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生事件
臺灣宜蘭地方法院(民事),消債更字,97年度,129號
ILDV,97,消債更,129,2008082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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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宜蘭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97年度消債更字第129號
債 務 人 甲○○
代 理 人 李淵聯律師
上列當事人聲請消費者債務清理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 文
聲請人應於本裁定送達後10日內,補提出如附表之資料到院。 理 由
一、按聲請更生或清算不合程式或不備其他要件者,法院應以裁 定駁回之,但其情形可以補正者,法院應定期間先命補正, 消費者債務清理條例第8條定有明文。
二、查本件聲請人具狀聲請更生,漏未提出如附表之資料到院, 爰定期命補正,如逾期未補正,則駁回其聲請。中  華  民  國  97  年  8   月  26  日 民 事 庭 法   官 林翠華
上為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本件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97  年  8   月  26  日     書 記 官 林秀麗
附表:
1.協商不成立證明書或30天內銀行未開始協商或逾90天協商未成 立之證明文件。
2.聲請更生前5年內每月營業額小於新台幣20萬之資料。3.在永壽國際工程有限公司擔任之職位及其證明文件。4.扶養費用之證明文件或單據,單據部分並請裝訂成冊。5.個人97年度工作地點、公司名稱及最近所得資料或其他可供證 明現在所得之文件(如薪資袋、轉帳證明、帳簿影本等)。若 現無工作,亦應陳明為無。
6.陳明95年度是否曾參與銀行公會之一致性協商,若有,請提出 協議書及分期還款計畫書,以及已繳納協商款之期數、金額、 尚欠金額等資料,並提出相關證明文件到院供核。7.釋明積欠卡債及信用貸款之原因為何,是否另有收入減少或支 出增加以致無法清償銀行款項之事由,並提出證明文件以供審 核。
8.釋明財產清冊中之投資事項為何?現在該筆投資之情況為何? 並請提出相關證明文件到院。
9.扶養權利人游陳蓮素之96年度所得資料清單及財產歸屬清單。 並請陳明游陳蓮素是否有其他扶養義務人,若有,其收入狀況 及扶養情形為何?並請提出相關證明文件到院供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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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資料
永壽國際工程有限公司 , 台灣公司情報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