違反稅捐稽徵法等
臺灣桃園地方法院(刑事),訴字,97年度,59號
TYDM,97,訴,59,200804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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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桃園地方法院宣示判決筆錄      97年度訴字第59號
公 訴 人 臺灣桃園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
被   告 乙○○
          (另案於臺灣宜蘭監獄執行中)
指定辯護人 本院公設辯護人 林銘宏
上列被告因違反稅捐稽徵法等案件,經檢察官提起公訴(臺灣桃
園地方法院檢察署九十六年度偵字第一六七0號、第一二七四六
號),暨移送併案審理(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檢察署九十七年度偵
字第三六四號),於中華民國九十七年四月三十日下午五時許,
在本院第一法庭宣示判決,出席職員如下:
     法 官 袁雪華
     書記官 邱仲騏
     通 譯
法官起立朗讀判決主文、犯罪事實要旨、處罰條文、附記事項,及告以上訴限制、期間並提出上訴狀之法院,且諭知記載其內容:
一、主 文:
乙○○共同連續商業負責人以明知不實之事項,而填製會計 憑證,處有期徒刑壹年,減為有期徒刑陸月,如易科罰金, 以銀元參佰元即新臺幣玖佰元折算壹日;又共同變造特種文 書,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銀元參佰元即新臺幣 玖佰元折算壹日,減為有期徒刑壹月又拾伍日,如易科罰金 ,以銀元參佰元即新臺幣玖佰元折算壹日。應執行有期徒刑 柒月,如易科罰金,以銀元參佰元即新臺幣玖佰元折算壹日 。
二、犯罪事實要旨:
乙○○於民國八十九年間某日,與不詳年籍姓名之成年人, 共同基於變造特種文書之犯意,由乙○○交付其本人照片予 該不詳人士改貼於「廖春盛」之身分證上,變造該身分證特 種文書後,以新臺幣(下同)三萬元之代價售予乙○○。 ㈡乙○○自九十三年八月間起,假冒「廖春盛」名義,與「大 名科技有限公司」(下稱大名公司)負責人林再來(由臺灣 臺北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另行提起公訴)共同基於填製不 實會計憑證,以幫助他人逃漏稅捐之概括犯意聯絡,由林再 來提供大名公司之空白統一發票會計憑證予乙○○乙○○ 則於統一發票上虛偽登載如附表二所示之大名公司不實銷貨 內容後,分別交付如附表二所示之公司申報進項退抵使用, 連續幫助逃漏營業稅共計二百九十八萬零二百六十五元。乙 ○○復自九十三年十一月間起,假冒「廖春盛」之名義,與 「廣宇紙器企業有限公司」 (下稱廣宇公司)負責人甲○○



(已歿,由本院另行諭知公訴不受理之判決)共同基於同上 概括犯意聯絡,由甲○○提供廣宇公司之空白統一發票會計 憑證予乙○○乙○○則於統一發票上虛偽登載如附表一所 示之廣宇公司不實銷貨內容後,交付如附表一所示之公司申 報進項退抵使用,連續幫助逃漏營業稅共計三十九萬七千0 五十三元。
三、處罰條文:
稅捐稽徵法第四十三條第一項,修正前商業會計法第七十一 條第一款,修正後刑法第二條第一項前段、第十一條前段, 刑法第二百十二條,修正前刑法第二十八條、第五十六條、 第五十五條、第三十一條第一項、第四十一條第一項前段、 第二項、第五十一條第五款,刑法施行法第一條之一第一項 、第二項前段,修正前罰金罰鍰提高標準條例第二條,中華 民國九十六年罪犯減刑條例第二條第一項第三款、第七條。四、附記事項:
㈠按統一發票係得為證明事項之經過,而造具記帳憑證所根據 之憑證,屬原始憑證,係商業會計法第十五條第一款所定之 會計憑證。核被告所為,係犯修正前商業會計法第七十一條 第一款之以明知為不實之事項,而填製會計憑證罪及稅捐稽 徵法第四十三條第一項之幫助納稅義務人以不正當之方法逃 漏稅捐罪。被告所犯修正前商業會計法第七十一條第一款之 商業負責人,以明知為不實之事項而填製會計憑證,原含有 業務上登載不實之本質,與刑法第二百十五條之從事業務之 人明知為不實之事項而登載於業務上文書罪,皆規範處罰同 一之登載不實行為,應屬法規競合,且前者為後者之特別規 定,依特別法優於普通法之原則,自應優先適用商業會計法 第七十一條第一款論處,不再論以刑法第二百十五條之業務 登載不實文書罪,本件起訴法條尚有未洽,本院自應依法變 更起訴法條。又被告雖無商業負責人之身分,惟依修正前刑 法第三十一條第一項,仍以正犯論之。另被告以大名公司之 統一發票幫助逃漏稅捐部分,雖未據起訴,惟與起訴部分有 連續犯之裁判上一罪關係,為起訴效力所及,本院自應予以 審究。
