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占
臺灣雲林地方法院(刑事),自字,91年度,21號
ULDM,91,自,21,2002112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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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雲林地方法院刑事判決              九十一年度自字第二一號
  自 訴 人 味全食品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代 表 人 乙○○
  自訴代理人 何永福律師
  被   告 甲○○
右列被告因業務侵占案件,經自訴人提起自訴,本院判決如左:
主 文
甲○○連續意圖為自己不法之所有,而侵占對於業務上所持有之物,處有期徒刑捌月。緩刑參年。
事 實
一、甲○○味全食品工業股份有限公司斗六營業所業務代表,負責客戶訂貨及收款 之工作,為從事業務之人,竟基於意圖為自己不法所有之概括犯意,自九十年十 二月間某日起至九十一年三月某日止,連續將其向附表所示客戶所收取之貨款, 共計新台幣八十四萬四千八百六十五元侵占入己。二、案經味全食品工業股份有限公司向本院提起自訴。 理 由
一、右揭事實,業據被告於本院審理時坦承不諱,核與自訴代理人何永福指述之情節 相符,並有切結書二紙、營業所對帳單查核表等在卷可參,被告前揭自白,核與 事實相符,應堪採信。本件事證明確,被告犯行洵堪認定。二、核被告所為,係犯刑法第三百三十六條第二項之業務侵占罪。被告先後多次犯行 ,時間緊接,犯罪之構成要件相同,顯係基於概括之犯意為之,應依連續犯規定 論以一罪並加重其刑。爰審酌被告因一己之貪念,利用其業務之便,連續侵占其 業務上所收取之款項,其心態顯有未當,其犯罪之手段、所侵占之金額及其犯後 坦承犯行,態度良好等一切情狀,量處如主文所示之刑,並諭知易科罰金之折算 標準。末查被告前未曾受有期徒刑以上刑之宣告,有臺灣雲林地方法院被告院內 索引卡紀錄表、臺灣高等法院被告全國前案紀錄表各一份在卷可查,其因一時失 慮,觸犯刑責,於犯後業已與味全食品工業股份有限公司達成民事和解,有和解 契約書一紙在卷可稽,經此審判程序之教訓後,應知所警惕,而無再犯之虞,本 院認上開對其所受宣告之刑,以暫不執行為適當,爰併予宣告緩刑三年,以勵自 新。
據上論斷,應依刑事訴訟法第二百九十九條第一項前段,刑法第五十六條、第三百三十六條第二項、第七十四條第一款,罰金罰鍰提高標準條例第一條前段,判決如主文。
中 華 民 國 九十一 年 十一 月 二十九 日
臺灣雲林地方法院刑事第二庭
法 官 冷 明 珍
右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如不服本判決,應於判決送達後十日內,向本院提出上訴狀。(須附繕本) 書記官 周 麗 雲
中 華 民 國 九十一 年 十一 月 二十九 日




附錄本案諭罪科刑法條全文:
中華民國刑法第三百三十六條
(公務公益侵占罪、業務侵占罪)
對於公務上或因公益所持有之物,犯前條第一項之罪者,處一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五千元以下罰金。
對於業務上所持有之物,犯前條第一項之罪者,處六月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三千元以下罰金。
前二項之未遂犯罰之。
附表:
┌──┬──────┬────────┬────────┬────────
│編號│客 戶 名 稱 │侵 占 時 間 │ 侵 占 金 額 │ 總 金 額│ │ │ │ (新臺幣:元) │ ( 新臺幣: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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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 │東榮商號 │九十一年二月 │ 三一四○ │ 三一四○├──┼──────┼────────┼────────┼────────
│ 二 │佳鄉餐廳 │九十年十二月以前│ 五二九八 │ 五二九八├──┼──────┼────────┼────────┼────────
│ 三 │統華公司 │九十年十二月以前│ 一七五一四 │
│ │ │九十一年一月 │ 六三○○ │ 二三八一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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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 │ 新玉商號 │九十一年二月 │ 三六六○○ │ 三六六○○├──┼──────┼────────┼────────┼────────
│ 五 │協發商號 │九十一年二月 │ 四八○○ │ 四八○○├──┼──────┼────────┼────────┼────────
│ 六 │協成商店 │九十年十二月以前│ 一○八 │ 一○八├──┼──────┼────────┼────────┼────────
│ 七 │鄉之味餐廳 │九十年十二月以前│ 三○○○ │
│ │ │九十一年二月 │ 三○○○ │ 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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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八 │欣欣商店 │九十年十二月以前│ 一九八五 │ 一九八五├──┼──────┼────────┼────────┼────────
│ 九 │中埔農會 │九十年十二月以前│ 三○二○ │
│ │ │九十一年二月 │ 六○○ │ 三六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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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十 │生活品超商 │九十年十二月以前│ 一一七四 │ 一一七四├──┼──────┼────────┼────────┼────────
│十一│頭橋幼稚園 │九十年十二月以前│ 一四六○ │ 一四六○├──┼──────┼────────┼────────┼────────
│十二│新東榮商號 │九十一年二月 │ 三五五七 │ 三五五七├──┼──────┼────────┼────────┼────────




│十三│何文再商號 │九十一年一月 │ 五六一○○ │
│ │ │九十一年二月 │ 一一五三八二 │ 一七一四八二├──┼──────┼────────┼────────┼────────
