給付承攬報酬等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民事),重訴字,92年度,7號
TPDV,92,重訴,7,2006040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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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92年度重訴字第7號
原   告 遠揚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甲○○
訴訟代理人 陳進會律師
複 代理人 孫大龍律師
訴訟代理人 乙○○
複 代理人 丙○○
被   告 交通部公路總局重大橋樑工程處
法定代理人 丁○○
訴訟代理人 劉昌崙律師
複 代理人 林聖彬律師
      李振華律師
      劉雅洳律師
      陳郁仁律師
上列當事人間請求給付承攬報酬等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 文
本件應再開言詞辯論,並指定民國九十五年五月十二日下午二時四十分,在本院第二十二法庭行言詞辯論。
中  華  民  國  95  年  4   月  7   日 民事第六庭 法 官 詹駿鴻
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本件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95  年  4   月  10  日       書記官 官碧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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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資料
遠揚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 台灣公司情報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