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金門地方法院刑事簡易判決 95年度城簡字第20號
聲 請 人 福建金門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
被 告 甲○○
上列被告因違反著作權法案件,經檢察官聲請以簡易判決處刑(
94年度偵字第379號),本院判決如下:
主 文
甲○○以輸入未經著作財產權人授權重製之重製物而侵害他人之著作權,處有期徒刑陸月,如易科罰金,以參佰元折算壹日。扣案如附表之盜版影音光碟VCD柒拾壹片均沒收。 事實及理由
一、本件犯罪事實及證據均引用檢察官簡易判決處刑書。(如附 件)
二、證據名稱:
(一)入出境查詢結果乙紙。
(二)財團法人電影及錄影著作保護協會鑑識報告及財團法 人國際唱片業交流基金會鑑識報告。
(三)照片11張。
(四)扣案之盜版影音光碟VCD71片。
三、論罪科刑部分:
(一)核被告所為係違反著作權法第93條第3款之以輸入未 經著作財產權人授權重製之重製物而侵害他人之著作 權罪。
(二)被告其一輸入行為,同時侵害數公司之著作財產權, 觸犯構成要件相同之罪名,為同種想像競合犯,應依 刑法第55條規定,從一重處斷。
(三)審酌被告之之素行,不循正當途徑賺取錢財而侵害他 人之著作權,顯欠缺保護智慧財產權之觀念,影響知 識經濟產業之發展,並斟酌其犯罪之年齡、動機、目 的、手段、所生危害、犯後態度不佳等一切情狀,量 處如主文所示之刑,並諭知易科罰金之折算標準,以 資儆懲。
四、沒收:
扣案如附表之盜版影音光碟VCD71片,係供犯罪所用之物, 應依著作權法第98條規定宣告沒收。。
五、應適用之法條:
(一)刑事訴訟法第449條第1項、第450條第1項。 (二)著作權法第87條第3款、第93條第3款、第98條。 (三)刑法第11條前段、第55條、第41條第1項前段,罰金 罰鍰提高標準條例第2條。
中 華 民 國 95 年 4 月 28 日
福建金門地方法院金城簡易庭 法 官 林慶郎
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如不服本判決,得自收受送達之日起10日內,表明上訴理由,向本庭(金門縣金城鎮○○路178號)提起上訴狀,並附繕本。中 華 民 國 95 年 4 月 28 日 書記官 陳鴻璋
附錄本案論罪科刑法條全文:
著作權法第87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除本法另有規定外,視為侵害著作權或製版權:
三、輸入未經著作財產權人或製版權人授權重製之重製物或製版物者。
著作權法第93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處 2 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新臺幣 50萬元以下罰金:
三、以第 87 條第 1 款、第 3 款、第 5 款或第 6 款方法之一侵害他人之著作權者。
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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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號│著作名稱(中文)│數量│著 作 權 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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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登峰造擊 │ 1 │美商華納兄弟娛樂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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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搶救雷恩大兵 │ 1 │美商派拉蒙影片股份有 │
│ │ │ │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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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梁靜茹愛的大遊 │ 6 │滾石國際音樂股份有限公│
│ │行之燕尾蝶 │ │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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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張學友活出生命演│ 5 │上華國際企業股份有限公│
│ │唱會之但願人長久│ │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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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惠妮休士頓之If │ 3 │新力哥博德曼音樂娛樂股│
│ │I told you that │ │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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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小事樂團之Jump │ 9 │艾迴股份有限公司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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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大男高音之Sous│ 4 │福茂唱片音樂股份有限公│
│ │le ciel de │ │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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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濱崎步之 │ 30 │艾迴股份有限公司 │
│ │What ever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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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平井堅之She is │ 8 │新力哥博德曼音樂娛樂股│
│ │ │ │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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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無限樂團 │ 4 │艾迴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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