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士林地方法院刑事附帶民事訴訟裁定 97年度附民字第15號原 告 美商A&F商標公司 美商JMH商標公司上 二 人法定代理人 約翰凱瑞John上二人共同訴訟代理人 許惠峰律師 蔡兆誠律師 陳芳俞律師被 告 甲○○上列被告因96年度易字第1800號違反商標法案件,經原告提起附帶民事訴訟。查其內容繁雜,非經長久之時日,不能終結其審判,爰依刑事訴訟法第504條第1項前段,將本件附帶民事訴訟移送本院民事庭,特此裁定。中 華 民 國 97 年 4 月 30 日 刑事第三庭審判長法 官 杜惠錦 法 官 梁哲瑋 法 官 陳美彤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本裁定不得抗告。 書記官 賴麗容中 華 民 國 97 年 4 月 3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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