損害賠償
高雄簡易庭(民事),雄保險小調字,97年度,16號
KSEV,97,雄保險小調,16,200803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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調 解 程 序 筆 錄
  聲 請 人 富邦產物保險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丙○○
  相 對 人 甲○○
上列當事人間97年度雄保險小調字第16號損害賠償事件於中華民
國97年3 月11日下午5 時4 分在臺灣高雄地方法院高雄簡易庭民
事調解室一調解爭議:
  法 官 黃呈熹
  書記官 王楨珍
朗讀案由:
聲請人代理人 乙○○ 到
相 對 人  甲○○ 到
調解委員   林國禎 到
本日調解進行要領及記載明確事項如下:
兩造
  各陳述爭點。
調解委員
  試勸讓步,兩造均同意讓步。
  報知法官。        調解委員:林國禎
法官
  諭知本件調解成立。
聲請人代理人
  調解成立請求退費。
調解成立條款如下:
一、相對人願給付聲請人新臺幣(下同)陸萬元。
  給付方法:當場給付,不另給據。
二、聲請人其餘請求均拋棄。
三、聲請費用由聲請人負擔。
以上筆錄所載調解成立條款經依聲請交關係人閱覽並無異議後簽
名。
以上正本係由原本作成。
中  華  民  國  97  年  3   月  11  日
           書  記  官 王楨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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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資料
富邦產物保險股份有限公司 , 台灣公司情報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