營利事業所得稅
臺北高等行政法院(行政),訴字,94年度,2140號
TPBA,94,訴,2140,200605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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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北高等行政法院裁定
                   94年度訴字第02140號
原   告 洞庭湖企業有限公司
代 表 人 洪瑞發
被   告 財政部臺北市國稅局
代 表 人 張盛和(局長)住同上
訴訟代理人 甲○○
上列當事人間因營利事業所得稅事件,原告不服財政部中華民國
94年5 月19日台財訴字第09400013220 號訴願決定(案號:第
00000000號),提起行政訴訟,已于95年4 月20日言詞辯論終結
,茲以尚有調查必要,爰命再開言詞辯論,並指定95年5 月16日
上午10時30分在本院第7 法庭行準備程序,特此裁定。
中  華  民  國  95  年  5   月  1   日
       第 一 庭 審 判 長 法 官 王立杰
                 法 官 黃清光
                 法 官 黃本仁
上為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中  華  民  國  95  年  5   月  2   日
                書記官 黃倩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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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資料
洞庭湖企業有限公司 , 台灣公司情報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