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付命令
臺灣新竹地方法院(民事),促字,97年度,5782號
SCDV,97,促,5782,20080717,2

1/1頁


臺灣新竹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97年度促字第5782號
債 權 人 億昇幫浦股份有限公司
           統一編號
法定代理人 甲○○
上債權人與債務人弘赫電科技有限公司間請求支付命令事件,債
權人應於收受本裁定之日起3日內,補正下列事項,逾期即駁回
聲請,特此裁定。
  應補正之事項:
一、請債權人釋明請求金額為新台幣307,335元抑或新台幣3,073
  ,350 元?
中  華  民  國  97  年  7   月  17  日
            民事庭法 官 蔡孟芳
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本裁定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97  年  7   月  17  日
               書記官 鄭敏郎

1/1頁


參考資料
億昇幫浦股份有限公司 , 台灣公司情報網
弘赫電科技有限公司 , 台灣公司情報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