業務侵占
臺灣高等法院 臺中分院(刑事),上易字,97年度,852號
TCHM,97,上易,852,2008061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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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刑事判決     97年度上易字第852號
上 訴 人
即 被 告 甲○○
上列上訴人因侵占案件,不服臺灣臺中地方法院97年度易字第38
5號,中華民國97年4月15日第一審判決(起訴案號:臺灣臺中地
方法院檢察署96年度偵字第25694 號),提起上訴,本院判決如
下:
主 文
原判決撤銷。
甲○○意圖為自己不法之所有,而侵占對於業務上所持有之物,處有期徒刑拾月。
事 實
一、甲○○曾於民國(下同)87年間,因侵占案件,經台灣台中 地方法院判處有期徒刑7月,復經本院駁回其上訴確定,於 89年1月25日執行完畢(於本件未構成累犯)。詎其猶不知 悔改,其自95年2月14日起,在強訊郵通股份有限公司(下 稱強訊公司)擔任業務人員,負責招攬業務及向客戶代收帳 款,為從事業務之人,竟基於意圖為自己不法所有之侵占犯 意,自95年12月間起至96年5月16日止,將業務上向強訊公 司之客戶巨匠電腦等多家客戶所收取之帳款,變更持有為所 有,接續予以侵占入己,共計新臺幣(下同)24萬990元侵 占入己(各客戶所收取侵占之金額及時間詳如附表所示)。二、案經強訊郵通股份有限公司訴由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檢察署檢 察官偵查起訴。
理 由
一、訊據上訴人即被告甲○○(下稱被告)對於上揭時地之業務 侵占犯行於偵訊、原審及本院均坦承不諱,復據告訴代理人 丙○○於偵訊、原審及本院指訴在卷,並有侵占客戶帳款一 覽表、被告甲○○之自白書影本、強訊公司配送單及勞動契 約書影本在卷可佐,足認被告自白與事實相符,事證明確, 被告上揭犯行堪予認定。【按「被告以外之人於審判外之陳 述,雖不符前4條(指刑事訴訟法第159條之1至第159條之4 )之規定,而經當事人於審判程序同意作為證據,法院審酌 該言詞陳述或書面陳述作成之情況,認為適當者,亦得為證 據」,又「當事人、代理人或辯護人於法院調查證據時,知 有第159條第1項不得為證據之情形,而未於言詞辯論終結前 聲明異議,視為有前項之同意」,刑事訴訟法第159條之5第 1項、第2項亦有明文。本件被告就檢察官提出之供述證據之 證據能力,均未於言詞辯論終結前聲明異議,自視為同意, 是本案供述證據,對被告均有證據能力。】。




三、核被告所為,係犯刑法第336條第2項之業務侵占罪。按如數 行為於同時同地或密切接近之時地實施,侵害同一之法益, 各行為之獨立性極為薄弱,依一般社會健全觀念,在時間差 距上,難以強行分開,在刑法評價上,以視為數個舉動之接 續施行,合為包括之一行為予以評價,較為合理,則屬接續 犯,而為包括之一罪(最高法院86年臺上字第3295號判例參 照)。查本案被告自95年12月間起至96年5月16日止之期間 內,於附表所示之時間,利用代收款項之職務機會,收取如 附表所示之款項,被告之上開數次代收帳款行為,顯係於密 切接近之時地實施,所侵害乃同一強訊公司之財產法益,各 行為之獨立性極為薄弱,依一般社會健全觀念,在時間差距 上,難以強行分開,依前揭判例意旨,被告上開數次行為在 刑法評價上,以視為數個舉動之接續施行,合為包括之一行 為予以評價,較為合理,屬包括一罪之接續犯。原審認被告 罪證明確而予科刑,固非無見,惟查,原判決事實欄之記載 ,未詳實釐清被告前開所犯多次業務侵占犯行間,其時空之 密接性如何,逕依接續犯論處,即有未洽;又依被告侵占金 額為24萬餘元,原審量處有期徒刑1年4月,失之過重亦有未 合。被告亦上訴指摘原判決量刑過重,為有理由,原判決既 有上述可議之處,自無可維持,應由本院將原判決撤銷改判 。爰審酌被告本件業務侵占為反覆犯罪且侵占總金額為24萬 餘元,再其就本件犯行犯後坦承不諱,犯後態度良好,且犯 罪之動機、目的、手段尚屬平和等一切情狀,量處如主文第 2項所示之刑。
據上論斷,應依刑事訴訟法第369條第1項前段、第364條、第299條第1項前段,刑法第336條第2項,刑法施行法第1條之1,判決如主文。
本案經檢察官乙○○到庭執行職務。
中  華  民  國  97  年  6   月  18  日 刑事第七庭 審判長法 官 林 榮 龍
法 官 鄭 永 玉
法 官 江 錫 麟
上列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不得上訴。
書記官 劉 建 智
中  華  民  國  97  年  6   月  18  日附表:
┌──┬────────────┬─────┬──────┬──────┐
│編號│ 客 戶 名 稱 │收取日期 │金額(新臺幣)│ 備 註 │
├──┼────────────┼─────┼──────┼──────┤




