違反公平交易法等
臺灣高等法院 臺中分院(刑事),上易字,96年度,2156號
TCHM,96,上易,2156,2008102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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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刑事判決    96年度上易字第2156號
上 訴 人
即 被 告 S○○
選任辯護人 林松虎 律師
      王志中 律師
上 訴 人
即 被 告 宇○○
選任辯護人 周進文 律師
上 訴 人
即 被 告 午○○
選任辯護人 黃逸仁 律師
上 訴 人
即 被 告 戌○○
選任辯護人 林開福 律師
上 訴 人
即 被 告 C○○
          樓
選任辯護人 黃慧萍 律師
上列上訴人等因違反公平交易法等案件,不服臺灣臺中地方法院
96年度重訴字第1542號中華民國96年9月21日第一審判決(起訴
案號: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檢察署95年度偵字第24867號,移送併
辦案號:臺灣板橋地方法院檢察署96年度偵字第2586號),提起
上訴,本院判決如下:
主 文
原判決撤銷。
雎興國、宇○○共同違反多層次傳銷,其參加人如取得佣金、獎金或其他經濟利益,主要係基於介紹他人加入,而非基於其所推廣或銷售商品或勞務之合理巿價者,不得為之之規定,各處有期徒刑貳年,均減為有期徒刑壹年。
午○○共同違反多層次傳銷,其參加人如取得佣金、獎金或其他經濟利益,主要係基於介紹他人加入,而非基於其所推廣或銷售商品或勞務之合理巿價者,不得為之之規定,處有期徒刑壹年陸月,減為有期徒刑玖月。
戌○○C○○共同違反多層次傳銷,其參加人如取得佣金、獎金或其他經濟利益,主要係基於介紹他人加入,而非基於其所推廣或銷售商品或勞務之合理巿價者,不得為之之規定,各處有期徒刑壹年,均減為有期徒刑陸月,如易科罰金,均以銀元參佰元即新台幣玖佰元折算壹日。
犯罪事實
一、S○○宇○○於民國(下同)九十三年二月間,共同設立



通路新貴國際股份有限公司」(下稱通路新貴公司,址設 臺中市○○○路○段二0一號五樓),宇○○係登記負責人 (董事長),由S○○出任總裁,宇○○並自任總經理,午 ○○任副總裁(九十四年十一月二十二日起至九十五年一月 二十三日止兼任該公司負責人),戌○○為首席顧問,C○ ○係臺北營運處執行長。該公司表面上係從事銷售綠藻、化 粧品、健康食品、床鋪、淨水器、開飲機... 等日常用品之 多層次傳銷工作,並以其等於九十一年二月二十一日成立之 「華運通國際生活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下稱華運通公司, 址設臺中市○○區○路二十號。九十一年二月二十一日設立 時係以雎興國為董事長,九十一年四月九日變更為午○○, 九十二年十月三十一日復變更為雎興國,九十三年八月二十 六日變更為宇○○,九十四年十一月二十五日復變更為午○ ○)為上游物流公司,渠五人均明知因通路新貴公司所發放 之獎金主要係基於介紹他人參加,而非基於其等所推廣或銷 售商品之合理市價,加入者係以出賣其人際關係為主要獎金 取得方式,於業務擴展至一定之飽和程度後,收入無法繼續 支付獎金,會員將因此受害,且越晚加入之加盟商,因市場 已達飽和狀態或個人因素,將無法繼續擴展其拉人加入之業 務,同時取得了一大堆難以銷售之物品而受害。詎渠五人與 嗣後加入之加盟商酉○○等人(業經臺灣板橋地方法院檢察 署【下簡稱板橋地檢署】檢察官以九十五年度偵字第二八三 八0號、九十六年度偵字第二五八六號提起公訴)竟仍共同 基於違法經營多層次傳銷業務之犯意聯絡,以有豐厚獎金引 誘不特定之人加入成為「金級」及「銀級」加盟商,並向其 等宣稱只要拉人加入即有錢賺等語,隱匿人際關係終有飽和 之事實,向社會大眾吸收上、下線會員。