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票裁定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民事),司票字,97年度,6498號
TCDV,97,司票,6498,2008080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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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97年度司票字第6498號
聲 請 人 中租迪和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丙○○
上聲請人聲請對於相對人佑展開發建設有限公司、甲○○、乙○
○准予本票裁定強制執行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一、聲請人應於本裁定送達後5日內補正下列事項,逾期駁回其
  聲請:
  (一)據以請求之本票原本。
二、特此裁定。
中  華  民  國  97  年  8   月  4   日
         簡易庭司法事務官 江文玉
一、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二、本件裁定,不得聲明不服。
中  華  民  國  97  年  8   月  4   日
            書記官 梁永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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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資料
佑展開發建設有限公司 , 台灣公司情報網
中租迪和股份有限公司 , 台灣公司情報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