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賣抵押物
臺灣士林地方法院(民事),拍字,97年度,1376號
SLDV,97,拍,1376,200812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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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士林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97年度拍字第1376號
聲 請 人 國泰世華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乙○○
非訟代理人 丙○○
相 對 人 聖塔露琪亞建設開發股份有限公司
           統一編號
法定代理人 甲○○原名:石慧
上列當事人間聲請拍賣抵押物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 文
相對人所有如附表二所示之不動產准予拍賣。
聲請程序費用新臺幣貳仟元由相對人負擔。
理 由
一、按抵押權人,於債權已屆清償期,而未受清償者,得聲請法 院,拍賣抵押物,就其賣得價金而受清償。民法第873 條定 有明文。而上開規定,為民法物權編修正前設定之最高限額 抵押權所準用,此觀諸民法物權編施行法第17條、民法第88 1 條之17等規定自明。
二、聲請意旨略以:
㈠第三人徐金壽為擔保第三人金釗建設開發股份有限公司(下 稱金釗公司)對第三人中聯信託股份有限公司(下稱中聯信 託公司)現在及將來所負一切債務之清償責任,於民國86年 6 月19日,以其所有之不動產,供中聯信託公司設定存續期 間自86年6 月19日起至126 年6 月18日止,債務清償日期依 照各個債務契約所定清償日期,擔保債權總金額為新臺幣( 下同)4 億2,000 萬元之本金最高限額抵押權,經登記在案 。嗣聲請人自96年12月29日起概括繼受中聯信託公司之權利 義務;上開抵押權則經多次變更,現義務人為相對人,債務 人為相對人及金釗公司,擔保債權總金額為11億1,170 萬元 ,抵押標的如附表一所示。
㈡又相對人於97年3 月28日與第三人徐俊傑徐金壽、徐林金 釗共同簽發載有借款利息暨違約金計算方式,並授權聲請人 填載到期日為97年5 月2 日之本票乙紙,向聲請人借款3 億 1,400 萬元。詎上開本票屆期經聲請人提示後,尚有3 億52 9 萬1,080 元及利息、違約金未獲清償,爰以上開欠款中32 5 萬2,000 元之部分,聲請拍賣上開抵押物中如附表二所示 之不動產以資受償等語。
三、經查,聲請人主張之事實,業據提出他項權利證明書、土地 建築改良物物抵押權設定契約書、土地建築改良物他項權利 移轉變更契約書、土地建築改良物抵押權移轉變更契約書、 本票、綜合授信約定書、授信業務歸戶資料等影本、土地及



建物登記謄本為證,經核尚無不合,應予准許。四、爰裁定如主文。
中  華  民  國  97  年  12  月  23  日   民事庭法 官 王本源
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如不服本裁定,應於裁定送達後10日之不變期間內,向本院提出抗告狀,並繳納抗告費新臺幣1,000 元。
中  華  民  國  97  年  12  月  25  日 書記官 陳淑女
附表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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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土 地 坐 落 │地目│面 積│ 權利範圍 │所有權人│
├──┬───┬───┬──┬──┬───┤ ├────┤ │ │
│編號│縣 市│鄉 鎮○ 段 │小段│地 號│ │平方公尺│ │ │
│ │ │縣 市│ │ │ │ │ │ │ │
├──┼───┼───┼──┼──┼───┼──┼────┼──────┼────┤
│ │ │ │ │ │ │ │ │ │聖塔露琪│
│ │ │ │ │ │ │ │ │ │亞建設開│
│ 1 │臺北縣│淡水鎮│海鷗│ │ 896 │ 建 │2036.34 │10000分之35 │發股份有│
│ │ │ │ │ │ │ │ │ │限公司 │
└──┴───┴───┴──┴──┴───┴──┴────┴──────┴────┘
┌────────────────────────────────────────┐
│建物標示 │
├──┬──┬────┬────┬─────┬───────┬────┬─────┤
│編號│建號│基地坐落│建物門牌│建築式樣主│ 建 物 面 積 │權利範圍│ 所有權人 │
│ │ │ │ │要建築材料│ (平方公尺) │ │ │
│ │ │ │ │及房屋層數├───┬───┤ │ │
│ │ │ │ │ │樓 層│附 屬│ │ │
│ │ │ │ │ │面 積│建 物│ │ │
├──┼──┼────┼────┼─────┼───┼───┼────┼─────┤
│ │ │ │ │ │ │ │ │聖塔露琪亞│
│ │ │臺北縣淡臺北縣淡│22層樓 │14層:│陽臺:│ 全部 │建設開發股│
│ 1 │3665│水鎮海鷗│水鎮淡金│鋼筋混凝土│49.16 │9.61 │ │份有限公司│
│ │ │段896 地│路61號14│造 │ │ │ │ │
│ │ │號 │樓 │ │ │ │ │ │
├──┼──┴────┴────┴─────┴───┴───┴────┴─────┤
│備註│共同使用部分:海鷗段3853建號,面積1721.54平方公尺,權利範圍10000分之71 │
│ │ 海鷗段3855建號,面積1364.61平方公尺,權利範圍10000分之35 │
│ │ 海鷗段3856建號,面積3992.97平方公尺,權利範圍10000分之4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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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資料
聖塔露琪亞建設開發股份有限公司 , 台灣公司情報網
國泰世華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 台灣公司情報網
金釗建設開發股份有限公司 , 台灣公司情報網
中聯信託股份有限公司 , 台灣公司情報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