惟事實上參加人取 得之獎金,主要係基於介紹他人加入,其方式為:加入為金 級加盟商須繳交新臺幣(下同)八萬六千元(如選擇向銀行 辦理信貸,則由銀行先行付款予通路新貴公司,再由參加人 分三十六期還款,每期還三千元,共計十萬八千元),而加 入為銀級加盟商則須繳交二萬八千八百元(如辦理信貸則須 繳十二期,每期三千元,共計三萬六千元。嗣後銀級加盟商 入會費陸續提高至三萬八千八百元),通路新貴公司再給予 價值甚低之贈品或顯不相當之產品。加盟後,如再介紹他人 加入,即可得獎金,其獎金制度為吸收一名金級下線之獎金 為一萬零五百元,吸收一名銀級下線之獎金為五千元,另下 線互碰是一碰獎金三千元,以致於加盟商所繳交之入會費約 52 %之款項,係用來支付獎金,並為使社會大眾有錢加入成 為會員,甚至極力說服缺錢之民眾透過誠泰行銷公司(下簡



稱誠泰行銷公司)、仲信資融股份有限公司(原名:中租安 肯公司,下簡稱仲信資融公司)、臺新資融股份有限公司( 下簡稱臺新資融公司)向銀行申辦分期貸款或消費性貸款, 作為加盟金之用。後因上開配合貸款之銀行質疑通路新貴公 司轉介貸款之比例過高,分別於九十四年八、九、十月間, 拒絕再為通路新貴公司會員辦理分期貸款後,通路新貴公司 之財務旋迅速惡化。總計通路新貴公司自九十三年成立至今 ,共招攬加盟商二、三萬人左右,透過上開三家公司向銀行 申辦分期貸款繳納加盟金者即有二千零十筆,申辦總金額共 計一億五千三百九十三萬三千二百七十六元,連同其他會員 以現金加盟者,所收取之入會加盟金計約二億元。二、案經法務部調查局航業海員調查處臺中站(下稱臺中調查站 )移送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檢察署(下簡稱臺中地檢署)檢察 官偵查,及由該署檢察官自動檢舉偵查起訴暨板橋地檢署檢 察官移送併辦。
理 由
一、訊據上訴人即被告(下稱被告)雎興國、宇○○午○○戌○○C○○等五人均不否認於前開時間曾分別擔任通路 新貴公司上開職務,參加者如購買二萬八千八百元產品即可 成為銀級加盟商(嗣提高至三萬八千八百元),如購買八萬 六千元產品則可成為金級加盟商,吸收一名金級下線之獎金 為一萬零五百元,吸收一名銀級下線之獎金為五千元,另下 線互碰是一碰獎金三千元,參加者可選擇以現金或辦理貸款 方式付款,誠泰行銷公司、仲信資融公司、臺新資融公司為 配合辦理貸款之單位,嗣於九十四年八、九月間即停止繼續 辦理貸款等事實,惟均矢口否認有共同違法經營多層次傳銷 事業之犯行,均辯稱:通路新貴公司並非以拉人之方式來推 動業務,必須要累積至一定PV值才可能成為加盟商,每個 商品之PV值都不同,而且加盟商還是要銷售商品才有獎金 ,伊等並無違法經營多層次傳銷事業云云。被告雎興國另辯 稱:通路新貴公司加盟商之分紅權益,係以會員累計PV值 作為判斷標準,並非以繳交一筆金額成為金級或銀級加盟商 ,而通路商品之PV值,則以公司商品目錄所示為準,包含 日常生活用品、清潔用品、保健食品、奈米遠紅外線寢具、 化妝保養品組、逆滲透淨水器組等等,該等商品售價相較於 國內外市場相同或同類產品或勞務之售價、品質相當,應屬 合理市價;且依公平交易委員會函釋內容,通路新貴公司發 放獎金制度亦無偏高不合理之處。又倘參加人僅介紹他人加 入通路新貴公司,而未向通路新貴公司購買任何產品,則縱 使參加人再介紹更多人成為其下線會員,該參加人仍無法領



取任何佣金獲獎金,必須他人亦購物消費達PV值 17000時 ,才開始可請領獎金,由此足證通路新貴公司發放予參加人 之獎金來源,確係來自於參加人本身及其下線參加人共同直 接向通路新貴公司購買合理市價商品所生之利潤,及參加人 推廣商品,以取得介紹佣金之行為,通路新貴公司從未有以 贈品方式使參加人加入會員等非來自其所推廣或銷售商品之 合理市價之行為云云;被告宇○○另辯稱:根據華運通公司 於九十四年度所開立之統一發票多達四十五本,存根多達一 千張以上,足見華運通公司確實有經營宅配商品於會員之情 事,亦可證明諸多會員亦有使用該通路系統購買商品,且該 商品價格係低於一般便利商店之價格,此與單純拉攏會員賺 取人頭方式經營方式並不相同云云;被告午○○另辯稱:通 路新貴公司所建立之多層次傳銷所訂定之業績獎金發放方式 ,與公平交易法第二十三條所規定「參加人如取得佣金、獎 金或其他經濟利益,主要係基於介紹他人加入,而非基於其 所推廣或銷售商品或勞務之合理市價者,不得為之」等情, 並無扞格。