確認僱傭關係存在等
高雄簡易庭(民事),雄調字,97年度,310號
KSEV,97,雄調,310,200807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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調 解 程 序 筆 錄
  聲 請 人 甲○○
  代 理 人 洪光燦
  相 對 人 龍華文教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乙○○
上列當事人間97年度雄調字第310 號確認僱傭關係存在等事件於
中華民國97年7 月21日上午4 時32分在臺灣高雄地方法院高雄簡
易庭民事調解室一 (3樓)調解爭議:
  法 官 莊珮君
  書記官 吳書逸
朗讀案由:
聲請人代理人 洪光燦 到
相對人法定代理人 乙○○ 到
調解委員 林武彥 到
本日調解進行要領及記載明確事項如下:
兩造
  各陳述爭點。
調解委員
  勸諭兩造互為讓步。
調解委員
  試勸讓步,兩造均同意讓步。調解委員:林武彥
  報知法官
法官
  諭知本件調解成立。
聲請人代理人
  調解成立請求退費。
調解成立條款如下:
一、相對人願給付聲請人新臺幣(下同)貳萬捌仟元整。給付方
  法:於民國97年7 月28日一次給付完畢。
二、聲請人其餘請求均拋棄。
三、聲請費用各自負擔。
以上筆錄所載調解成立條款經依聲請交關係人閱覽並無異議後簽
名。
中  華  民  國  97  年  7   月  21  日
         臺灣高雄地方法院高雄簡易庭
           書記官 吳書逸
           法 官 莊珮君
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中  華  民  國  97  年  7   月  21  日
           書記官 吳書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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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資料
龍華文教有限公司 , 台灣公司情報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