㈡偽造文書部分,經蒞庭實行公訴之檢察官當庭變更起訴法條 為刑法第二百十二條變造特種文書罪,本院茲不另變更。 ㈢公訴意旨另以:被告與甲○○明知廣宇公司與如附表三所示 公司等,無交易事實,竟由附表三所示公司於附表三所示時 間,虛偽填載統一發票,供廣宇公司據以行使申報進項稅額 ,逃漏廣宇公司之營業稅,因認被告另犯稅捐稽徵法第四十 一條之詐欺逃漏稅捐罪嫌。惟經蒞庭實行公訴之檢察官當庭



減縮此部分犯罪事實(見本院卷第三十一頁),且公訴意旨 認此部分與被告前開有罪部分有牽連犯之裁判上一罪關係, 本院爰不另為無罪之諭知。
㈣移送併案意旨另以:被告乙○○與林再來明知大名公司與附 表四所示之公司間無交易事實,竟於九十三年九月間起至九 十四年四月間止,向附表四所示公司取得不實統一發票三十 九紙,供大名公司據以製作其業務上不實之進項金額共計四 千六百八十四萬六千七百三十元之虛偽交易紀錄,足以生損 害於稅捐稽徵機關對於稅捐稽徵之正確性,因認被告另涉犯 刑法第二百十六條、第二百十五條之行使業務上登載不實罪 。惟查本件卷證之內並無檢察官所指被告製作之「大名公司 虛偽交易紀錄」業務文書,不能認定被告有此部分犯罪,是 本院就此部分無從併案審理,自應退回檢察官另為適法之處 理。
五、協商判決除有刑事訴訟法第四百五十五條之四第一項第一款 於本訊問程序終結前,被告撤銷協商合意或檢察官撤回協商 聲請者;第二款被告協商之意思非出於自由意志者;第四款 被告所犯之罪非第四百五十五條之二第一項所定得以協商判 決者;第六款被告有其他較重之裁判上一罪之犯罪事實者; 第七款法院認應諭知免刑或免訴、不受理者情形之一,及違 反同條第二項「法院應於協商合意範圍內為判決;法院為協 商判決所科之刑,以宣告緩刑或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 罰金為限」之規定者外,不得上訴。
六、如有前項得上訴之情形者,得自收受判決送達之日起十日內 ,向本院提出上訴書狀,上訴於第二審法院。
中  華  民  國  97  年  4   月  30  日 書記官 邱仲騏
法 官 袁雪華
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書記官 邱仲騏
中  華  民  國  97  年  4   月  30  日附錄本案論罪科刑之法條:
稅捐稽徵法第43條第1項
(教唆或幫助逃漏稅捐等之處罰)
教唆或幫助犯第 41 條或第 42 條之罪者,處 3 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新台幣 6 萬元以下罰金。
中華民國刑法第212條
(偽造變造特種文書罪)
偽造、變造護照、旅券、免許證、特許證及關於品行、能力服務或其他相類之證書、介紹書,足以生損害於公眾或他人者,處1



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3 百元以下罰金。
附表一:
┌──┬──────────┬──────┬─────────┐
│編號│公司名稱   │開立發票時間│發票金額 (新台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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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峻威實業有限公司 │93年11月7日 │262,5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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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川代國際股份有限公司│93年11月7日 │313,950元 │
├──┼──────────┼──────┼─────────┤
│ 3 │溫德斯國際股份有限公│93年11月8日 │69,840元 │
│ │司 │ │ │
├──┼──────────┼──────┼─────────┤
│ 4 │川代國際股份有限公司│93年11月8日 │441,000元 │
├──┼──────────┼──────┼─────────┤
│ 5 │美智國際股份有限公司│93年11月9日 │252,000元 │
├──┼──────────┼──────┼─────────┤
│ 6 │溫德斯國際股份有限公│93年11月9日 │167,779元 │
│ │司 │ │ │
├──┼──────────┼──────┼─────────┤
│ 7 │川代國際股份有限公司│93年11月10日│178,500元 │
├──┼──────────┼──────┼─────────┤
