調 解 程 序 筆 錄
聲 請 人 天威保全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丙○○
代 理 人 甲○○
相 對 人 桂欣建設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乙○○
上列當事人間97年度雄小調字第236 號履行契約事件於中華民國
97年5 月7 日上午11時在臺灣高雄地方法院高雄簡易庭民事調解
室一 (3 樓)調 解爭議:
法 官 劉定安
書記官 楊銘仁
朗讀案由:
聲 請 人代 理 人 甲○○ 到
相對人法定代理人 乙○○ 到
調 解 委 員 莊廷鐘 到
本日調解進行要領及記載明確事項如下:
兩造
各陳述爭點。
調解委員
勸諭兩造互為讓步。
試勸讓步,兩造均同意讓步。
報知法官。 調解委員:莊廷鐘
法官
諭知本件調解成立。
聲請人
調解成立請求退費。
調解成立條款如下:
一、相對人願給付聲請人新臺幣(下同)壹萬元。
給付方法:於民國(下同)97年5 月7 日當場給付伍仟元,
其餘伍仟元部分於97年6 月30日、97年7 月30日分別以匯款
方式各給付貳仟伍佰元(匯款手續費由聲請人負擔),至全
部清償完畢為止,如有一期未履行,視為全部到期。
二、聲請人其餘請求均拋棄。
三、聲請費用各自負擔。
以上筆錄所載調解成立條款經依聲請交關係人閱覽並無異議後簽
名。
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書記官 楊銘仁
中 華 民 國 97 年 5 月 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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