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賣抵押物
臺灣新竹地方法院(民事),拍字,97年度,87號
SCDV,97,拍,87,200804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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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新竹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97年度拍字第87號
聲 請 人 板信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丙○○
相 對 人 甲○○○
上列當事人間拍賣抵押物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 文
相對人所有如附表所示之不動產准予拍賣。
程序費用新台幣貳仟元由相對人負擔。
理 由
一、按抵押權人,於債權已屆清償期,而未受清償者,得聲請法 院拍賣抵押物,就其賣得價金而受清償。上開規定於最高限 額抵押權亦準用之,民法第873條、第881條之17分別定有明 文。
二、本件聲請意旨略以:相對人於民國93年12月21日以其所有如 附表所示之不動產,設定新臺幣(下同)2,800,000元之最 高限額抵押權,以擔保其及第三人乙○○對聲請人現在(包 括過去所負現在尚未清償)及將來所負一切債務之清償,該 抵押權之權利存續期間自93年12月16日至133年12月15日止 ,利息、遲延利息、違約金、債務清償日期均依照各個契約 之約定,並已辦畢抵押權設定登記在案。嗣第三人乙○○於 93年12月22日邀相對人及第三人廖正財為連帶保證人,向聲 請人借款2,300,000元,借款期間自實際撥款日起計15年, 即自93年12月22日起至108年12月22日止,約定利息按聲請 人銀行定儲利率指數第一年至第四年加百分之1.92計算,嗣 後隨聲請人銀行定儲利率指數調整而調整,並自調整日起, 按調整後之年利率計算,如有任何一筆債務不依約清償本金 或攤還本金時,即喪失期限之利益,借款視為全部到期,並 自逾期之日起,除按上述約定利率給付遲延利息外,6個月 內按上開約定利率百分之10,超過6個月部分,按上開約定 利率百分之20,計付違約金。詎相對人就前開借款自96年12 月22日起即逾欠未依約按月攤還本息,迭經催討,均未置理 ,為此聲請拍賣附表所示之抵押物,以資受償等情,並提出 個人不動產借款契約書、授信約定書、抵押權設定契約書、 他項權利證明書、放款主檔查詢資料、土地及建物登記謄本 (以上均影本)等件為證。
三、經查,聲請人所提上開各項資料,除依聲請人所提個人不動 產借款契約書第4條關於違約金之約定外,其餘核與其聲請 意旨相符,且經本院依非訟事件法第74條之規定,通知債務 人及相對人得於文到5日內就上開抵押權所擔保之債權額陳 述意見,該通知並已分別於97年3月7日及同年月25日合法送



達相對人及債務人,惟迄未見債務人及相對人有所陳述,從 而,聲請人聲請拍賣系爭抵押物,於法尚無不合,應予准許 。
四、依非訟事件法第21條第2項、第24條第1項,民事訴訟法第78 條,裁定如主文。
中  華  民  國  97  年  4   月  30  日 新竹簡易庭法 官 陳順珍
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如對本裁定抗告,須於裁定送達後10日內向本院提出抗告狀。中  華  民  國  97  年  4  月   30  日 書記官 周育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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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土地):                                          97年度拍字第87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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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    土     地     坐     落    │地│  面      積   │    │         │
│ ├───┬────┬────┬────┬────────┤ ├──┬──┬───────┤ 權利範圍 │ 備    考 │
│號│縣 市│鄉鎮市區○  段  ○○ 段 │ 地    號 │目│公頃│公畝│  平方公尺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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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新竹縣│竹 北 市○○ ○ 段│ │ 79 │建│ │ │  65.01 │ 全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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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建物)︰                                           97年度拍字第87號│
├─┬─┬──────┬────┬────┬───────────────────────┬────────┬───┬───┤
│ │ │      │    │建築式樣│ 建 物 面 積(單位:平方公尺) │附 屬  建 物│   │   │
│編│建│      │    │    ├─┬─┬─┬─┬─┬─┬─┬─┬─┬─┬─┬─┼────┬─┬─┤權 利│   │
│ │ │      │    │主要建築│一│二│ │ │ │ │ │ │ │ │ │合│ 主要建 │面│面│   │   │
│ │ │ 建物門牌 │基地坐落│    │ │ │ │ │ │ │ │ │ │ │ │ │     │ │積│   │備 考│
│ │ │      │    │材 料 及│ │ │ │ │ │ │ │ │ │ │ │ │ 築材料 │ │ │   │   │
│號│號│      │    │    │ │ │ │ │ │ │ │ │ │ │ │ │    │ │單│範 圍│   │
│ │ │      │    │房屋層數│層│層│ │ │ │ │ │ │ │ │ │計│ 及用途 │積│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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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6 │新竹縣竹北市│新竹縣竹│住家用、│4 │4 │ │ │ │ │ │ │ │ │ │8 │ │ │ │全部 │ │
│ │5 │中央路30巷2 │北市華興│加強磚造│2 │2 │ │ │ │ │ │ │ │ │ │4 │ │ │ │ │ │
│ │1 │號 │段79地號│、2層 │. │. │ │ │ │ │ │ │ │ │ │. │ │ │ │   │ │
│ │ │ │ │ │1 │1 │ │ │ │ │ │ │ │ │ │3 │ │ │ │   │ │
│ │ │ │ │    │7 │7 │ │ │ │ │ │ │ │ │ │4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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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資料
板信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 台灣公司情報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