內,同年月三 日完成驗資程序後,隨即於同年九月四日自捷錩公司驗資帳 戶內提款領出。⑵八十九年二月間,為辦理捷錩公司增資五 千萬元,於同年二月二十五日分別自上海商業儲蓄銀行世貿 分行淞國光電工業公司、偉智光電科技公司、登鑫公司、弘 譽公司等帳戶提款一千五百萬元、一千零二十萬元、一千九 百八十萬元、五百萬元,轉帳存入同分行捷錩公司(帳號一 ○三一七)帳戶內,同年二月二十九日完成驗資程序後,隨 即於同年三月十三日自捷錩公司驗資帳戶內,提款三千萬元 、一千五百六十萬元、三百三十四萬元、三十萬元、五十萬 元、二十萬元,分別轉帳存入同分行天越科技工業公司(帳 號一○二三六)、李國添(帳號四七五一○)、格麗達科技 公司(帳號一○五九五)、泰永興科技公司(帳號一一一六 九)、偉智光電科技公司(帳號九○二三)等帳戶內及購買 台支。
⒙富智光纖寬頻通信公司虛增資本額部分:
  丁○○等人於八十九年一月至五月間,為辦理富智光纖寬頻 通信公司設立登記及現金增資,以將富智光纖寬頻通信公司 資本額虛增為一億六千萬元,其方式如下:⑴八十九年一月 間,為設立富智光纖寬頻通信公司,於同年一月二十七日自 上海商業儲蓄銀行世貿分行大正系統公司帳戶提款一千萬元 ,轉帳存入同分行富智光纖寬頻通信公司(帳號一○二○二 )帳戶內,充作蘭麗生化科技公司、竝立科技公司、大正系 統公司、環銓科技公司、丙○○、賴政志翁聖賢張順寶 等股東繳納之股款,同年一月二十八日完成驗資程序後,隨 即於同年一月三十一日自富智光纖寬頻通信公司驗資帳戶內



提款一千萬元,轉帳存入同分行蘭麗生化科技公司(帳號九 ○四九)帳戶內。⑵八十九年五月間,為辦理富智光纖寬頻 通信公司增資一億二千五百萬元,於同年五月十九日自上海 商業儲蓄銀行世貿分行富智光纖寬頻通信公司(帳號一○二 ○二)帳戶提款一億五千萬元,轉帳存入同分行富智光纖寬 頻通信公司(帳號一○七六五)帳戶內,充作竝立科技公司 、大正系統公司、環銓科技公司、偉智通科技公司、偉智光 電科技公司、緯其公司、聚達科技公司、網巨科技公司、銓 剛實業公司及乙○○等股東繳納之增資股款,五月二十日完 成驗資程序後,隨即於五月二十二日自富智光纖寬頻通信公 司驗資帳戶內,提款二千萬元、二千萬元、三千萬元、四十 萬元、四十五萬元、六千四百萬元、十二萬元、三十六萬元 及一千四百萬元,分別轉帳存入同分行富智光纖寬頻通信公 司(帳號一○二○二)、登鑫公司(帳號九二三五)、捷錩 科技公司(帳號一○三一七)、捷億科技公司(帳號九九四 二)、銓碁科技公司等帳戶內。
⒚環訊系統公司虛增資本額部分:
  丁○○等人於八十九年六月間,為辦理環訊系統公司現金增 資一億六千萬元,將環訊系統公司資本額虛增為一億六千一 百萬元,乃於同年六月十二日分別自上海商業儲蓄銀行世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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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資料
富智光纖寬頻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 台灣公司情報網
超越世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台灣公司情報網
淞國光電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 台灣公司情報網
天越科技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 台灣公司情報網
台資光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台灣公司情報網
網速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台灣公司情報網
偉智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台灣公司情報網
網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台灣公司情報網
環宇鋼構股份有限公司 , 台灣公司情報網
淞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台灣公司情報網
台資機械股份有限公司 , 台灣公司情報網
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台灣公司情報網
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台灣公司情報網
環訊系統有限公司 , 台灣公司情報網
天越國際有限公司 , 台灣公司情報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