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付命令
臺灣彰化地方法院(民事),司促字,97年度,20296號
CHDV,97,司促,20296,2008111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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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彰化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97年度司促字第20296號
債 權 人 榮駿報關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甲○○
            號3樓
上列債權人榮駿報關有限公司因與債務人欣霈實業有限公司間支
付命令事件,債權人榮駿報關有限公司應於收受本裁定之日起5
日內補正後列事項,逾期不補正,即予駁回,特此裁定。
應補正之事項:
請具狀釋明利息起算日究為何時?
中  華  民  國  97  年  11  月  17  日
         民事庭司法事務官 吳鴻銘
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中  華  民  國  97  年  11  月  17  日
              書記官 莊福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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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資料
欣霈實業有限公司 , 台灣公司情報網
榮駿報關有限公司 , 台灣公司情報網
霈實業有限公司 , 台灣公司情報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