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污染防治法
臺中高等行政法院(行政),訴字,94年度,658號
TCBA,94,訴,658,2006030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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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中高等行政法院裁定
                   94年度訴字第00658號
原   告 皇益紡織股份有限公司
代 表 人 甲○○
訴訟代理人 陳慶祥 律師
被告 彰化縣政府
代 表 人 乙○○
訴訟代理人 丁○○
訴訟代理人 丙○○
上列當事人間因水污染防治法事件,原告不服行政院環境保護署
中華民國94年10月12日環署訴字第0940076183號訴願決定,提起
行政訴訟。本院裁定如下:
主 文
本件應再開辯論及再開準備程序。
中  華  民  國  95  年  3   月  8   日 第三庭 審判長 法 官 沈應南
法 官 許武峰
法 官 許金釵
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本裁定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95  年  3   月  8   日                書記官 孫庠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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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資料
皇益紡織股份有限公司 , 台灣公司情報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