違反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
臺灣高雄地方法院(刑事),訴字,91年度,2566號
KSDM,91,訴,2566,200212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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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高雄地方法院刑事裁定            九十一年度訴字第二五六六號
  公 訴 人 臺灣高雄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
  被   告 甲○○
  選任辯護人 林復華律師
        林柏瑞律師
  被   告 乙○○
右列被告等因違反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案件,前經終結辯論,茲因尚有應行調查之處
,應再開本件辯論,並定於九十二年一月八日上午九時,在本院刑事第三法庭開庭審
理,希準時到庭,特此裁定。
中   華   民   國  九十一  年   十二   月   十二   日
            臺灣高雄地方法院刑事第四庭
              法  官  程克琳
右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不得抗告。
               書記官  梁瑜玲
中   華   民國  九十一  年   十二   月   十二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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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