又伊公司有二萬多傳銷商,但只有不到一百人作 不是事實之指控,足見其等之指控並非事實云云;被告戌○ ○另辯稱:公平交易法第第三十五條、第二十三條處罰對象 應該只限於多層次傳銷機構,不包括參加人,不然今天被告 應該有二萬多人。伊領的是獎金,不是通路新貴公司薪水, 顯然伊不是通路新貴公司之職員。又傳銷事業對於銷售特別 好的參加人,都有給予等級,通路新貴公司給伊的名稱為首 席顧問,只是一個封號,不是通路新貴公司的職位。伊並沒 有與通路新貴公司共同經營,參加人只是取得銷售公司產品 、讓人入會的資格,伊是大型加盟商,是為了自己經營,通 路新貴公司經營好不好、有無利潤與伊一點關係都沒有。不 能因為伊有參開會就認為有共同經營。另多層次傳銷是合理 的經營手法,通路新貴公司是合法報備的傳銷公司,所以伊 才加入,如果產品價格不合理,伊也賣不出去。故伊認本件 並沒有違反公平交易法,只是公司經營不善云云;被告C○ ○另辯稱:伊係獨立之直銷商,伊銷售水機、化妝品,因為 有人用的好,才會繼續使用。又伊並非通路新貴公司之董監 事、股東,伊係為了聯絡方便,才有執行長之名稱云云。二、惟查:通路新貴公司發放之獎金主係基於介紹他人參加,而 非基於其所推廣或銷售商品之合理市價,加入者係以出賣其 人際關係為主要獎金取得方式等情,業據:
㈠公司職員部分:
 ⒈證人即通路新貴公司之財務長江美滿於原審九十六年八月十 七日審理時具結證稱:「... (知道公司主要收入來源?)



是加盟金。... (所謂加盟金是主要收入來源,所佔比率( 應係”比例”之誤繕,下同)大約九成以上。... (加盟金 如何運用?)支付獎金,一些廠商貨款及行政人員的管銷。 以支付獎金比較多,因我印象超過加盟金五成是不合理的。 ... (獎金佔了加盟金多少比率?)算起來約四成多到五成 。... (通路新貴公司會員幾人?)約三萬人。... (公司 收入加盟金多少?)從成立以來加盟金應約上億元。... ( 支付加盟商獎金是指?)是指加盟商的獎金或銷售通路商品 都有,其中以加盟商獎金較多。... (通路商品發放獎金多 少?)我不記得,但比率比較低,因為通路商品的價格較低 ,所以發放比較低。... (是否知道銀行終止公司信用貸款 ?)九十四年九月底。... (那時公司經濟情況是否不好? )... 九十四年九月、十月份之後就變得不好。」等語(參 原審卷三第四四頁至第五0頁)。
⒉證人即通路新貴公司之行政管理U○○於原審九十六年八月 十七日審理時具結證稱:「(加入通路新貴公司的加盟金, 是屬於入會費的性質或購買商品的代價?)是購買商品的代 價。... (就你所知加盟商品與加盟金的價值有無等值?) 就我所知應比市價貴一些。... (公司全部加盟商會員有多 少人?)超過二萬人。... (這二萬多人當中會回公司購買 通路商品?)約三千人左右,比率不高。... (為何比率不 高?)就商品價格沒有辦法低於量販店,沒有達到經濟規模 。... (通路新貴公司主要獲利來源?)原則以會員加盟, 其次是以販賣通路商品。... (會員加盟佔比率?)佔百分 之八十或百分之九十。... (加盟金如何運用?)依照公平 交易法發放獎金,其他作行政管銷,印象中發放獎金部分是 佔百分之六十,但我不是很清楚。」等語(參原審卷三第三 四頁至第四三頁)。
