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償債務
臺中簡易庭(民事),中簡字,91年度,1950號
TCEV,91,中簡,1950,20020927

1/1頁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民事判決           九十一年度中簡字第一九五О號
  原   告 甲○○○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丁○○
  訴訟代理人 乙○○
        庚○○
  被   告 丙○○○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己○○
  訴訟代理人 戊○○
右當事人間請求清償債務事件,本院判決如左:
主 文
原告之訴及假執行之聲請均駁回。
訴訟費用由被告負擔。
事實及理由
一、本件原告起訴主張:原告與被告於民國八十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簽訂升降機買賣 暨安裝合約書,工程名稱為「啟復大地新建工程」,原告已依約履行完畢,惟被 告尚有工程尾款新臺幣(下同)陸萬叁仟尚未支付。又原告與被告另於八十七年 十一月十六日簽訂升降機買賣暨安裝合約書,工程名稱為「台中市召會復興大樓 新建工程」

1/1頁


參考資料
丙○○○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 台灣公司情報網
甲○○○股份有限公司 , 台灣公司情報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