過失傷害
臺灣新竹地方法院(刑事),交訴字,97年度,15號
SCDM,97,交訴,15,200809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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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新竹地方法院刑事判決       97年度交訴字第15號
公 訴 人 臺灣新竹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
被   告 乙○○
上列被告因公共危險案件,經檢察官提起公訴(97年度偵字第6
51號),本院依簡式審判程序判決如下:
主 文
乙○○駕駛動力交通工具肇事,致人受傷而逃逸,處有期徒刑柒月。緩刑貳年,緩刑期內付保護管束。
事 實
一、乙○○於民國96年11月23日21時30分許,駕駛車牌號碼2H— 9059號自小客車,沿新竹縣竹東鎮○○○○道路往新竹縣竹 北市方向行駛,經過新竹縣竹北市○○○路由南往北方向, 於同日22時10分許,行駛至新竹縣竹北市○○○路○段與自 強一路交岔口處欲左轉彎時,原應注意駕駛人駕駛汽車,應 遵守道路交通號誌、標線、號誌之指示;及在快車道不得臨 時停車,而依當時天氣晴、夜間有照明、柏油路面乾燥、無 缺陷、無障礙物且視距良好之情形,並無不能注意之情事, 其竟疏於注意及此,而在行經該處時,因遇紅燈而將車輛超 越停止線停車,佔用福興東路之車道。適有甲○○騎乘車牌 號碼HG7—098號重型機車沿新竹縣竹北市○○○路○段由西 往東方向依綠燈號誌駛至,突遇乙○○所駕駛之前揭自用小 客車自右側駛入,並煞停在車道上,因閃避不及,乙○○所 駕駛之前揭自小客車前保險桿遂與甲○○所騎乘之前開機車 發生撞擊,甲○○因此受有前胸部挫傷、右膝挫傷及擦傷、 右小腿擦傷之傷害(過失傷害部分,因甲○○撤回告訴,而 經本院另案判決公訴不受理在案)。詎乙○○於肇事後,明 知其駕駛車輛肇事致人受傷後,應即採取救護或其他必要措 施,不得駛離,竟僅下車,將新臺幣1000元現金隨手塞予甲 ○○後,未待警方到場處理車禍事宜並通報救護車前來救護 傷患,亦未為任何必要之救護措施,即以有急事為由,逕自 駕駛車輛逃逸。嗣經甲○○報警,警方通知乙○○於同年月 24日16時25分許到警局說明,因而為警循線查悉上情。二、案經新竹縣政府警察局竹北分局報請臺灣新竹地方法院檢察 官偵查起訴。
理 由
一、本件被告乙○○所犯駕車肇事致人受傷而逃逸罪,非死刑、 無期徒刑、最輕本刑為三年以上有期徒刑之罪,或高等法院 管轄第一審之案件,被告於本院準備程序進行中,就被訴事 實為有罪之陳述,經本院合議庭認合於新修正刑事訴訟法第 273 條之1 第1 項之規定,裁定進行簡式審判程序,合先敘



明。
二、右揭事實,業據被告於本院審理時坦承不諱,核與被害人甲 ○○於警詢及偵訊時指述之情節相符,並有新竹縣警察局舉 發違反道路交通管理事件通知單1 份、東元綜合醫院診斷證 明書1 份、道路交通事故調查報告表(一)及(二)各1 份 、道路交通事故現場圖1 份、東元綜合醫院費用收據3 份、 估價單1 份暨現場照片4 幀等附卷足稽,是被告上開自白核 與事實相符,堪以採信,本件事證明確,被告駕車肇事致人 受傷而逃逸犯行,洵堪認定,應依法論科。
三、核被告乙○○所為,係犯刑法第185 條之4 駕車肇事致人受 傷而逃逸罪。爰審酌本件被告駕駛車輛肇事造成被害人受傷 後,竟不顧被害人之安全而駕車逃逸,與被害人於本院審理 時始就過失傷害部分達成民事和解,被害人方撤回告訴等情 ,有撤回告訴狀1 份在卷足稽,暨被告犯罪之動機、手段、 情節、目的、造成損害及犯後態度等一切情狀,量處如主文 所示之刑,以資懲儆。又按被告前未曾受有期徒刑以上刑之 宣告,有臺灣高等法院被告全國前案紀錄表在卷可查,其因 一時疏忽,致罹刑章,犯後已坦承犯行,事後亦與被害人就 過失傷害部分達成和解等情,已如前述,被告歷經此次偵審 程序及科刑判決之教訓後,當已知所警惕,而無再犯之虞, 故本院認上開對被告所宣告之刑,以暫不執行為適當,爰併 宣告緩刑2 年;又為誆正被告往後之行為並使其能時時惕勵 自己,並於將來有機會再次駕駛或騎乘車輛時,免再重蹈覆 轍,記取教訓,爰於緩刑期內付保護管束,以勵來茲而啟自 新。
據上論斷,應依刑事訴訟法第273 條之1 第1 項、第299 條第1項前段,刑法第185 條之4 、第74條第1 項第1 款、第93條第1項,判決如主文。
本案經檢察官何若薇到庭執行職務。
中  華  民  國  97  年  9  月  12  日 刑事第一庭 法 官  楊惠芬
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如不服本判決應於收受本判決後10日內向本院提出上訴書狀,上訴書狀應敘述具體理由。上訴書狀未敘述上訴理由者,應於上訴期間屆滿後20日內補提理由書狀於本院 (均須按他造當事人之人數附繕本 )「切勿逕送上級法院」。
中  華  民  國  97  年  9   月  12  日 書記官 張懿中
附錄本案論罪科刑所適用法條全文:
刑法第185 條之4 :




駕駛動力交通工具肇事,致人死傷而逃逸者,處6 月以上5 年以下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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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