⒊證人即任通路新貴公司採購、倉管、技術服務工作之謝雙拾 於原審九十六年八月二十四日審理時具結證稱:「(通路新 貴公司獲利來源?)應是加入金級或銀級會員繳納的費用。 ... (通路新貴公司所收加入金級或銀級會員所繳費用是否 較通路商品銷售所得還高?)是,當然。... (是否知道會 員可以招攬其他會員加入公司,可以獲得佣金?)知道。.. . (所謂銀級或金級家盟商所繳會費與所得商品價值是否相 當?)如果以成本來說應不相當,這部分我無法回答。... (以你本身是否願意花八萬到十萬元之價格選購公司提供的 金級會員商品或以二萬到三萬選購公司銀級會員的商品?) 因中間有所謂的佣金的部分,所以要看會員加入的心態,如 果單就商品是不可能加入會員,但如果考慮佣金收入就可能



加入當金級或銀級會員。... (公司是否規定要先購買金級 或銀級的商品才能加入當會員?)是。」等語(參原審卷三 第七一頁至第八二頁)。
 ⒋證人即任通路新貴公司之監察人范源龍於板橋地檢署檢察官 偵訊時具結證稱:「(為何與公司簽立購買金級加盟商或銀 級加盟商專案,就會獲得棉被床組或濾水器等商品?)因為 公交會規定,加入會員必須獲得等值商品,或許有的人會認 為拉人頭進來就能夠賺取佣金,但從另一角度而言,新的會 員進來,也是有買到他們想要的商品。」等語(參板橋地檢 署九十六年度偵字第二五八六號卷【下簡稱板檢偵二五八六 號卷】第五四四頁)。於原審九十六年八月十日審理時具結 證稱:「.... 我是金級會員,我繳了八萬六千四百元。... (繳錢之後有何好處?)有一臺環保濾水器及保養品,其他 沒有。... (有無其他附加利益?)沒有,只有拿到這些產 品。... (是否成為會員後可吸收外面的會員可領取獎金? )可開始推廣環保淨水器及公司相關產品,只要有購買產品 的人可加入會員,我可獲得獎金。... (你直接下線往外吸 收的會員有幾人?)... 我自己發展的部分不超過一百人.. . (可以從銷售產品獲利,你有無將公司產品出售?)有, 我加入會員後總共售出濾水器、保養品,另外我個人有出售 米等產品。... (你是賣何種產品比較多?)一開始我賣濾 水器比較多,後來我賣日常用品比較多。... (你是因為賣 濾水器或賣日常用品所獲得得佣金比較多?)我是賣濾水器 佣金比較多。」等語(參原審卷二第一一七頁至第一一九頁 ;第一二九頁至第一三0頁)。
 ㈡加盟商部分:
 ⒈證人酉○○於刑警局詢問時陳稱:「(公司獎金制度為何?  )... 不論金級或銀級會員,直推一個會員購買金級套裝組 合商可獲利一萬零五百元,直推一個會員購買銀級套裝組合 商品可以獲利五千元,另快速獎金部分,本身或下線會員推 薦二個銀級會員為一碰、推薦二個金級會員為三碰,每碰可 獲取快速獎金三千元... (公司是否宣稱通路系統像7-11一 樣什麼都賣?且有與池上米、黑人牙膏、妙管家等多家知名 廠商簽約?)是的,我們有向加盟商如此宣稱... 我們只是 宣稱公司的DM型錄上有這些商品,並沒有提及有沒有簽約 ... (公司提供之通路商品進價是否低於市價?)一般而言 ,會比便利商店便宜一點,跟超級市場價格差不多,但是通 常會比大賣場貴一些,... (公司所販售之商品種類與數量 多少?較便利商店與大賣場何者為多?)公司的商品約有二 百種,公司因為還在初期階段,種類當然不多,比便利商店



與大賣場少... (加盟商簽立購買『金級家盟商』或『銀級 家盟商」專案所購買之棉被床組等商品... 是否與加盟金等 值?)... 我不知道實際上是否等值,但我覺得很好」等語 (參板檢二五八六號卷第四六頁以下)。於板橋地檢署檢察 官偵訊時具結證稱:「... 我們作直銷的,其實都是覺得好 東西要和大家分享,販售商品獲利或是以介紹客戶抽佣都有 」等語(參板檢二五八六號卷第五三二頁至第五三四頁)。 ⒉證人賴文雄於板橋地檢署檢察官偵訊時具結證稱:「(公司  是否宣稱通路系統像7-11一樣什麼都賣?且有與池上米、妙  管家等多家知名廠商簽約?)是的。... 但我不知道是否有  簽立契約。... 公司的優勢不是在價格,而是在於宅配及維 修到家的便利性,但是後來宅配也要有一定的額度(大約三 千元至五千元左右)才會有宅配服務。」等語(參板檢二五 八六號卷第五三四頁至第五三五頁)。
