給付電信費
南投簡易庭(含埔里)(民事),埔簡字,95年度,46號
NTEV,95,埔簡,46,20060530,1

1/1頁


臺灣南投地方法院民事簡易判決     95年度埔簡字第46號
原   告 甲○○○股份有限公司台灣中區電信分公司
法定代理人 未○○
訴訟代理人 庚○○
被   告 己○○
      寅○○
      卯○○
      午○○
被   告 丁○○
法定代理人 巳○○
被告兼法定 戊○○
代理人
被   告 辰○○
      乙○○
      丑○○○
上 一 人
訴訟代理人 癸○○
      辛○○
      子○○
      丙○○
      壬○○
           之2
上當事人間請求給付電信費事件,本院於民國九十五年五月二十
九日言詞辯論終結,茲判決如下:
主 文
被告己○○應給付原告新臺幣壹萬壹仟陸佰零陸元,及自民國九十五年四月八日起至清償日止按週年利率百分之五計算之利息。被告寅○○應給付原告新臺幣柒仟捌佰陸拾壹元,及自民國九十五年四月二十一日起至清償日止按週年利率百分之五計算之利息。
被告卯○○應給付原告新臺幣陸仟肆佰肆拾元,及自民國九十五年四月八日起至清償日止按週年利率百分之五計算之利息。被告午○○應給付原告新臺幣玖仟柒佰肆拾肆元,及自民國九十五年四月二十二日起至清償日止按週年利率百分之五計算之利息。
被告丁○○戊○○應連帶給付原告新臺幣壹萬零貳佰陸拾肆元元,及自民國九十五年四月二十二日起至清償日止按週年利率百分之五計算之利息。
被告辰○○應給付原告新臺幣壹萬零陸佰零參元,及自民國九十五年四月八日起至清償日止按週年利率百分之五計算之利息。



被告乙○○應給付原告新臺幣壹萬壹仟柒佰伍拾元,及自民國九十五年四月八日起至清償日止按週年利率百分之五計算之利息。被告丑○○○應給付原告新臺幣捌仟肆佰肆拾肆元,及自民國九十五年四月八日起至清償日止按週年利率百分之五計算之利息。被告辛○○應給付原告新臺幣伍仟貳佰參拾伍元,及自民國九十五年四月八日起至清償日止按週年利率百分之五計算之利息。被告子○○應給付原告新臺幣壹萬壹仟玖佰壹拾肆元,及自民國九十五年五月十八日起至清償日止按週年利率百分之五計算之利息。
被告丙○○應給付原告新臺幣陸仟貳佰貳拾玖元,及自民國九十五年五月十八日起至清償日止按週年利率百分之五計算之利息。被告壬○○應給付原告新臺幣壹萬貳仟捌佰壹拾元,及自民國九十五年四月八日起至清償日止按週年利率百分之五計算之利息。訴訟費用由被告己○○負擔百分之十,被告寅○○負擔百分之七,被告卯○○負擔百分之六,被告午○○負擔百分之八,被告丁○○與、戊○○連帶負擔百分之九,被告辰○○負擔百分之九,被告乙○○負擔百分之十,被告丑○○○負擔百分之七,被告辛○○負擔百分之七,被告子○○負擔百分之十,被告丙○○負擔百分之五,餘由被告壬○○負擔。
本判決得假執行。
事實及理由
一、被告經合法通知,均未於最後言詞辯論期日到場,核無民事 訴訟法第三百八十六條各款所列情形,爰依原告之聲請,由 其一造辯論而為判決。
二、原告起訴主張:被告分別向原告申請行動電話使用,詎其等 均未依約繳納電信費,積欠之年月、金額如附表所示,屢經 催討,均未應理,爰依電話使用契約之法律關係,請求被告 分別給付如主文所示之金額,及均自起訴狀繕本送達翌日起 至清償日止,按週年利率百分之五計算之利息等語。被告丑 ○○○未於最後言詞辯論期日到場,據其前到場所為之陳述 略以:對於原告請求之金額沒有意見,現經濟困難,請求分 期付款等語。
三、經查,原告主張上開事實,業據提出行動電話業務申請書及 欠費電磁記錄查詢表各十二份為證,被告丑○○○對於原告 之主張自認屬實,其餘被告均經合法通知,而未於言詞辯論 期日到場,亦未提出準備書狀爭執,自堪信原告之主張為真 實。
四、從而,原告主張依電話使用契約之法律關係,請求被告給付 如主文所示之金額及自如主文所示起訴狀繕本送達翌日起至 清償日止,按週年利率百分之五計算之利息,於法有據,應



予准許。又本件係依民事訴訟法第四百二十七條第一項規定 規定適用簡易訴訟程序之訴訟,本院所為被告敗訴之判決, 併依職權宣告假執行。
據上結論:原告之訴為有理由,依民事訴訟法第四百三十六條第二項、第三百八十五條第一項前段、第七十八條、第八十五條第一項但書、第三百八十九條第一項第三款,判決如主文。中  華  民  國  95  年  5  月  30  日 臺灣南投地方法院埔里簡易庭
法 官 林純如
上為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如不服本判決,應於送達後廿日內,向本院提出上訴狀並表明上訴理由,如於本判決宣示後送達前提起上訴者,應於判決送達後廿日內補提上訴理由書(須附繕本)。
中  華  民  國  95  年   5  月  30  日 書記官 林國榮
附表:
姓名 號碼 欠費之年、月 欠費之金額
己○○ 0000000000 0000~9409 11,606寅○○ 0000000000 0000~9409 7,861卯○○ 0000000000 0000~9409 2,000 0000000000 0000~9406 3,858 計6,440午○○ 0000000000 0000~9409 9,744丁○○ 0000000000 0000~9410 10,264辰○○ 0000000000 0000~9409 10,603乙○○ 0000000000 0000~9410 11,750丑○○○ 0000000000 0000~9410 8,444辛○○ 0000000000 0000~9410 5,235子○○ 0000000000 0000~9410 11,914丙○○ 0000000000 0000~9409 6,229壬○○ 0000000000 0000~9409 12,810

1/1頁


參考資料
甲○○○股份有限公司台灣中區電信分公司 , 台灣公司情報網