│1 │巨匠電腦 │96.03.07 │1096 │此部分共侵占│
├──┼────────────┼─────┼──────┤6819元 │
│2 │巨匠電腦 │96.03.08 │1017 │ │
├──┼────────────┼─────┼──────┤ │
│3 │巨匠電腦 │96.03.12 │418 │ │
├──┼────────────┼─────┼──────┤ │
│4 │巨匠電腦 │96.03.20 │628 │ │
├──┼────────────┼─────┼──────┤ │
│5 │巨匠電腦 │96.04.19 │1053 │ │
├──┼────────────┼─────┼──────┤ │
│6 │巨匠電腦 │96.04.30 │1162 │ │
├──┼────────────┼─────┼──────┤ │
│7 │巨匠電腦 │96.05.07 │525 │ │
├──┼────────────┼─────┼──────┤ │
│8 │巨匠電腦 │96.05.14 │920 │ │
├──┼────────────┼─────┼──────┼──────┤
│9 │東毓油壓機械 │96.05.14 │495 │此部分共侵占│
├──┼────────────┼─────┼──────┤2055元 │
│10 │東毓油壓機械 │96.05.15 │1560 │ │
├──┼────────────┼─────┼──────┼──────┤
│11 │立翔教育有限公司 │96.03.06 │5130 │此部分共侵占│
├──┼────────────┼─────┼──────┤22906元 │
│12 │立翔教育有限公司 │96.03.09 │2368 │ │
├──┼────────────┼─────┼──────┤ │
│13 │立翔教育有限公司 │96.03.15 │2140 │ │
├──┼────────────┼─────┼──────┤ │
│14 │立翔教育有限公司 │96.03.26 │242 │ │
├──┼────────────┼─────┼──────┤ │
│15 │立翔教育有限公司 │96.03.31 │70 │ │
├──┼────────────┼─────┼──────┤ │
│16 │立翔教育有限公司 │96.04.30 │10576 │ │
├──┼────────────┼─────┼──────┤ │
│17 │立翔教育有限公司 │96.05.14 │2380 │ │
├──┼────────────┼─────┼──────┼──────┤
│18 │天法府 │96.01.08 │17616 │此部分共侵占│
├──┼────────────┼─────┼──────┤28331元 │
│19 │天法府 │96.01.15 │5365 │ │
├──┼────────────┼─────┼──────┤ │
│20 │天法府 │96.03.28 │785 │ │
├──┼────────────┼─────┼──────┤ │




│21 │天法府 │96.03.28 │650 │ │
├──┼────────────┼─────┼──────┤ │
│22 │天法府 │96.03.28 │561 │ │
├──┼────────────┼─────┼──────┤ │
│23 │天法府 │96.03.31 │790 │ │
├──┼────────────┼─────┼──────┤ │
│24 │天法府 │96.04.10 │701 │ │
├──┼────────────┼─────┼──────┤ │
│25 │天法府 │96.04.17 │636 │ │
├──┼────────────┼─────┼──────┤ │
│26 │天法府 │96.04.25 │166 │ │
├──┼────────────┼─────┼──────┤ │
│27 │天法府 │96.04.30 │606 │ │
├──┼────────────┼─────┼──────┤ │
│28 │天法府 │96.05.09 │455 │ │
├──┼────────────┼─────┼──────┼──────┤
│29 │汎美寢具名店 │96.02.27 │8330 │ │
├──┼────────────┼─────┼──────┼──────┤
│30 │珍觀開發設計 │96.01.31 │160 │此部分共侵占│
├──┼────────────┼─────┼──────┤10310元 │
│31 │珍觀開發設計 │96.01.24 │10150 │ │
├──┼────────────┼─────┼──────┼──────┤
│32 │趙老師文理技藝補習班 │96.03.19 │2654 │此部分共侵占│
├──┼────────────┼─────┼──────┤5766元 │
│33 │趙老師文理技藝補習班 │96.03.28 │3112 │ │
├──┼────────────┼─────┼──────┼──────┤
│34 │凱莉內衣精品 │96.03.13 │5551 │此部分共侵占│
├──┼────────────┼─────┼──────┤9469元 │
│35 │凱莉內衣精品 │96.03.20 │2000 │ │
├──┼────────────┼─────┼──────┤ │
│36 │凱莉內衣精品 │96.04.30 │1918 │ │
├──┼────────────┼─────┼──────┼──────┤
│37 │耀達汽車 │96.03.05 │890 │此部分共侵占│
├──┼────────────┼─────┼──────┤10667元 │
│38 │耀達汽車 │96.03.07 │488 │ │
├──┼────────────┼─────┼──────┤ │
│39 │耀達汽車 │96.03.07 │748 │ │
├──┼────────────┼─────┼──────┤ │
│40 │耀達汽車 │96.03.15 │734 │ │
├──┼────────────┼─────┼──────┤ │




