聲請單獨宣告沒收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刑事),聲字,97年度,3921號
TCDM,97,聲,3921,2008090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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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臺中地方法院刑事裁定       97年度聲字第3921號
聲 請 人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
被   告 甲○○
上聲請人聲請單獨宣告沒收案件(97年度執聲字第2785號),本
院裁定如下:
主 文
扣案之「超級鑽石小瑪琍」遊戲機(含IC板壹塊)壹臺及賭資新臺幣參仟捌佰玖拾元,均沒收之。
理 由
一、本件聲請意旨略以:被告甲○○因賭博案件,經臺灣臺中地 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以96年度偵字第3000號為緩起訴處分, 於民國96年4月9日確定,97年4月8日緩起訴期滿未經撤銷, 本案扣押物「超級鑽石小瑪琍」遊戲機(含IC板1塊)1臺及 賭資新台幣3890元,爰依刑事訴訟法第259條之1之規定,聲 請單獨宣告沒收。
二、按檢察官依第253條或第253條之1為不起訴或緩起訴之處分 者,對供犯罪所用、供犯罪預備或因犯罪所得之物,以屬於 被告者為限,得單獨聲請法院宣告沒收。刑事訴訟法第259 條之1定有明文。經查:本件被告甲○○因賭博案件,業經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以96年度偵字第3000號為緩 起訴處分確定,此有緩起訴處分書一份在卷可稽;而扣案之 「超級鑽石小瑪琍」遊戲機(含IC板1塊)1臺及賭資新台幣 3890元,係屬被告甲○○所有,且供犯罪所用之物,業據被 告供述屬實,揆諸前揭說明,本件聲請人就前開扣押物品聲 請單獨宣告沒收,為有理由,應予准許。
三、依刑事訴訟法第259條之1,裁定如主文。中  華  民  國  97  年  9  月  5 日 刑事第十四庭 法 官 洪堯讚
上正本証明與原本無異
如不服本裁定應於送達後5日內向本院提出抗告狀。 書記官 沈慧玲
中  華  民  國  97  年  9   月 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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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