給付承攬報酬等
臺灣桃園地方法院(民事),訴字,95年度,1238號
TYDV,95,訴,1238,200809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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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桃園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95年度訴字第1238號
上 訴 人 路竹華谷石材股份有限公司
即 原 告
法定代理人 乙○○
被 上訴人 華志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即 被 告
法定代理人 甲○○
上列上訴人與被上訴人因95年訴字第1238號給付承攬報酬事件上
訴人提起上訴到院,查本件訴訟標的金額為新臺幣(下同)1,04
5,765 元,應徵第二審裁判費17,092元未據上訴人繳納,茲依民
事訴訟法第442 條第2 項規定,限該上訴人於收受本裁定後5 日
內如數向本院繳納,毋得延誤,逾期即駁回其上訴,特此裁定。
中  華  民  國  97  年  9   月  22  日
         民事第二庭 法 官 卓立婷
上列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如對本裁定抗告須於裁定送達後10日內向本院提出抗告狀,並繳
納抗告裁判費新台幣1,000 元。
中  華  民  國  97  年  9   月  23  日
               書記官 黃進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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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資料
路竹華谷石材股份有限公司 , 台灣公司情報網
華志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 台灣公司情報網
石材股份有限公司 , 台灣公司情報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