 ⒊證人廖國仁於刑警局詢問及於板橋地檢署檢察官偵訊時作證  均證稱:「客戶經營以銷售『加盟商品』才有獲利空間,而 銷售『通路商品』則沒有什麼獲利空間,所以實際上會有獲 利者,都是以銷售加盟商品方式吸收會員加入,再從中抽取 佣金。... 公司型錄上有提供很多商品供販賣,但實際上都 是在從事銷售加盟商品,並吸收會員加入。... 公司主要輔 導內容就是要會員再去吸收新會員,讓組織壯大。... (家 盟客戶銷售公司商品難以獲利,是否僅能以介紹客戶加盟抽 佣為繼?)對,就是以拉攏家盟商為主,其中又以『金級家 盟商』利潤比較高。」等語(參板檢二五八六號卷第九一頁 以下;板檢二八三八0卷第九三頁以下)。
 ⒋證人黃秋蓮於刑警局詢問及於板橋地檢署偵訊時作證時,均  證稱:「... 公司職位純粹以招募下線加盟人數來區分,收 入來源就是拉攏客戶加盟之獎金... (你銷售過哪些公司專 案?專案費用及內容?)『金級家盟商』及『銀級家盟商』 專案。『金級家盟商』專案是十萬八千元,可拿公司銷售商 品中之任何三套商品,『銀級家盟商』專案是六萬五千八百 元,可以裝一套SUPER LIFE淨水設備。我大部分 都是推『銀級家盟商』專案。... 我大約招收二十至三十人 加入『銀級家盟商』專案,大約獲取二十萬元之佣金。... (為何與公司簽立購買『金級家盟商』或『銀級家盟商』專 案,就會獲得棉被床組或濾水器等商品?)這是公司的制度 ,用意如何我不知道。... (家盟客戶銷售公司商品難以獲 利,是否僅能以介紹客戶加盟抽佣為繼?)對,就是以拉攏 家盟商為主,其中又以『金級家盟商』利潤比較高」等語( 參板檢二五八六號卷第九八頁以下;本院卷一第一三0頁以



下)。
 ⒌證人邱建宇於刑警局詢問時陳稱:「我大約於九十一年四月  起至九十四年一月期間為通路新貴公司的經銷商,....,經 銷商的業務及功能是推廣飲水機產品、招募『金級家盟商』 及『銀級家盟商』專案。收入來源就是招募客戶加盟之獎金 以及組織對碰的獎金,所以飲水機產品與招募『金銀家盟商 』與『銀級家盟商』專案同一套之專案套裝商品。... 公司 有一套教育訓練的說法,公司會叫我們照著跟客戶說,內容 為說一些公司很有發展性(如:像7-11一樣什麼都賣),還 有公司很有前景,公司會賺錢,招募幾個下線就可以回本, 反正無論如何,就是希望客戶能夠家盟及簽約,而且最好是 購買金級家盟商,然後就告訴加盟客戶『加盟金主要係因為 要加盟體系,反正很快就可以回本』,『而且客戶加盟後客 戶還可以有套裝產品(如飲水機、棉被、健康食品等)』。 這些說詞都是公司教育我們的且叫我們這樣說的。... (提 供之進貨價是否低於市價?)我後來才知道比較貴,又沒有 比較方便。... (客戶販賣通路商品營運有無經營獲利者? )沒有。... (公司實際上有提供哪些商品供家盟商宅配販 賣?)我沒有買過,我不知道別人有沒有。... (為何與公 司簽立購買『金級家盟商』或『銀級家盟商』專案,就會獲 得棉被床組或健康食品等商品?)公司是說按照報備公平交 易委員會的規定,所以必須配這些套裝產品。... 家盟商簽 立購買『金級加盟商』或『銀級加盟商』專案棉被床組或健 康食品來源為何?是否與加盟金等值?)我知道棉被有兩個 供應商,... 公司說有與加盟金等值,我認為不太可能等值 。」等語(參板檢二五八六號卷第一0四頁以下)。於板橋 地檢署檢察官偵訊時具結證稱:「(為何與公司簽立購買『 金級加盟商』或『銀級加盟商』專案,就會獲得棉被床組或 濾水器等商品?)公司是說,依照公交會的規定,加入會員 必須要有同等質(應係”同等值”)的商品。... 我們作直 銷的,其實都是覺得好東西要和大家分享,販售商品獲利或 是以介紹客戶抽佣都有。但主要是以親友加入的抽佣為主。 」等語(參板檢二五八六號卷第五四一頁以下)。 ⒍證人徐月玲於刑警局詢問時陳稱:「加盟商獲利不是靠販賣  商品,而是靠招募會員加盟。... 公司的商品型錄上的貨品 加盟商都可以買,但是主要都是自用,不可能買來再販售, 加盟商主要販售的就是公司的加盟權,也就是招募下線抽佣 獲利。... 我只能說當初我加入的原因是因為加盟經營權的 獲利,只是公司有提供飲水機的選項,我用了也覺得很好用 。至於是否等值,公司的教育訓練都說是有等值,但是我不



