給付票款
臺北簡易庭(民事),北簡字,91年度,9923號
TPEV,91,北簡,9923,200210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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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九十一年度北簡字第九九二三號
  原   告 捷雲國際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賴玲珠
  訴訟代理人 陳文欽
  被   告 聯順工程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曾啟洋
右當事人間給付票款事件,本院裁定如左:
主 文
本件應再開言詞辯論,特此裁定。
中   華   民   國  九十一  年   十   月   二   日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臺北簡易庭                   法   官 林孟皇右為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本件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九十一  年   十   月   三   日 書 記 官 張素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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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資料
聯順工程有限公司 , 台灣公司情報網
捷雲國際有限公司 , 台灣公司情報網
雲國際有限公司 , 台灣公司情報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