│ 8 │溫德斯國際股份有限公│93年11月10日│77,499元 │
│ │司 │ │ │
├──┼──────────┼──────┼─────────┤
│ 9 │吉翔科技有限公司 │93年11月10日│102,375元 │
├──┼──────────┼──────┼─────────┤
│ 10 │峻威實業有限公司 │93年11月11日│231,000元 │
├──┼──────────┼──────┼─────────┤
│ 11 │川代國際股份有限 │93年11月11日│126,000元 │
│ │公司 │ │ │
├──┼──────────┼──────┼─────────┤
│ 12 │美智國際有限公司 │93年11月14日│241,500元 │
├──┼──────────┼──────┼─────────┤
│ 13 │全發整合行銷股份有限│93年12月1日 │54540元 │
│ │公司(更名為全發國際 │ │ │
│ │股份有限公司) │ │ │
├──┼──────────┼──────┼─────────┤
│ 14 │全發整合行銷股份有限│93年12月2日 │54540元 │
│ │公司 (更名為全發國際│ │ │
│ │股份有限公司)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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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5 │吉翔科技有限公司 │93年12月5日 │214,200元 │
├──┼──────────┼──────┼─────────┤
│ 16 │吉翔科技有限公司 │93年12月10日│10800元 │
├──┼──────────┼──────┼─────────┤
│ 17 │吉翔科技有限公司 │93年12月10日│92,610元 │
├──┼──────────┼──────┼─────────┤
│ 18 │吉翔科技有限公司 │93年12月10日│259,980元 │
├──┼──────────┼──────┼─────────┤
│ 19 │峻威實業有限公司 │93年12月10日│252,000元 │
├──┼──────────┼──────┼─────────┤
│ 20 │美智國際有限公司 │93年12月10日│273,000元 │
├──┼──────────┼──────┼─────────┤
│ 21 │川代國際股份有限公司│93年12月10日│156,975元 │
├──┼──────────┼──────┼─────────┤
│ 22 │茂貴有限公司 (已更名│93年12月10日│367,500元 │
│ │為永滕實業有限公司)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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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3 │峻威實業有限公司 │93年12月13日│283,500元 │
├──┼──────────┼──────┼─────────┤
│ 24 │美智國際有限公司 │93年12月14日│283,500元 │
├──┼──────────┼──────┼─────────┤
│ 25 │峻威實業有限公司 │93年12月15日│273,000元 │
├──┼──────────┼──────┼─────────┤
│ 26 │峻威實業有限公司 │93年12月17日│273,000元 │
├──┼──────────┼──────┼─────────┤
│ 27 │大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94年1月10日 │169,050元 │
├──┼──────────┼──────┼─────────┤
│ 28 │神之水股份有限公司 │94年1月13日 │173,250元 │
├──┼──────────┼──────┼─────────┤
│ 29 │磊銘企業有限公司 │94年1月20日 │234,675元 │
├──┼──────────┼──────┼─────────┤
│ 30 │紅樹林企業有限公司 │94年1月21日 │179,813元 │
├──┼──────────┼──────┼─────────┤
│ 31 │家鑫實業有限公司 │94年1月25日 │163,380元 │
├──┼──────────┼──────┼─────────┤
