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還所有物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民事),訴字,91年度,2636號
TCDV,91,訴,2636,200211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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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九十一年度訴字第二六三六號
  原   告  福杰水電工程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己○○
  訴訟代理人  戊○○
  被   告  亞國機電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丙○○
  訴訟代理人  丁○○
  被   告  乙○○
  法定代理人  甲○○
右當事人間請求返還所有物事件,本院裁定如左:
    主  文
本件應再開言詞辯論,並指定民國九十一年十二月十八日下午三時,在本院第二十四法庭為
言詞辯論期日。
中    華    民    國  九十一  年   十一   月   二十   日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民事第四庭
~B法   官 王有民
右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中    華    民    國  九十一  年   十二   月   三    日
~B法院書記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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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資料
福杰水電工程有限公司 , 台灣公司情報網
亞國機電有限公司 , 台灣公司情報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