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付命令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民事),司促字,97年度,42159號
TCDV,97,司促,42159,2008111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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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支付命令
債 權 人 台灣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丙○○
債 務 人 守柏機械股份有限公司
           統一編號
兼法定代理 乙○○

債 務 人 甲○○
一、債務人應向債權人連帶清償新臺幣 (下同)壹仟肆佰伍拾捌
  萬貳仟伍佰伍拾叁元及新臺幣伍萬陸仟貳佰伍拾元,暨如附
  表所示之利息、違約金,並連帶賠償督促程序費用壹仟元,
  否則應於本命令送達後二十日之不變期間內,向本院提出異
  議。
二、債權人請求之原因事實:
  一、債務人守柏機械股份有限公司於民國87年2月19日起向
  聲請人借款(1)20,000,000元(2)5,000,000元,合計25,
  000,000元整,按年利率(1)8.05%(2)8.58%計收利息
  ,借款期限為(1)15年(2)1年,自(1)民國87年2月19
  日起至民國102年2月19日(2)民國90年3月28日起至民國91
  年3月28日止,嗣於(1)民國96年1月31日(2)民國95年8
  月28日簽訂增補借據,將還款期限展延至(1)民國106年2
  月19日(2)民國97年8月28日止,依約應按月攤還本息。倘
  不依期還本、付息或償付本息時,除自遲延時起按本借款利
  率給付遲延利息外,應就遲延還本付息部份,本金自到期日
  起,利息自付息日起,照應還款額,逾期六個月以內者按本
  借款利率百分之十,逾期六個月以上者,按本借款利率百分
  之二十計付違約金。
  二、詎債務人自應還款日民國97年8月19日起未依約還本付
  息,餘欠本金(1)14,582,553元(2)56,250元整,合計14
  ,638,803元及逾期利息、違約金未償,雖經多次催討,仍未
  償還,依簽訂之借據第九、十一條約定已喪失期限利益,所
  借款項視為全部到期。
  三、本件係請求給付一定數量之金錢債務,有借據影本為憑
  ,又債務人現居上開住址,係在 鈞院管轄區內,為求簡便
  起見特依民事訴訟法第二十條及五百零八條之規定,狀請
  鈞院鑒核,迅賜對債務人發給支付命令,限令如數清償本息
  ,並負擔督促程序費用,以維權益,實感德便。
三、如債務人未於第一項期間內提出異議,本命令與確定判決有
  同一效力。
中  華  民  國  97  年  11  月  19  日
            民事庭司法事務官 江文玉
一、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二、債權人收到支付命令後,請即時核對內容,如有錯誤應速依
  法聲請更正裁定或補充裁定。
三、嗣後遞狀均請註明案號、股別。
四、案件一經確定,本院依職權核發確定證明書,債權人不必另
  行聲請。
中  華  民  國  97  年  11  月  19  日
               書記官 張錦仙
附表
97年度司促字第42159號
利息:
┌──┬───┬─────┬──────┬──────┬───────┐
│序號│ 本金 │相關債務人│ 利息起算日 │ 利息截止日 │ 利息計算方式 │
├──┼───┼─────┼──────┼──────┼───────┤
│ 1 │新臺幣│守柏機械股│自民國097年0│至清償日止 │年息百分之四點│
│  │145825│份有限公司│7月19日起  │      │五六     │
│  │53元 │、甲○○、│      │      │       │
│  │   │乙○○  │      │      │       │
├──┼───┼─────┼──────┼──────┼───────┤
│ 2 │新臺幣│守柏機械股│自民國097年0│至清償日止 │年息百分之四點│
│  │56250 │份有限公司│7月28日起  │      │四七二    │
│  │元  │、甲○○、│      │      │       │
│  │   │乙○○  │      │      │       │
└──┴───┴─────┴──────┴──────┴───────┘
違約金:
┌──┬───┬─────┬──────┬──────┬───────┐
│序號│ 本金 │相關債務人│違約金起算日│違約金截止日│違約金計算方式│
├──┼───┼─────┼──────┼──────┼───────┤
│ 1 │新臺幣│守柏機械股│自民國097年0│至清償日止 │逾期在六個月以│
│  │145825│份有限公司│8月20日起  │      │內者依上開利率│
│  │53元 │、甲○○、│      │      │百分之十,逾期│
│  │   │乙○○  │      │      │超過六個月部份│
│  │   │     │      │      │依上開利率百分│
│  │   │     │      │      │之二十計算  │
├──┼───┼─────┼──────┼──────┼───────┤
│ 2 │新臺幣│守柏機械股│自民國097年0│至清償日止 │逾期在六個月以│
│  │56250 │份有限公司│8月29日起  │      │內者依上開利率│
│  │元  │、甲○○、│      │      │百分之十,逾期│
│  │   │乙○○  │      │      │超過六個月部份│
│  │   │     │      │      │依上開利率百分│
│  │   │     │      │      │之二十計算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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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資料
守柏機械股份有限公司 , 台灣公司情報網
台灣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 台灣公司情報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