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權判決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民事),除字,91年度,4513號
TPDV,91,除,4513,200211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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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民事判決 九十一年度除字第四五一三號
  聲 請 人 華中創業投資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乙○○
  代 理 人 甲○○
右聲請人聲請宣告證券無效事件,本院判決如左:
  主   文
如附表所示之證券無效。
訴訟費用由聲請人負擔。
  理   由
一、上開證券,經本院以九十一年度催字第五九八號公示催告。
二、所定申報權利期間,已於民國九十一年八月八日屆滿,迄今無人申報權利。
三、依民事訴訟法第五百六十四條第一項,判決如主文。中   華   民   國  九十一  年  十一  月   二十一   日                民事第六庭法   官 姜悌文本判決不得上訴。
右正本證明係照原本作成。
中   華   民   國  九十一  年  十一  月   二十一   日                     法院書記官 陳鳳瀴~F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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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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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 發  票  人 │ 付  款  人 │發    票    日│ 票 面 金 額 │ 支 票 號 碼 │備考│
│號│         │         │           │  (新台幣)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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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華中創業投資股份有│第一商業銀行安和分│九十一年一月十八日  │陸萬元     │RA八0一二六九│  │
│ │限公司 乙○○  │行        │           │        │二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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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華中創業投資股份有│萬通商業銀行世貿分│九十一年一月十八日  │貳萬柒仟元   │AJ0三四九九二│  │
│ │限公司 乙○○  │行        │           │        │五       │  │
├─┼─────────┼─────────┼───────────┼────────┼────────┼──┤
│3│華中創業投資股份有│萬通商業銀行世貿分│九十一年一月十八日  │叁仟元     │AJ0三四九九二│  │
│ │限公司 乙○○  │行        │           │        │六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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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資料
華中創業投資股份有限公司 , 台灣公司情報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