塗銷抵押權登記等
臺灣桃園地方法院(民事),重訴字,90年度,236號
TYDV,90,重訴,236,2008110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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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桃園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90年度重訴字第236號
原   告 紅陽百貨股份有限公司
            號
法定代理人 癸○○
            號
訴訟代理人 陳宏瑄律師
被   告 甲○○即丙○○之
      庚○○○即丙○○
      辛○○即丙○○之
      己○○即丙○○之
      丁○○即丙○○之
      戊○○即丙○○之
      乙○○即丙○○之
被   告 壬○○
共同
訴訟代理人 陳鼎正律師
上列當事人間請求塗銷抵押權登記等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 文
本院於九十三年一月二十九日所為停止訴訟程序之裁定撤銷。 理 由
一、本院前以另件台灣台北地方法院90年度重訴字第1291號訴訟 之裁判,其是否成立,為本訴訟事件之先決問題,經於93年 1 月29日裁定命在該塗銷抵押權登記等事件終結以前停止訴 訟程序。
二、茲查明該民事案件業已終結,有最高法院97年度台上字第 534 號事件判決可稽。
三、依民事訴訟法第186 條規定,依聲請將原裁定撤銷,特此裁 定。
中  華  民  國  97  年  11  月  4   日 民事第一庭 法 官 吳爭奇
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中  華  民  國  97  年  11  月  4   日 書記官 梁麗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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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資料
紅陽百貨股份有限公司 , 台灣公司情報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