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配表異議之訴
臺灣新竹地方法院(民事),訴字,97年度,642號
SCDV,97,訴,642,2008102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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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新竹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97年度訴字第642號
原   告 太緣開發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甲○○
被   告 乙○○
上列當事人間請求分配表異議之訴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 文
本件應再開辯論,並指定於民國97年12月8 上午10時40分在本院第一法庭進行言詞辯論。請原告於10日內提出本院96年度執字第578 號執行事件分配表次序9 (即第三順位抵押權)確係法定抵押權及其成立時間之證據到院。
中  華  民  國  97  年  10  月  28  日 民事第二庭 法 官 朱美璘
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不得上訴。
中  華  民  國  97  年  10  月  28  日 書記官 陳德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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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資料
太緣開發股份有限公司 , 台灣公司情報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