聲請沒收
臺灣桃園地方法院(刑事),聲字,97年度,2659號
TYDM,97,聲,2659,2008090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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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桃園地方法院刑事裁定       97年度聲字第2659號
聲 請 人 臺灣桃園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
被   告 甲○○
上列聲請人聲請單獨宣告沒收案件(97年度聲沒字第456 號),
本院裁定如下:
主 文
扣案之盜版「華麗一族」DVD光碟貳片均沒收。 理 由
一、本件聲請意旨略以:被告甲○○因違反著作權法案件,業經 臺灣桃園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以96年度偵14487 號為緩起 訴處分在案,惟扣案之盜版「華麗一族」DVD 光碟2 片,為 被告所有並供犯罪所用之物,爰聲請裁定單獨宣告收之。二、按檢察官依刑事訴訟法第253 條或第253 條之1 為不起訴或 緩起訴之處分者,對供犯罪所用、供犯罪預備或因犯罪所得 之物,以屬於被告者為限,得單獨聲請法院宣告沒收,刑事 訴訟法第259 條之1 定有明文。考量其立法目的在:實務上 檢察官依職權為緩起訴處分後,對被告供犯罪所用或供犯罪 預備及因犯罪所得之物,若非違禁物,即無法單獨宣告沒收 ,本法增訂之緩起訴制度亦有相同之問題,為免前開物品無 法適當處置,導致檢察官因此減低依職權不起訴或緩起訴之 意願,爰於本條明定得單獨聲請法院宣告沒收之規定(立法 理由參照)。
三、經查:被告甲○○明知「華麗一族」DVD 係日本東京放送株 式會社授權予日新開發實業股份有限公司,並在台灣地區有 DVD 專屬著作財產權,竟未徵得前述專屬著作權人之同意或 授權,於民國96年4 月26日晚上8 時許,在桃園縣中壢市○ ○路上某網路咖啡店內,利用電腦設備以「say 1974」之帳 號上網至YAHOO 雅虎奇摩拍賣網站上,刊登以新臺幣160 元 出售盜版之「華麗一族」DVD 光碟之訊息於網頁上,待買方 下標並將得標金額款項匯入甲○○所有之中華郵政00000000 000 號帳戶後,甲○○即將商品以郵寄方式寄送予買方而為 散佈。嗣經前開專屬著作權人發現報警始查悉上情,並扣得 上開盜版之「華麗一族」DVD 光碟2 片,而認被告涉犯違反 著作權法之犯行。被告涉犯前述犯行,業經聲請人依據刑事 訴訟法第253 條之1 緩起訴之規定,於97年7 月12日以96年 度偵字第14487 號為緩起訴處分,並於同年8 月10日確定在 案,有該件緩起訴處分書、臺灣高等法院被告前案紀錄表各 1 份在卷可按。然扣案之盜版之「華麗一族」DVD 光碟2 片 ,均係供上揭犯行所用且屬被告所有之物,業經被告供承在 卷,依前述規定,本件聲請人之聲請於法有據,應予准許。



四、依刑事訴訟法第220 條,刑事訴訟法第259 條之1 ,裁定如 主文。
中  華  民  國  97  年   9   月  9  日 刑事第七庭 法 官 連雅婷
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如不服本裁定,應於裁定送達後5 日內向本院提出抗告狀。                書記官 張尹嫚中  華  民  國  97  年  9   月  1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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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資料
日新開發實業股份有限公司 , 台灣公司情報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