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生事件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民事),消債更字,97年度,996號
TPDV,97,消債更,996,2008111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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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97年度消債更字第996號
聲 請 人
即 債務人 甲○○
上列當事人聲請消費者債務清理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 文
聲請人應於本裁定送達後七日內,補提如附件所示資料到院,如逾期未補正,即駁回更生之聲請。
理 由
一、按聲請更生或清算不合程式或不備其他要件者,法院應以裁 定駁回之,但其情形可以補正者,法院應定期間先命補正, 消費者債務清理條例第8條定有明文。
二、查本件聲請人具狀聲請更生,漏未提出如附件所示資料到院 ,爰定期命補正,如逾期未補正,即駁回其聲請。中  華  民  國  97  年  11  月  18  日 民事第二庭 法 官 黃呈熹
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本裁定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97  年  11  月  18  日 書記官 傅美蓮
附件:
一、最近五年內從事營業活動及營業額資料(所營事業之名稱、 最近五年之營利事業所得稅申報書及營業人營業稅額申報書 ),如無證明文件,仍應說明營業及收入情形。二、聲請人對花東巨蛋便利商店有限公司之出資額有多少 (公司 登記資料)? 該公司五年內之營業活動及營業額資料(最近 五年之營利事業所得稅申報書及營業人營業稅額申報書), 如無證明文件,仍應說明營業及收入情形。
三、聲請人之財產目錄、聲請前兩年內收入之數額及原因、聲請 前兩年內必要支出之數額及原因 (需詳細逐項列出,並提出 單據或證明文件)、依法受債務人扶養之人 (列出扶養義務 人之人數及分擔扶養費之比例、提出受扶養人一個月內之財 產歸屬資料清單、及97年1月至10月之收入證明)、債權人清 冊。
四、聲請人95年綜合所得稅各類所得資料清單及一個月內之財產 歸屬資料清單。
五、聲請人97年1月至10月之收入證明(附完整清晰內頁資料並 補登完畢之薪資帳戶存摺影本、扣繳憑單、綜合所得稅結算 申報書)。
六、與最大債權金融機構間債務協商不成立之證明書,債權金融 機構提出之清償方案為何?未能達成協商之差距?



七、聲請人於各金融機構之全部存摺(含證券存摺)影本(須附 完整清晰內頁資料並補登存摺至本裁定送達日之後)。八、最近五年內從事國內外股票、期貨、基金或其他金融商品之 投資交易明細及證明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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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資料
巨蛋便利商店有限公司 , 台灣公司情報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