│ 32 │琨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94年1月28日 │121,380元 │
├──┼──────────┼──────┼─────────┤
│ 33 │國曜生物科技股份有限│94年1月28日 │184,800元 │
│ │公司 │ │ │




├──┼──────────┼──────┼─────────┤
│ 34 │大名科技有限公司 │94年1月31日 │258,090元 │
├──┼──────────┼──────┼─────────┤
│ 35 │新富國際股份有限公司│94年2月1日 │247,590元 │
├──┼──────────┼──────┼─────────┤
│ 36 │神之水股份有限公司 │93年2月23日 │231,000元 │
└──┴──────────┴──────┴─────────┘
附表二:
┌──┬────────────┬────────┬───────┬────────┐
│編號│ 公司名稱 │ 開立發票時間 │銷售金額(元) │逃漏稅額(元) │
├──┼────────────┼────────┼───────┼────────┤
│ 1 │大豐國際事業有限公司 │93年10月至12 月 │3,661,900 │183,095 │
├──┼────────────┼────────┼───────┼────────┤
│ 2 │藤原科技有限公司 │94年4月 │4,095,000 │204,751 │
├──┼────────────┼────────┼───────┼────────┤
│ 3 │謙信科技有限公司 │93年11月至12 月 │1,490,000 │74,500 │
├──┼────────────┼────────┼───────┼────────┤
│ 4 │士恒資訊有限公司 │93年9月至10 月 │7,960,680 │398,034 │
├──┼────────────┼────────┼───────┼────────┤
│ 5 │家鑫實業有限公司 │94年1月至2月 │5,882,000 │294,100 │
├──┼────────────┼────────┼───────┼────────┤
│ 6 │磊銘企業有限公司 │94年1月至2月 │6,257,450 │312,873 │
├──┼────────────┼────────┼───────┼────────┤
│ 7 │生富貿易有限公司 │93年12月 │4,491,200 │224,560 │
├──┼────────────┼────────┼───────┼────────┤
│ 8 │常淳電子有限公司 │93年9月 │1,868,600 │93,430 │
├──┼────────────┼────────┼───────┼────────┤
│ 9 │傳宏國際有限公司 │93年9月 │1,545,000 │77,250 │
├──┼────────────┼────────┼───────┼────────┤
│10 │精創資通企業有限公司 │93年9月 │2,644,500 │132,225 │
├──┼────────────┼────────┼───────┼────────┤
│11 │六合電子科技企業有限公司│93年12月 │4,263,710 │213,186 │
├──┼────────────┼────────┼───────┼────────┤
│12 │摩吉數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94年3月至4月 │2,817,000 │140,850 │
├──┼────────────┼────────┼───────┼────────┤
│13 │亞琥企業有限公司 │93年9月至10 月 │3,889,700 │194,485 │
├──┼────────────┼────────┼───────┼────────┤
│14 │玉鉉資訊有限公司 │93年9月至10 月 │1,532,450 │76,623 │
├──┼────────────┼────────┼───────┼────────┤
│15 │錦輝百業有限公司 │93年11月至12 月 │5,915,600 │295,780 │




├──┼────────────┼────────┼───────┼────────┤
│16 │凱晟企業社 │93年12月 │1,290,450 │64,523 │
└────────────────────────┴───────┴────────┘
附表三:
┌──┬───────────┬──────┬──────┐
│編號│公司名稱   │開立發票時間│ 發票金額 │
├──┼───────────┼──────┼──────┤
│ 1 │宇翔科技有限公司 │93年11月3日 │3,095,400 元│