│41 │耀達汽車 │96.03.19 │356 │ │
├──┼────────────┼─────┼──────┤ │
│42 │耀達汽車 │96.03.26 │946 │ │
├──┼────────────┼─────┼──────┤ │
│43 │耀達汽車 │96.03.26 │795 │ │
├──┼────────────┼─────┼──────┤ │
│44 │耀達汽車 │96.03.31 │1008 │ │
├──┼────────────┼─────┼──────┤ │
│45 │耀達汽車 │96.04.10 │1702 │ │
├──┼────────────┼─────┼──────┤ │
│46 │耀達汽車 │96.04.13 │353 │ │
├──┼────────────┼─────┼──────┤ │
│47 │耀達汽車 │96.04.17 │179 │ │
├──┼────────────┼─────┼──────┤ │
│48 │耀達汽車 │96.04.17 │140 │ │
├──┼────────────┼─────┼──────┤ │
│49 │耀達汽車 │96.04.17 │452 │ │
├──┼────────────┼─────┼──────┤ │
│50 │耀達汽車 │96.04.30 │546 │ │
├──┼────────────┼─────┼──────┤ │
│51 │耀達汽車 │96.04.30 │806 │ │
├──┼────────────┼─────┼──────┤ │
│52 │耀達汽車 │96.05.09 │524 │ │
├──┼────────────┼─────┼──────┼──────┤
│53 │震旦通訊行 │96.03.20 │1040 │此部分共侵占│
├──┼────────────┼─────┼──────┤2207元 │
│54 │震旦通訊行 │96.05.10 │1167 │ │
├──┼────────────┼─────┼──────┼──────┤
│55 │儀美 │96.03.22 │1300 │此部分共侵占│
├──┼────────────┼─────┼──────┤6786元 │
│56 │儀美 │96.03.29 │2500 │ │
├──┼────────────┼─────┼──────┤ │
│57 │儀美 │96.04.13 │212 │ │
├──┼────────────┼─────┼──────┤ │
│58 │儀美 │96.04.23 │175 │ │
├──┼────────────┼─────┼──────┤ │
│59 │儀美 │96.04.30 │2300 │ │
├──┼────────────┼─────┼──────┤ │
│60 │儀美 │96.05.10 │147 │ │
├──┼────────────┼─────┼──────┤ │