知道實際上有沒有等值。」等語(參板檢二五八六號卷第一 一三頁以下)。於板橋地檢署偵訊時具結證稱:「... 化妝 品就是加盟公司附贈的物品... 公司聘階純粹以招募下線加 盟人數來區分。收入來源就是招募客戶加盟之獎金以及組織 對碰的獎金。... (客戶販賣通路商品營運有無經營獲利者 ?)家盟商獲利不是靠販賣商品,而是靠招募會員加盟。.. . (為何與公司簽立購買『金級家盟商』或『銀級家盟商』 專案,就會獲得棉被床組或濾水器等商品?)因為公平交易 法的原因,所以加盟後,公司必須提供與加盟金等值的商品 。... 公司後來賣的都是一些奇怪不實用的商品,與當初的 初衷差很多,宅配到府也都要收錢,所以我就離開公司了。 ... (加盟客戶銷售公司商品難以獲利,是否僅能以介紹客 戶加盟抽佣為繼?)對,就是以拉攏家盟商為主,其中又以 『金級家盟商』利潤比較高」等語(參原審卷一第一三二頁 以下)。
 ⒎證人a○○於刑警局詢問時陳稱:「(公司既然未與廠商簽  立合作契約,提供之進貨價是否低於市價?)進貨價是多少  我並不知道,但是我賣出之價錢每件約比市價低五至十元。 ... (客戶上線營運者有無經營獲利者?)有賺有賠。... (為何與公司簽立購買『金級家盟商』或『銀級家盟商』專 案,就會獲得棉被床組或健康食品等商品?)公司宣稱皆為 同等值商品。等於是向公司購買商品。」等語(參板檢二五 八六號卷第一二二頁以下)。於板橋地檢署檢察官偵訊時具 結證稱:「(家盟客戶銷售公司商品難以獲利,是否僅能以 介紹客戶加盟抽佣為繼?)對,就是以拉攏家盟商為主,其 中又以「金級家盟商」利潤比較高。不過加盟的人都可以拿 到等值的商品。」等語(參板檢二八三八0號卷第九四頁以 下)。
 ⒏證人黃思豪於刑警局詢問時陳稱:「(家盟客戶銷售公司商  品是否難以獲利,是否僅能以介紹客戶加盟抽佣為繼?)公  司規定客戶必須要購買產品始能取得加盟權,加入公司後獲 利就是以拉攏加盟商購買套裝產品為主,其中又以『金級家 盟商』利潤比較高。」等語(參板檢二五八六號卷第一三一 頁以下)。於板橋地檢署檢察官偵訊時具結證稱:「我約於 九十二年十二月加入通路新貴公司成為傳銷商... 公司傳銷 商的等級純粹以招募下線盟人數來區分。收入來源就是拉攏 客戶加盟購買產品之獎金。... (你銷售過公司的哪些專案 ?專案費用及內容?)我有銷售過公司的『金級加盟商』及 『銀級加盟商』專案,我銷售的專案『金級加盟商』費用為 月繳二千五百元,共需繳納三十六期,總額是九萬元,加入



的會員可以選取公司之套裝產品三套,另外『銀級加盟商』 的費用則為三萬二千八百元,加入的會員可以選取公司之套 裝產品一套。... 我總共大約招收二十位客戶加入公司。大 約有十五位客戶加入『金級加盟商』專案,佣金每人為一萬 零五百元,另外有五位加入『銀級加盟商』專案,佣金每人 為五千元,佣金都是公司匯入伊在華南銀行帳戶內。... ( 你加入該公司後每日的工作內容及流程為何?)我加入該公 司後其工作內容為吸收會員及推銷產品以賺取佣金。... ( 客戶上線營運有無經營獲利者?)只要有吸收會員或推廣產 品成功,公司就會提撥獎金,上線營運就會獲利,如果沒有 吸收會員或推廣產品成功就無從獲利。... (為何與公司簽 立購買金級加盟商或銀級加盟商專案,就會獲得棉被床組或 濾水器等商品?)客戶與公司簽立購買金級加盟商或銀級加 盟商專案,即可選取專案的套裝產品,除了棉被床組或濾水 器也可選取其他商品。... (加盟客戶銷售公司商品是否難 以獲利?是否僅能以介紹客戶加盟抽佣為繼?)公司規定客 戶必須要購買產品始能取得加盟權,加入公司後獲利就是以 拉攏加盟商購買套裝產品為主,其中又以『金級加盟商』利 潤比較高。」等語(參板檢二八三八0號卷第九一頁至第九 三頁)。