├──┼───────────┼──────┼──────┤
│ 2 │宇翔科技有限公司 │93年11月4日 │3,396,250 元│
├──┼───────────┼──────┼──────┤
│ 3 │家齊興業有限公司 │93年11月5日 │22,050 元 │
├──┼───────────┼──────┼──────┤
│ 4 │喜客斯企業股份有限公司│94年1月10日 │690,900元 │
├──┼───────────┼──────┼──────┤
│ 5 │喜客斯企業股份有限公司│94年1月25日 │477,750元 │
├──┼───────────┼──────┼──────┤
│ 6 │喜客斯企業股份有限公司│94年2月3日 │432,600元 │
├──┼───────────┼──────┼──────┤
│ 7 │喜客斯企業股份有限公司│94年2月22日 │393,750元 │
└──┴───────────┴──────┴──────┘
附表四:
┌──┬─────────────┬────────┬───────┬──┐
│編號│ 公司名稱 │ 開立發票時間 │銷售金額(元) │張數│
├──┼─────────────┼────────┼───────┼──┤
│ 1 │佳音電器有限公司 │94年4月 │4,035,000 │ 9 │
├──┼─────────────┼────────┼───────┼──┤
│ 2 │立大電子有限公司 │93年11月 │15,711,000 │ 5 │
├──┼─────────────┼────────┼───────┼──┤
│ 3 │翔宇科技有限公司 │93年9月 │1,000,000 │ 1 │
├──┼─────────────┼────────┼───────┼──┤
│ 4 │將原實業有限公司 │94年3月 │1,100,000 │ 4 │
├──┼─────────────┼────────┼───────┼──┤
│ 5 │冠岳精密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93年9月至10 月 │9,171,130 │ 9 │
├──┼─────────────┼────────┼───────┼──┤
│ 6 │宏京科技有限公司 │93年9月至11 月 │15,422,800 │ 9 │
├──┼─────────────┼────────┼───────┼──┤
│ 7 │廣宇紙器企業有限公司 │94年1月 │406,800 │ 2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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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資料
摩吉數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台灣公司情報網
冠岳精密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 台灣公司情報網
六合電子科技企業有限公司 , 台灣公司情報網
喜客斯企業股份有限公司 , 台灣公司情報網
廣宇紙器企業有限公司 , 台灣公司情報網
川代國際股份有限公司 , 台灣公司情報網
紅樹林企業有限公司 , 台灣公司情報網
神之水股份有限公司 , 台灣公司情報網
斯企業股份有限公司 , 台灣公司情報網
錦輝百業有限公司 , 台灣公司情報網
謙信科技有限公司 , 台灣公司情報網
藤原科技有限公司 , 台灣公司情報網
美智國際有限公司 , 台灣公司情報網
磊銘企業有限公司 , 台灣公司情報網
生富貿易有限公司 , 台灣公司情報網
玉鉉資訊有限公司 , 台灣公司情報網
永滕實業有限公司 , 台灣公司情報網
常淳電子有限公司 , 台灣公司情報網
峻威實業有限公司 , 台灣公司情報網
將原實業有限公司 , 台灣公司情報網
家齊興業有限公司 , 台灣公司情報網
家鑫實業有限公司 , 台灣公司情報網
宏京科技有限公司 , 台灣公司情報網
宇翔科技有限公司 , 台灣公司情報網
吉翔科技有限公司 , 台灣公司情報網
傳宏國際有限公司 , 台灣公司情報網
佳音電器有限公司 , 台灣公司情報網
亞琥企業有限公司 , 台灣公司情報網
銘企業有限公司 , 台灣公司情報網
富貿易有限公司 , 台灣公司情報網
宏國際有限公司 , 台灣公司情報網
威實業有限公司 , 台灣公司情報網
名科技有限公司 , 台灣公司情報網
信科技有限公司 , 台灣公司情報網
京科技有限公司 , 台灣公司情報網
百業有限公司 , 台灣公司情報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