│十四│鄭廣吉商號 │九十年十二月以前│ 一二○○○ │ 一二○○○├──┼──────┼────────┼────────┼────────
│十五│林榮爵商號 │九十年十二月以前│ 二五九二○ │ 二五九二○├──┼──────┼────────┼────────┼────────
│十六│林榮達商號 │九十年十二月以前│ 九○八四 │ 九○八四├──┼──────┼────────┼────────┼────────
│十七│王玉龍商號 │九十年十二月以前│ 四六八 │ 四六八├──┼──────┼────────┼────────┼────────
│十八│協德商號 │九十一年二月 │ 一七六四 │ 一七六四├──┼──────┼────────┼────────┼────────
│十九│周珊珊商號 │九十年十二月以前│ 二○○○○ │
│ │ │九十一年一月 │ 二五○○○ │ 四五○○○├──┼──────┼────────┼────────┼────────
│二十│濟美之家 │九十年十二月以前│ 四七○四 │ 四七○四├──┼──────┼────────┼────────┼────────
│廿一│蔡燦卿商號 │九十一年一月 │ 一 │ 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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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廿二│達昌商號 │九十年十二月以前│ 六○四一四 │
│ │ │九十一年一月 │ 四一二二○ │
│ │ │九十一年二月 │ 八八○二二 │
│ │ │九十一年三月 │ 二七八八 │ 一九二四四四├──┼──────┼────────┼────────┼────────
│廿三│一安藥局 │九十一年一月 │ 九二四○ │
│ │ │九十一年二月 │ 一八二五二 │ 二七四九二├──┼──────┼────────┼────────┼────────
│廿四│振安藥局 │九十一年二月 │ 一二九六○ │ 一二九六○├──┼──────┼────────┼────────┼────────
│廿五│林聰明商號 │九十年十二月以前│ 二一七七三 │ 二一七七三├──┼──────┼────────┼────────┼────────
│廿六│東洋護理之家│九十年十二月以前│ 六九六八 │
│ │ │九十一年一月 │ 二三二八 │ 九二九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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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廿七│成都小館 │九十一年三月 │ 二 │ 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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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廿八│達成商號 │九十一年二月 │ 二○一六○ │ 二○一六○├──┼──────┼────────┼────────┼────────
│廿九│文化路丸子店│九十年十二月以前│ 一二五一四 │ 一二五一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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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十│啟源商店 │九十一年三月 │ 四○ │ 四○├──┼──────┼────────┼────────┼────────
│卅一│林德豊商號 │九十一年一月 │ 三一二九六 │
│ │ │九十一年二月 │ 六三七一六 │ 九五○一二├──┼──────┼────────┼────────┼────────
│卅二│萬泰飯店 │九十一年一月 │ 二一八九 │
│ │ │九十一年二月 │ 二四二○ │ 四六○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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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卅三│湳嘉飯店 │九十一年二月 │ 四一五二 │ 四一五二├──┼──────┼────────┼────────┼────────
│卅四│泳浴商店 │九十年十二月以前│ 七五二 │ 七五二├──┼──────┼────────┼────────┼────────
│卅五│林元璋商號 │九十一年三月 │ 七二○ │ 七二○├──┼──────┼────────┼────────┼────────
│卅六│何文再商號 │九十一年三月 │ 一二八二○ │ 一二八二○├──┼──────┼────────┼────────┼────────
│卅七│張乃璋商號 │九十一年三月 │ 六三四 │ 六三四├──┼──────┼────────┼────────┼────────
│卅八│達昌商號 │九十一年三月 │ 二一六八 │ 二一六八├──┼──────┼────────┼────────┼────────
│卅九│林山榮商號 │九十一年一月 │ 五七六○ │ 五七六○├──┼──────┼────────┼────────┼────────
│四十│福井餐廳 │九十一年一月 │ 一九○一 │
│ │ │九十一年二月 │ 一九○一 │ 三八○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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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一│生活品超市 │九十一年一月 │ 一○五四九 │
│ │ │九十一年二月 │ 三六四七七 │ 四七○二六├──┼──────┼────────┼────────┼────────
│四二│源茂商號 │九十一年二月 │ 八七五○ │ 八七五○└──┴──────┴────────┴────────┴────────
總計:八四四八六五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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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資料
味全食品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 台灣公司情報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