 ⒐證人H○○於刑警局詢問時陳稱:「公司聘階純粹以招募下 線加盟人數來區分,收入來源就是招募客戶加盟之獎金以及 組織對碰的獎金。... (公司提供之... 進貨價是否低於市 價?)... 價錢比大賣場貴,比便利商店便宜。... (公司 講究宅配便利性,購買DM型錄上商品宅配是否要加收運費 ?是否要購買滿一定額度才可享免運費服務?)是。對。.. . (客戶販賣通路商品營運有無經營獲利者?)有獲利但不 高。... (為何與公司簽立購買『金級家盟商』或『銀級家 盟商』專案,就會獲得棉被床組或健康食品等商品?)購買 商品後取得『金級加盟商』或『銀級加盟商』權利。... ( 是否與加盟金等值?)我不知道。至於是否等值,我認為不 等值。」等語(參板檢二五八六號卷第一三九頁以下)。於 板橋地檢署檢察官偵訊時具結證稱:「(客戶販賣通路商品 營運有無經營獲利者?)不多。... (為何與公司簽立購買 『金級加盟商』或『銀級加盟商』專案,就會獲得棉被床組 或濾水器等商品?)因為這樣等同會員購買等值商品,而成 為加盟商。... 我本身是只有和我的親戚或好友介紹。... (公司對於加盟的客戶是否有完整輔導?)公司只有教我們 如何招募加盟商。」等語(參板檢二五八六號卷第五五二頁 以下)。




⒑證人李明惠於刑警局詢問時陳稱:「公司賣的產品,只有幾  項產品較有品牌,大部分是沒有知名度的產品,公司所賣的  產品價格確實有低於市價幾元。我記得要購買三千元以上才 可享免運費服務。如果未超過額度就要加收一百元運費。.. . 加盟商獲利不是靠販賣商品,而是靠招募會員加盟抽取佣 金。... 公司的商品型錄上的貨品加盟商都可以買,但是主 要都是自用,不可能買來再販售,加盟商主要販售的就是公 司加盟權,也就是招募下線抽佣獲利。」等語(參板檢二五 八六號卷第一四七頁以下)。於板橋地檢署檢察官偵訊時具 結證稱:「(為何與公司簽立購買『金級加盟商』或『銀級 加盟商』專案,就會獲得棉被床組或濾水器等商品?)這是 公司的制度,因為會員有付錢,就必須要給他們等值商品。 ... (加盟客戶銷售公司商品難以獲利,是否僅能以介紹客 戶加盟抽佣為繼?)主要是以推薦會員抽佣為主要收入,我 在九十二年就加入了。」等語(參板檢二五八六號卷第五五 0頁以下)。
⒒證人潘韻如於臺中調查站詢問時陳稱:「九十三年四月間,  我透過當時為文化大學學長a○○的招攬,加入成為通路新 貴公司臺北營運處之加盟商。... 我當時知道該申請表(分 期付款買賣申購契約書)係通路新貴公司透過誠泰行銷公司 向誠泰銀行申貸消費性貸款之用,名義上用途是向通路新貴 公司購買產品化妝品、綠藻、床等,貸款真正用途係作為加 盟金之用,....。」等語(參臺中地檢署九十五年度他字第 三八九四號卷【下簡稱中檢他三八九四號卷】第六七頁以下 )。於刑警局詢問時陳稱:「加盟商獲利不是靠販賣商品, 而是靠招募會員加盟。... (為何與公司簽立購買『金級家 盟商』或『銀級家盟商』專案,就會獲得棉被床組或健康食 品等商品?)因為公平交易法的原因,所以加盟後,公司必 須提供與加盟金等值的商品。我是銀級會員,所以我拿到豆 元粉(健康食品)。... (是否與加盟金等值?)加盟金之 價值主要在於加盟經營權的抽佣獲利,只是公司有提供飲水 機(強生牌)或棉被、豆元粉的附加選項。至於是否等值, 公司的教育訓練都說是有等值,但是我不知道實際上有沒有 等值。」等語(參板檢二五八六號卷第一五五頁以下)。於 板橋地檢署偵訊時具結證稱:「... 剛開始是銀級,後來為 金級會員。... (當時以多少錢加入?)二萬八千八百元, 正確金額忘記了,拿到什麼東西忘記了,成為銀級會員,然 後買了一臺水機,他們說等值三萬九千九百元,就成為金級 會員。... (水機在市面上多少價錢?)我不知道,現在還 留在家裡使用。... (有無單獨向公司拿貨賣給別人?)不



可能。我們是找人進來公司聽簡報,公司是做『通路』,沒 有賣什麼東西,只是一個加盟權。介紹人進來,花多少錢, 公司給等值商品。... (等值商品真的與加入的錢相同?) 我沒有想太多。... (『安麗』與『通路新貴公司』的差異 為何?)『安麗』有賣產品,『通路新貴公司』沒有叫你去 賣東西,只叫你去拉人進來賺錢,那是我的上線a○○這麼 說的。... (你有無賣產品給別人?)沒有。... (你找人 進來時,有無提到給他們什麼商品?)就是等值商品,可以 自己去挑選。」等語(參臺中地檢署九十五年度偵字第二四 八六七號卷【下簡稱中檢二四八六七號卷】第六五頁、第六 六頁)。
