調 解 程 序 筆 錄
聲 請 人 永達保險經紀人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甲○○
訴訟代理人 丙○○
相 對 人 乙○○
上列當事人間97年度雄小調字第647號履行契約事件於中華民國
97年7月23日上午11時在臺灣高雄地方法院高雄簡易庭民事調解
室一調解爭議:
法 官 謝雨真
書記官 陳瑩萍
朗讀案由:
聲請人訴訟代理人 丙○○ 到
相對人 乙○○ 到
調解委員 李貴雀 到
本日調解進行要領及記載明確事項如下:
兩造
各陳述爭點。
調解委員
勸諭兩造互為讓步。
調解委員
試勸讓步,兩造均願意讓步。 調解委員:李貴雀
報知法官。
法官
諭知本件調解成立。
聲請人訴訟代理人
調解成立請求退費。
調解成立條款如下:
一、相對人願給付聲請人新臺幣(下同)伍萬陸仟零玖拾玖元整
。給付方法:民國(下同)九十七年八月十日前,一次給付
完畢。
二、聲請人其餘請求均拋棄。
三、聲請費用各自負擔。
以上筆錄所載調解成立條款經依聲請交關係人閱覽並無異議後簽
名。
中 華 民 國 97 年 7 月 23 日
臺灣高雄地方法院高雄簡易庭
書記官 陳瑩萍
法 官 謝雨真
中 華 民 國 97 年 7 月 23 日
書記官 陳瑩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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