變更股東名簿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民事),訴字,94年度,1101號
TPDV,94,訴,1101,2006010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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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94年度訴字第1101號
上 訴 人 台灣錄霸股份有限公司
即 被 告
法定代理人 甲○○
被 上訴人 公信電子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乙○○
上列上訴人與被上訴人間因變更股東名簿事件,上訴人提起上訴
到院,查本件訴訟標的為股權移轉有效與否之紛爭,為財產權訴
訟,股票交易合計金額為新台幣壹仟陸佰捌拾柒萬陸仟捌佰元(
1,440,000股,每股11.72元),應徵第二審裁判費合新台幣貳拾
肆萬零捌佰壹拾陸元,未據上訴人繳納,茲依民事訴訟法第442
條第2項規定,限該上訴人於收受本裁定後7日內如數向本院繳納
,毋得延誤,逾期即駁回其上訴,特此裁定。
中  華  民  國  95  年  1   月  5   日
         民事第六庭  法 官 楊晉佳
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如不服本裁定關於核定訴訟標的價額部分,應於送達後10日內向
本院提出抗告狀,並繳納抗告費新臺幣1,000元;其餘關於核定
訴訟標的金額及命補繳裁判費部分,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95  年  1   月  5   日
                書記官 朱俶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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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資料
台灣錄霸股份有限公司 , 台灣公司情報網
公信電子股份有限公司 , 台灣公司情報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