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付命令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民事),司促字,106年度,14753號
TCDV,106,司促,14753,2017060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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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06年度司促字第14753號
債 權 人 中興保全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林孝信
上債權人聲請對於債務人蜂盈國際有限公司發支付命令,本院裁
定如下:
一、債權人應於本裁定送達後5日內補正下列事項,逾期駁回其
  聲請:
  ㈠確認張皇祥是否為蜂盈國際有限公司之合法法定代理人?
   並提出釋明,併補其公司最新登記事項卡及法定代理人最
   新戶籍謄本正本(記事欄勿省略)。
  ㈡陳報請求金額之計算方式及繳款明細表。
二、特此裁定。
中  華  民  國  106  年  6   月  8   日
         民事庭司法事務官 沈珮純
一、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二、本件裁定,不得聲明不服。
三、嗣後遞狀均請註明案號、股別。
中  華  民  國  106  年  6   月  8   日
            書記官 廖日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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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資料
中興保全股份有限公司 , 台灣公司情報網
蜂盈國際有限公司 , 台灣公司情報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