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06年度司促字第14519號
債 權 人 廣暉建材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翁詮勝
上債權人聲請對於債務人安信展業有限公司發支付命令,本院裁
定如下:
一、債權人應於本裁定送達後5日內補正下列事項,逾期駁回其
聲請:
㈠提出債務人購買HSC-301處理劑之相關釋明資料。(如訂購
單、送貨單或簽收單)
二、特此裁定。
中 華 民 國 106 年 6 月 6 日
民事庭司法事務官 沈珮純
一、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二、本件裁定,不得聲明不服。
三、嗣後遞狀均請註明案號、股別。
中 華 民 國 106 年 6 月 6 日
書記官 廖日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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