給付租金等
高雄簡易庭(民事),雄簡調字,97年度,947號
KSEV,97,雄簡調,947,20081112,1

1/1頁


調 解 程 序 筆 錄
  聲 請 人 厚璞投資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乙○○
  訴訟代理人 丙○○
  相 對 人 甲○○○○○○
上列當事人間97年度雄簡調字第947號給付租金等事件於中華民
國97年11月12日上午9時30分在臺灣高雄地方法院高雄簡易庭民
事調解室一 (3樓)調解爭議:
  法 官 高瑞聰
  書記官 陳瑩萍
朗讀案由:
聲請人訴訟代理人   丙○○     到
相對人        甲○○○○○○ 到
調解委員       莊廷鐘     到
本日調解進行要領及記載明確事項如下:
兩造
  各陳述爭點。
調解委員
  勸諭兩造互為讓步。
調解委員
  試勸讓步,兩造均同意讓步。 調解委員:莊廷鐘
  報知法官
法官
  諭知本件調解成立。
聲請人訴訟代理人
  調解成立請求退費。
調解成立條款如下:
一、相對人願給付聲請人新臺幣(下同)陸萬元整。
  給付方法:自民國(下同)九十八年一月起按月於每月十五
  日各給付伍仟元至全部清償完畢為止,如有一期未履行視為
  全部到期。
二、聲請人其餘請求均拋棄。
三、聲請費用各自負擔。
以上筆錄所載調解成立條款經依聲請交關係人閱覽並無異議後簽
名。
中  華  民  國  97  年  11  月  12  日
         臺灣高雄地方法院高雄簡易庭
           書記官  陳瑩萍
           法 官  高瑞聰
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中  華  民  國  97  年  11  月  12  日
           書記官  陳瑩萍

1/1頁


參考資料
厚璞投資股份有限公司 , 台灣公司情報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