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付命令
臺灣新竹地方法院(民事),促字,97年度,8255號
SCDV,97,促,8255,200809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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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新竹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97年度促字第8255號
債 權 人 佳音事業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甲○○
上債權人與債務人新竹縣私立樹海美語短期補習班間請求支付命
令事件,債權人應於收受本裁定之日起3日內,補正下列事項,
逾期即駁回聲請,特此裁定。
  應補正之事項:
一、請債權人補正債務人之營利事業登記資料。
中  華  民  國  97  年  9   月  10  日
            民事庭法 官 盧玉潤
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本裁定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97  年  9   月  10  日
               書記官 鄭敏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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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資料
佳音事業股份有限公司 , 台灣公司情報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