│61 │儀美 │96.05.16 │152 │ │
├──┼────────────┼─────┼──────┼──────┤
│62 │孟宗山莊 │96.03.15 │3543 │此部分共侵占│
├──┼────────────┼─────┼──────┤5998元 │
│63 │孟宗山莊 │96.03.19 │315 │ │
├──┼────────────┼─────┼──────┤ │
│64 │孟宗山莊 │96.04.18 │2140 │ │
├──┼────────────┼─────┼──────┼──────┤
│65 │鹿谷股份有限公司 │95.12.20 │5518 │此部分共侵占│
├──┼────────────┼─────┼──────┤14918元 │
│66 │鹿谷股份有限公司 │95.12.27 │9400 │ │
├──┼────────────┼─────┼──────┼──────┤
│67 │佑欣汽車修配廠 │96.05.09 │2600 │此部分共侵占│
├──┼────────────┼─────┼──────┤4553元 │
│68 │佑欣汽車修配廠 │96.05.14 │1953 │ │
├──┼────────────┼─────┼──────┼──────┤
│69 │英特文教 │96.05.11 │442 │此部分共侵占│
├──┼────────────┼─────┼──────┤1602元 │
│70 │英特文教 │96.05.11 │1160 │ │
├──┼────────────┼─────┼──────┼──────┤
│71 │周先生 │96.01.31 │20930 │此部分共侵占│
├──┼────────────┼─────┼──────┤21134元 │
│72 │周先生 │96.04.19 │204 │ │
├──┼────────────┼─────┼──────┼──────┤
│73 │雀巢-南投 │96.04.23 │413 │此部分共侵占│
├──┼────────────┼─────┼──────┤1306元 │
│74 │雀巢-南投 │96.04.23 │539 │ │
├──┼────────────┼─────┼──────┤ │
│75 │雀巢-南投 │96.05.16 │354 │ │
├──┼────────────┼─────┼──────┼──────┤
│76 │南投縣農事服務工會 │95.12.29 │7200 │此部分共侵占│
├──┼────────────┼─────┼──────┤8812元 │
│77 │南投縣農事服務工會 │96.03.07 │862 │ │
├──┼────────────┼─────┼──────┤ │
│78 │南投縣農事服務工會 │96.04.17 │750 │ │
├──┼────────────┼─────┼──────┼──────┤
│79 │嘉年華 │96.01.26 │9446 │ │
├──┼────────────┼─────┼──────┼──────┤
│80 │富新汽車 │96.01.16 │6803 │ │
├──┼────────────┼─────┼──────┼──────┤




│81 │詮連企業社 │96.05.16 │1355 │ │
├──┼────────────┼─────┼──────┼──────┤
│82 │大梵寺 │96.04.08 │14718 │ │
├──┼────────────┼─────┼──────┼──────┤
│83 │奇威-南投 │96.03.12 │1694 │ │
├──┼────────────┼─────┼──────┼──────┤
│84 │影視家影片 │96.03.27 │2555 │ │
├──┼────────────┼─────┼──────┼──────┤
│85 │東方靜苑 │96.03.31 │954 │ │
├──┼────────────┼─────┼──────┼──────┤
│86 │美人佳美髮美容材料行 │96.03.28 │3858 │ │
├──┼────────────┼─────┼──────┼──────┤
│87 │揚笙教室 │96.03.13 │1615 │ │
├──┼────────────┼─────┼──────┼──────┤
│88 │洪億股份有限公司 │96.04.23 │214 │ │
├──┼────────────┼─────┼──────┼──────┤
│89 │南投縣中興長春協會 │96.04.12 │2886 │ │
├──┼────────────┼─────┼──────┼──────┤
│90 │翔裕機械 │96.04.12 │720 │ │
├──┼────────────┼─────┼──────┼──────┤
│91 │聖文補習班 │96.04.23 │1987 │ │
├──┼────────────┼─────┼──────┼──────┤
│92 │南投市農會 │96.04.16 │7841 │ │
├──┼────────────┼─────┼──────┼──────┤
│93 │雄獅旅行 │96.04.30 │437 │ │
├──┼────────────┼─────┼──────┼──────┤
│94 │活顏化妝品流行館 │96.05.11 │1475 │ │
├──┼────────────┼─────┼──────┼──────┤
│95 │自然美 │96.05.10 │1975 │ │
├──┼────────────┼─────┼──────┼──────┤
│96 │宗興百貨行 │96.04.30 │3206 │ │
├──┼────────────┼─────┼──────┼──────┤
│97 │生活工廠 │96.05.15 │807 │ │
├──┼────────────┼─────┼──────┼──────┤
│98 │生活牙醫 │96.04.30 │498 │ │
├──┼────────────┼─────┼──────┼──────┤
│99 │中國時報 │96.04.30 │2765 │ │
├──┼────────────┼─────┼──────┼──────┤
│100 │洪濱商行 │96.05.14 │1212 │ │
├──┴────────────┼─────┼──────┼──────┤




│侵 占 總 金 額 │ │240990 │ │
└───────────────┴─────┴──────┴──────┘
附錄本案論罪科刑法條:
刑法第336條:
 對於公務上或因公益所持有之物,犯前條第1項之罪者,處1年 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5千元以下罰金。 對於業務上所持有之物,犯前條第1項之罪者,處6月以上5年 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3千元以下罰金。
 前二項之未遂犯罰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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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資料
強訊郵通股份有限公司 , 台灣公司情報網
鹿谷股份有限公司 , 台灣公司情報網
洪億股份有限公司 , 台灣公司情報網
教育有限公司 , 台灣公司情報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