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彰化地方法院支付命令 97年度司促字第19059號
債 權 人 台中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丁○○
債 務 人 榮祥紡織股份有限公司
統一編號
兼法定代理 丙○○
人
債 務 人 甲○○
債 務 人 乙○○
債 務 人 戊○○
一、債務人應向債權人連帶給付新臺幣肆仟肆佰肆拾參萬貳仟壹
佰壹拾肆元暨如附表所示之利息、違約金,並連帶賠償督促
程序費用新臺幣壹仟元,否則應於本命令送達後二十日之不
變期間內,向本院提出異議。
二、債權人請求之原因事實:
(一)債務人榮祥紡織股份有限公司以丙○○、甲○○、乙○○
、戊○○為連帶保證人,向債權人借款新台幣(1)400萬
元(2)3,000萬元(3)1,333萬元,合計4,733萬元,約
定借款期限(1)自民國94年5月27日起至民國98年5月27
日止(2)自民國94年5月27日起至民國98年5月27日止(3
)自民國94年10月31日起至民國101年10月31日止,放款
帳號(1)000-00-0000000(2)000-00-0000000(3)000
-00-00000 00,於領取放款時訂立約定書、借據等為據,
約定逾期在六個月以內者,按上開利率百分之十,其超過
六個月以上者就超過部分,按上開利率百分之二十計算違
約金,應按月攤還本息,若有一次不履行,即喪失期限之
利益,應將全部借款本金、利息及違約金等立即全部一次
清償。
(二)詎債務人自民國97年8月27日及民國97年8月31日起不依約
定繳納,雖經催告,均未依約償還,已喪失期限之利益,
仍滯欠如前述請求之標的及其數量內容,為此爰依民事訴
訟法第508條之規定,狀請鈞院鑒核,准對債務人等發支
付命令,促其清償,以維權益,至感德便。
三、如債務人未於第一項期間內提出異議,本命令與確定判決有
同一效力。
中 華 民 國 97 年 10 月 29 日
民事庭司法事務官 吳鴻銘
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中 華 民 國 97 年 10 月 29 日
書記官 王宣雄
書記官註:一、嗣後遞狀均須註明案號、股別。
二、案件一經確定,本院依職權逕行核發確定證明書
,債權人勿庸另行聲請。
附表97年度司促字第19059號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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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號│ 本金 │相關債務人│ 利息起算日 │ 利息截止日 │ 利息計算方式 │
├──┼───┼─────┼──────┼──────┼───────┤
│ 1 │新臺幣│甲○○,柯│自民國097年0│至清償日止 │年息百分之四點│
│ │400000│彥春,柯勝│8月27日起 │ │六六 │
│ │0元 │雄,戊○○│ │ │ │
│ │ │,榮祥紡織│ │ │ │
│ │ │股份有 │ │ │ │
├──┼───┼─────┼──────┼──────┼───────┤
│ 2 │新臺幣│甲○○,柯│自民國097年0│至清償日止 │年息百分之三點│
│ │300000│彥春,柯勝│8月27日起 │ │四六 │
│ │00元 │雄,戊○○│ │ │ │
│ │ │,榮祥紡織│ │ │ │
│ │ │股份有 │ │ │ │
├──┼───┼─────┼──────┼──────┼───────┤
│ 3 │新臺幣│甲○○,柯│自民國097年0│至清償日止 │年息百分之六點│
│ │104321│彥春,柯勝│8月31日起 │ │四 │
│ │14元 │雄,戊○○│ │ │ │
│ │ │,榮祥紡織│ │ │ │
│ │ │股份有 │ │ │ │
└──┴───┴─────┴──────┴──────┴───────┘
違約金:
┌──┬───┬─────┬──────┬──────┬───────┐
│序號│ 本金 │相關債務人│違約金起算日│違約金截止日│違約金計算方式│
├──┼───┼─────┼──────┼──────┼───────┤
│ 1 │新臺幣│甲○○,柯│自民國097年0│至清償日止 │逾期在六個月以│
│ │400000│彥春,柯勝│9月28日起 │ │內者依上開利率│
│ │0元 │雄,戊○○│ │ │百分之十,逾期│
│ │ │,榮祥紡織│ │ │超過六個月部份│
│ │ │股份有 │ │ │依上開利率百分│
│ │ │ │ │ │之二十計算 │
├──┼───┼─────┼──────┼──────┼───────┤
│ 2 │新臺幣│甲○○,柯│自民國097年0│至清償日止 │逾期在六個月以│
│ │300000│彥春,柯勝│9月28日起 │ │內者依上開利率│
│ │00元 │雄,戊○○│ │ │百分之十,逾期│
│ │ │,榮祥紡織│ │ │超過六個月部份│
│ │ │股份有 │ │ │依上開利率百分│
│ │ │ │ │ │之二十計算 │
├──┼───┼─────┼──────┼──────┼───────┤
│ 3 │新臺幣│甲○○,柯│自民國097年1│至清償日止 │逾期在六個月以│
│ │104321│彥春,柯勝│0月01日起 │ │內者依上開利率│
│ │14元 │雄,戊○○│ │ │百分之十,逾期│
│ │ │,榮祥紡織│ │ │超過六個月部份│
│ │ │股份有 │ │ │依上開利率百分│
│ │ │ │ │ │之二十計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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