 ⒓證人詹魏惠蘭於刑警局詢問時陳稱:「(為何與公司簽立購  買金級家盟商專案,就會獲得棉被床組或濾水器等商品?) 因為我認為該公司濾水器不錯,所以我才加盟送濾水器。..  . (是否等值?)我認為沒有等值。... (家盟客戶銷售公 司商品是否難以獲利,是否僅能以介紹客戶加盟抽佣為繼? )銷售公司商品及介紹客戶加盟兩者都有,其中又以『金級 加盟商』利潤比較高。」等語(參板檢二五八六號卷第一六 三頁以下)。於板橋地檢署檢察官偵訊時供稱:「(為何與 公司簽立購買『金級加盟商』或『銀級加盟商』專案,就會 獲得棉被床組或濾水器等商品?)我是覺得飲水機蠻實用, 我才加入。」等語(參板檢二五八六號卷第五六三頁以下) 。
 ⒔證人何碧雲於刑警局詢問時陳稱:「我大約於九十二年三月  間起至九十五年三月間於通路新貴公司任職,沒有月薪,也 沒有任何職位,只是如果有介紹他人買飲水機、保養精油等 物品,每拉一位人進來,就可得獎金三千元之輔導下線獎金 ,... 我是靠我的退休金在過活的,那種靠介紹成功才有獎 金,那是很少的。... (客戶賣通路商品營運有無經營獲利 者?)加盟商獲利不是靠販賣商品,而是靠招募會員加盟。 」等語(參板檢二五八六號卷第一七0頁以下)。於板橋地 檢署偵訊時供稱:「(為何與公司簽立購買『金級加盟商』 或『銀級加盟商』專案,就會獲得棉被床組或濾水器等商品 ?)我當初因為覺得這個東西真得很不錯,所以才買飲水機 加入會員。... 所以才推薦其他親友加入。... (會員獲利 是否僅能以介紹客戶加盟抽佣為主?)可以... 公司只有教 我們如何招募加盟商。」等語(參板檢二五八六號卷第五六 八頁以下)。
 ⒕證人林瑞國於刑警局詢問時陳稱:「(訂購到收貨需約七天  ,價格又未比較便宜,加盟商為何要向貴公司訂貨而不至便



利商店或大賣場購買?)因為公司最主要是拉攏客戶購買『 金級家盟商』及『銀級家盟商』專案為主,公司對於物流方 面的決策有訂定,但是並沒有實際去執行,也因為這樣,我 對很多加盟的客戶也無法交代。... (客戶販賣通路商品營 運有無經營獲利者?)沒有。... 公司說有與加盟金等值, 不太可能與加盟金等值,因為如果等值的話,獎金就無法發 放。」等語(參板檢二五八六號卷第一七九頁以下)。於板 橋地檢署偵訊時供稱:「(為何與公司簽立購買『金級家盟 商』或『銀級家盟商』專案,就會獲得棉被床組或濾水器等 商品?)公司是有說過,因公交法規定,繳錢就必須得到等 值的商品。... (會員獲利是否僅能以介紹客戶加盟抽傭為 主?)可以... 公司只有教我們如何招募加盟商。」等語( 參板檢二五八六號卷第五六八頁以下)。
 ⒖證人吳健誠於刑警局詢問時陳稱:「我大約於九十二年六月  起至九十三年一月於通路新貴公司任職,沒有月薪,....。 收入來源就是招募客戶加盟之獎金以及組織對碰的獎金,但 是我對對碰都沒有碰到。... (你在公司每日的工作內容及 流程為何?)公司每天都是在叫我們拉人加盟。... (.... 進貨價是否低於市價?)我後來才知道比較貴,又沒有比較 方便。... (客戶販賣通路商品營運有無經營獲利者?)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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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資料
華運通國際生活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 台灣公司情報網
通路新貴國際股份有限公司 , 台灣公司情報網
飛龍在天股份有限公司 , 台灣公司情報網
聯發國際企業有限公司 , 台灣公司情報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