給付租金
臺中簡易庭(民事),中小字,97年度,3703號
TCEV,97,中小,3703,20081113,1

1/1頁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97年度中小字第3703號
原   告 乙○○
被   告 慶佳消防工程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甲○○
上列當事人間請求給付租金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 文
本件應再開言詞辯論,並指定民國九十七年十二月三日下午二時四十分,在本庭第三十三法庭行言詞辯論,特此裁定。中  華  民  國  97  年  11  月  13  日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臺中簡易庭
法 官 鍾啟煒
以上為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本裁定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97  年  11  月  13  日 書記官

1/1頁


參考資料
慶佳消防工程有限公司 , 台灣公司情報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