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境影響評估法
臺北高等行政法院(行政),訴字,94年度,394號
TPBA,94,訴,394,2006042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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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北高等行政法院裁定
                   94年度訴字第00394號
原   告 甲○○
      乙○○
      丙○○
      丁○○
      戊○○
      己○○
      庚○○
      辛○○
      壬○○
      癸○○
      子○○
      丑○○
      寅○○
      卯○○
      辰○○
      巳○○
      午○○
      未○○
      申○○
      酉○○
      戌○○
      亥○○
      天○○
      地○○
      宇○○
      宙○○
      玄○○
      黃○○
      A○○
共   同
訴訟代理人 詹順貴律師
      蔡志揚律師
複 代理人 洪韶瑩律師
被   告 臺北縣政府
代 表 人 B○○(縣長)
訴訟代理人 C○○
      E○○
參 加 人 欣服股份有限公司
代 表 人 D○○
訴訟代理人 林雯澤律師
上列當事人間因環境影響評估法事件,業經本院於95年4 月14日
辯論終結在案。茲查本案尚有應行調查之處,爰命再言詞辯論,
特此裁定。
中  華  民  國  95  年  4  月  25  日
           第七庭審判長法 官 劉 介 中
                 法 官 李 玉 卿
                 法 官 黃 秋 鴻
上為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95  年  4  月  25  日
                 書記官 蘇 婉 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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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資料
欣服股份有限公司 , 台灣公司情報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